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0年6月29日两岸签署 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正式步入制度化发展阶段;同时,加强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势在必行。2010年9月,在台北举行的“两岸文化论坛”上,文化部长蔡武就促进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提出四点建议:第一、凝聚共识,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制度化。第二、深化交流,共同推动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第三、搭建交流平台,不断拓展交流领域。第四、加强产业合作,增强两岸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以期不断推动两岸文化交流迈上范围更广、层次更高、合作更加务实深入的新台阶。
早在2009年3月全国政协二次会议上,我提出了《关于设立“台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搭建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平台》的提案(第4339号提案),建议在北京设立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区。之后,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响应提案精神,启动项目建设。现经调研,提案落实情况如下:
2009年5月,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启动建设“台湾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一期工程――北京台湾街项目,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从建筑形式到业态规划彰显浓郁的台湾地域文化特色,并于2010年5月7日盛大开街,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等出席了开街仪式,在海峡两岸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北京台湾街历时半年运营,客流总量达80万人次,尤其是宝岛夜市,完全由台南的基层民众经营,体现了台湾南部饮食文化,日均营业额达15万元人民币。北京台湾街落户首善之地,开启了两岸基层民众交流的新平台,引发了岛内县市长赴京考察热(中国国民党副主席、嘉义市长黄敏惠,台南县长苏焕志、南投县长李朝卿等纷纷率团考察台湾街。)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期项目――中华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园,将以“中华文化、台湾特色、世界影响、低碳生态”为总体规划思路,业态涵盖:企业总部、会展、剧院演出、原创基地、数字影院和特色商业;创建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打造世界城市的文化旗舰品牌,为两岸文化产业的深度合作提供大平台,成为世界创意者大都会和国际文化交流高地。园区占地面积约51公顷,总建筑面积约72万平方米,总投资达42亿元,预计3―5年建成。目前,二期项目已进入全面启动阶段。二期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北京台湾街搭建的两岸文化交流新平台的立意,丰富两岸交流的内容,创新两岸文化交流的载体,为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提供实验基地和平台。
为此,建议:
1、将台湾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的内容扩展为“中华两岸的文化创意产业领域,项目将使大陆和台湾在共同弘扬中华文化方面,从交流层面走向共建实体、开展产业合作,充分发挥台湾的人才优势和行业优势,利用大陆广阔的市场优势和资源优势,为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文化产业合作机制积累经验、提供实践依据。
2、将台湾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纳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规划建设范畴。目前两岸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之重心将转向文化领域,因此有必要从国家层面统筹安排此项工作的规划、实施,确保项目工作取得实效,建议尽快出台《中华两岸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发展规划细则》,进一步探索两岸特色文化产业深度合作机制的试点区,为两岸文化合作框架协议之破茧提供实验基地。
3、建议文化部、国台办、发改委会同北京市政府共同调研北京台湾街项目及其二期规划建设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近年,北京已着力打造“京台科技论坛”、“京台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发展论坛”、“京台青少年交流周”等多个京台交流活动品牌,形成“政府搭台、行业对接、长期交流”的合作模式,目前亟需载体承接现有成果,形成固定展示和交流平台。中华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园适合承载诸多功能的文化产业内容,成为京台两地,甚至海峡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大平台。项目内容新颖、内涵丰富,在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中独树一帜,有利于两岸优势资源的集中,发挥合力效应,增强两岸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4、根据聚集区发展的需要,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资金等方面赋予一系列政策支持。一是在国家文化部、国台办、发改委的指导下,由北京市政府专门研究制定并发布台湾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的两岸特色文化产业合作机制试点、招商引资指导目录。二是充分利用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和文化创意专项资金,以及贷款贴息、专项补贴和免税等财政手段,给予项目资金上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