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执礼委员关于净化电视荧屏中娱乐类节目的提案
http://www.cflac.org.cn     2011-03-09     作者:     来源:人民网

    一、提案的背景与缘由的阐述:

    在全球范围内网络化的时代背景下,电视传媒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活的重要载体。随着我国传媒业的兴起,电视和网络以强劲的势头,正日益取代传统的报纸平面和图书媒体。尤其是新一代的青少年群体,电视传媒业对他们的道德成长和灵魂的塑造,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受全球娱乐化浪潮影响,我国当代电视传媒业日益走进一个泛娱乐化的时代,电视娱乐节目既是电视收视率的重要保证,也是一种社会风尚的风向标。电视娱乐节目对受众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尤其对成长中的青少年一代,电视文化对他们的人生发展起到重要的教育功能和导向作用。但是,我们应当看到,近几年来某些电视媒体,见利忘义,一切唯“收视听论”,背离了电视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感,罔顾公众利益和社会效益,制作一些格调不高、低级趣味、庸俗不堪的娱乐类节目,不仅与建设先进的时代文化电视媒体的宗旨相违背,也因为毒害青少年儿童的心灵成长而成为一种社会公害。

    据一项权威机构对我国电视娱乐类节目对青少年影响的调查显示:当前娱乐的电视节目已经占到电视节目总量的17.5%,并且大多数是在青少年娱乐的黄金时间播出;有76.5%青少年儿童选择电视作为自己的休闲和娱乐手段,这类节目对于他们的时尚潮流具有很大的引导作用。从调查的青少年受众中可以看出,56%的人会使用电视娱乐节目的流行话语,69%的人会模仿电视节目中娱乐明星的着装和行为,82%的人长期沉迷于这类节目,使自己减少了对公共事物的关注,影响了自己的价值判断和学习生活。

    加拿大著名传播学学者麦克卢汉认为:电视是人们视觉和听觉的延伸,电视本身具备着认知功能、教育功能、娱乐功能以及审美功能。在文化全球化背景下,全世界各族人民都在倡导提升文化软实力,创造什么样档次的电视综艺节目,既是显示一个民族文明层次的标准,也是一个国家把电视节目变为文明传承、艺术审美的高度,来教育国民提升素质以及教化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长,培养他们成为合格的社会公民的一种重要手段。

    电视媒体尽管应该具备娱乐化的功能,但是不能放弃自己的严肃性、教育性。对于青少年儿童来讲,电视也是他们的教材和课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电视上的观点和各种做法,对他们的影响是最直接的。整饬“低俗、庸俗、媚俗”电视类娱乐节目,还青少年儿童一片美好而又纯净的文化净土,促进青少年道德阵地的建设,既是我国电视传媒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和责任,也是建设先进社会主义时代文化的必然要求。但相当一个时期以来,我们一些电视从业人员,为追求高收视率的目标以及受单纯市场经济行为的影响,出现了一股宣扬畸形人生观和错误价值观的娱乐节目,如一些相亲类节目、文艺访谈类节目、电视公开选星节目等,格调与品味每况愈下,一味地迎合受众,满足人性中隐匿的体验刺激与快感欲望、对物质的狂热贪恋、对他人偷窥欲望的阴暗心理,使本该传播真、善、美的广播电视,变成了张扬了假、丑、恶的载体。电视节目从文化认知功能、教育功能、审美功能,逐渐退化至只有娱乐功能。

    应当看到,这种文化病毒的长期的漫延和泛滥,对世界观尚未形成的青少年儿童的道德成长的毒害是巨大的。近几年来,原本充满着思想阳光和知识雨露的宁静的校园,青少年的道德阵地日趋失守,各种犯罪行为层出不穷。在娱乐化、低俗化电视节目的时代语境下,一部分本该充满着青春朝气、阳刚之美、崇高理想、知识追求的祖国的未来,退变成奢靡颓废、意志消沉、享乐至上、放浪无边的社会的弃儿。诚然,导致青少年思想道德滑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我们传媒业一些错误的传播内容和方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电视娱乐类节目要真正做到“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时代”,打造“真、善、美、新、雅、精”文化精品,时刻牢记传媒人的使命和责任,正视理解广播电视的真正属性,牢牢把握导向关、制度关、主持人关,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宣传社会主义美好的核心价值体系,弘扬健康文明向上的道德风尚,做中华文明优秀文化的传播机、做弘扬时代精神的引路人、做哺育青少年一代心灵成长的良师益友、做净化社会不良风气和抵御落后腐朽思想文化的忠诚卫士。

