山东谱写文化“三部曲” 产值每年新增百亿元
http://www.cflac.org.cn     2011-10-11    作者:徐锦庚 马跃峰    来源:《人民日报》

    核心阅读

    从改革初期的“推着走”,到如今的“阔步走”,山东闯出一条求变、求新、求效的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之路

    齐鲁文化、红色文化、滨海文化、运河文化、民俗文化……山东文化资源丰富厚重,璀璨绚丽。

    出版集团整体转企,报业集团宣传经营分开,新华书店股份制改造,印刷公司成功上市……山东文化体制改革风起云涌,高潮迭起。

    自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启幕至今,山东已有249家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成为新的市场主体。从改革初期的“推着走”,到如今的“阔步走”,山东闯出一条求变、求新、求效的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之路。

    “文化体制改革已产生裂变效应,优质的文化产品激活文化消费,全省文化产业迅猛发展,文化事业活力增强。”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李群说。自2004年以来,山东文化产业增加值每年新增近百亿元,年均增长20%。2009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

    求变

    化解观念梗阻 突破体制樊篱

    “看得见的是人物形象,看不见的是沂蒙精神。”在京举办的电视剧《沂蒙》研讨会上,与会专家盛赞其人物形象朴实真切。

    继电视剧《闯关东》、《铁道游击队》、《大染坊》、《南下》等鲁剧成功播出之后,《沂蒙》在央视再次获得13.2%的高收视率。

    “全国每年生产1.4万集电视剧,约60%亏损,而不少鲁剧既叫好又叫座,着实不易。”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局长刘长允说。

    上世纪90年代,山东成立第一家电影制作公司,拍摄第一部商业片《白眉大侠》,盈利60多万元。此后,山东影视界逐渐改变“小日子不错,不想走市场”、“风险大,不敢走市场”的旧观念,实行制播分离。如今,山东影视集团先后推出《沂蒙》、《北方有佳人》等影视力作。全省73家电影公司、52家电影院、5家影视剧制作机构、两家电影制片厂全部转制后,2009年电影票房达到1.59亿元,同比增长48.5%。

    观念有了突破,旧体制束缚才会解脱。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单位,大众报业集团的改革,再次印证了这一点。

    当年,大众日报社在全国率先实行量化考核,不少人表示质疑。“顶着压力,报社给能干的记者一个月发500元奖金,差的每月只发5元钱。一年后,风凉话没了,好新闻多了。”大众报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编辑傅绍万说。

    近几年,大众日报社组建报业集团、多元化经营、跨区域办报,活力不断增强。2009年11月,集团旗下半岛传媒有限公司与潍坊报业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完成山东第一例传媒业联合重组。大众报业集团逐渐成为拥有大众日报、齐鲁晚报、半岛都市报、大众网等知名媒体的“北方传媒高地”。

    求新

    文化输出拓市场 上市融资壮筋骨

    “翠湖公园的一座白塔上,突然出现了一只虎皮猫。它登上塔顶,惹怒了一群爬不上去的‘资格猫’。它们开会咒骂,愤怒地游行。这些疯狂的行为,受到了老鼠的嘲弄……”《笑猫日记》里的童话世界,紧紧抓住了童心。

    2008年,山东出版集团所属明天出版社首推《笑猫日记》系列6本童话,发行量超过百万册。此后,明天出版社与哈珀·柯林斯出版集团签订《笑猫日记》全球英文版、德文版合作与输出协议,山东教育出版社、山东科技出版社、齐鲁书社与海外出版机构签订20多种图书版权输出协议,抢滩海外市场。

    “山东出版集团拥有84亿总资产,其中净资产近50%。只要抓住机遇,大胆进军国际市场,可以在2013年实现销售总收入和资产总额‘双百亿’!”山东出版集团负责人王兆成信心十足。

    拓市场,壮实力,谋上市,强筋骨。2006年,大众报业集团将半岛都市报整体改制,成立半岛传媒有限公司。转制2年,半岛都市报日均发行量105万份,经营总收入6.5亿元。

    “媒体做大做强,不能再完全依靠自我积累,必须吸纳社会投资。”傅绍万说。另外3家省直改革单位也同时改制,提出上市目标:山东出版集团整体转企改制,包括山东人民出版社在内的14家事业单位全部转制为企业;省新华书店由国有企业整体变更为集团公司,发起成立山东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省广电总台整合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源,成立山东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求效

    政府进退有度 市场管控有力

    在第六届深圳文博会开幕当天,山东代表团签下济南西客站文化艺术中心、青岛凤凰岛影视演艺中心、东营孙子文化旅游区、梁山水浒特色主题公园等10个项目,融资300亿元。

    “首次参加文博会,山东带来159个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总额1437亿元,融资总额1080亿元,收获颇丰。”山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高玉清说。

    以政策引路,靠政策激励,用政策保障,山东文化产业发展日新月异。2007年以来,山东出台《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07—2015)》等文件,提出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实施创意山东计划、培育骨干文化企业等10项重点任务,确立了“三园”(鲁文化产业园、齐文化产业园、红色文化产业园)、“三区”(东部文化产业集聚区、中部文化产业集聚区、西部文化产业集聚区)、“三带”(黄河文化产业带、运河文化产业带、滨海文化产业带)的文化产业布局。

    7年来,山东为文化企业减免税收4亿多元。全省普遍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近3亿元。从2008年起,省财政每年列支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今年增加为7000万元。

    一系列文化产业项目和民营文化企业蓬勃兴起:耗资1.2亿元编排的大型山水实景剧《中华泰山·封禅大典》,再现历代帝王泰山封禅的恢宏盛况;世纪天鸿书业开发4000个图书品种,去年实现销售收入11亿元……

    与此同时,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成效显著。2009年,全省新建成博物馆、文化中心、大剧院等文化设施20余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成省级规范化站点100个,成为全国唯一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示范省”;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全年放映79.59万场,观众3.18亿人次;建成农家书屋2.5万多家,乡镇综合文化站1291个,提前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

    进退有度,才能管控有力。政府积极促进文化发展的同时,简化审批手续、规范执法行为,为文化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全省17市整合文化行政管理机构,成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明确了执法主体及其法律地位。

(编辑: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