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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好儿女”征文活动举办
http://www.cflac.org.cn   2011-05-13   作者: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岁月悠悠,风雨如磐。中国共产党即将迎来90华诞的光辉日子。回顾建党近一个世纪从诞生走向壮大,从苦难步入辉煌的伟大历程,令世界为之惊叹,让民族为之自豪,让每个中华儿女为之感奋。一面旗帜、一个信念、一怀理想,一生奉献,铸就了共产党人的铮铮铁骨、如山品格、无尽风采。他们,是当代中华民族的脊梁,是泱泱华夏英杰的代表。

    为隆重纪念建党九十周年,展现华夏英杰风采风貌,《中华儿女》杂志从3月下旬开始,举办“党的好儿女”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级青联组织和青年群体、党史研究专家学者和部队单位等征集稿件。

    征文稿件陆续在《中华儿女》杂志上刊发。

    一、征文内容

    1、挖掘党的历史研究中新发现的人物、故事和经历,从建国以来各界英模人物中发现的新事迹、新故事。

    2、书写当代共产党员特别是中青年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卓越贡献,榜样力量,无私情怀。

    3、从照亮自己人生道路的共产党员身上,讲述自己的成长经历,抒发对党的热爱之情。

    4、通过在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发现共产党员不一样的风貌和情怀。

    二、征文要求

    1、征文以纪实性为主,内容真实,主题突出,格调高雅,可读性强,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和鲜明的时代特征。

    2、体裁以符合《中华儿女》刊物报道特点的人物通讯为主,也可以是抒发人物内心情感的随笔等。字数在3000字以内,故事确实生动、感染力强的可在5000字内。

    每篇文章须配2—3幅与内容相关的清晰图片。

    2、征文要写清作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百字内简历。

    3、报道对象为单位和身边英雄模范人物的,还需将加盖单位公章和简要意见。

    4、征文作品须是未经发表过的原创作品。

    5、征文活动时间为:2011年3月20日—2011年9月1日

    三、评选表彰

    1、《中华儿女》杂志将从来稿中择优刊登部分作品,稿酬从优。

    2、活动结束后,评委会将对来稿进行评审。本次征文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3、设活动组织奖,将根据各单位或部门报送征文的数量和获奖情况,予以表彰和奖励。

    4、对于征文中事迹突出的人物,将列入“2011中华儿女年度人物”的重点推介对象。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参征作品均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2、如有抄袭他人作品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与资格。

    3、作品及配图所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等其它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负。

    4、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宣传、出版、展览和网上刊登等。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五、联系方式

    征文可直接发送邮件至qingliankan@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纪念建党90周年”字样。

    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8号韩建丹阳大厦15层中华儿女报刊社收,邮编:100021,联系电话:010—58611786,

    联系人:陈晰、张小华

    中华儿女报刊社

    201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