    回顾中国共产党奋斗的历史,在新中国成长的历史过程中,我国老一代媒体工作者,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和汗水,为推动先进的时代文化和祖国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从五十年代的雷锋精神,到八十年代的孔繁森、陈景润、张海迪等一大批英雄人物形象和精神的传播,为激励中华儿女,投身于祖国现代化建设,发挥着战斗号角的作用。这种认知、教育、审美、政治的职能,不仅不能偏离,而且应该进一步地弘扬光大。

    电视大众化的媒体要突出一个“俗”字,但这个“俗”要讲的是“通俗”、“雅俗”、“脱俗”,电视节目必须坚守传承文明、雅俗共赏、积极正面的思想文化方向,引导观众积极向上的审美观和道德观,保持电视节目的公益性、欣赏性、社会性。我们不能为了一时的经济效益,置社会道德于不顾,成为催残青少年道德成长的罪人和祸首。我们要牢记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扬中华文明优秀的文化旗帜的教导,封杀不良文化,弘扬时代正气,反对“三俗”,弘扬老一代媒体人优秀品德和精神,为建设体现时代精神的文化阵地,促进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而尽到自己的责任。

    二、关于净化娱乐类节目的思考与对策:

    第一,坚持正确的电视媒体的发展方向,凸显媒体的传播功能和教育功能。我们认为,要创造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收视率高的电视节目,不能靠“三俗”的电视节目哗众取宠,吸引观众的眼球。电视媒体工作者,不能长期坐在办公室里苦思冥想,这样容易脱离生活、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应该深入到工作一线中去,到火热的生活中去,到社会的矛盾焦点中去,这样采编出来的电视节目,才能真正地体现时代特征和生活气息,才能反应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和肺腑心声,才能取得观众的心灵共鸣而得到认可。即使上娱乐类的节目,也不能单纯地作为娱乐,要把传播与教育功能有机结合在一起,发掘人性的本真,反映生活的矛盾,弘扬美好的道德,引导生活的解读,揭示生命的真谛,发现科学的真理,讴歌时代的美好。把趣味性、娱乐性、教育性、时代性为一体的文化营养,奉献给广大观众,哺育青少年儿童的道德成长。

    第二,建立对电视娱乐类节目评估和管理的长效机制。我们建议由中宣部、国家文化部门和文化研究机构、社会公众、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工商部门等人士参加电视节目评估委员会,对各类电视台的娱乐节目进行动态的跟踪与评估。按照一定的评分标准,制定出娱乐节目等级制度,对电视节目制作、播放、反馈、评估进行一系列的动态管理。把不符合标准的节目,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对一些不健康的电视节目的管理上,既要立足于“治”,更要立足于“防”。不能反“三俗”走过场,一阵风。要把反“三俗”长期化、制度化、科学化,对于“三俗”类电视娱乐节目,一定要清除出电视荧屏,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防止敷衍应付,死灰复燃。

    第三,加强节目主持人和编导队伍的道德自律和素质建设。对于电视节目的主持人要有正确的定位,不管什么类的节目,主持人必须清楚自己的媒体语言和文化身份。播音主持的人民喉舌的意识必须培养、强化、建立,广播电视就不能走向极端的只讲娱乐,节目主持人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应该倡导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坚守电视的文化品格,坚守娱乐底线,做到不肤浅、不流俗、有深度、有品味。对一些娱乐明星和节目主持人,肆意传播不健康的“三俗”文化、社会影响极坏者,应该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甚至可以封杀,使之远离媒体娱乐业。要健全建立电视编导的从业制度,包括对其文化知识、从业经历、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等多方面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形成电视编导的优胜劣汰制度,把真正有才能、有远见、有品格的文化传媒者,提拔到媒体工作的重要岗位上来,使电视节目传播优秀文化蔚然成风。

    第四,国家政府部门要积极引导电视媒体发展方向,提高电视娱乐节目的内涵,制定相关政策,平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们认为,对一个电视台领导工作业绩的评价,不仅要看经济效益,更要看社会效益,不仅要看短期效益和局部利益,更要看长期效益和国家利益。一个娱乐至上缺乏庄严感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国家要制度相关政策扶持电视台办一些优秀的公益类的节目、青少年励志和教育类的节目。也可以把传播中华文明优秀文化成果与青少年文化之星选拔活动结合起来,利用电视媒体的方式,造出声势和影响。我们的电视媒体,要多反映一些普通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和心声,讴歌和表彰在祖国建设中平凡的劳动者,把一些长期被娱乐明星占据的荧屏空间,还给普通人民群众,变为广大人民群众去获取精神财富的源泉,获取科学知识的宝库,成为得到爱和美文化甘泉哺育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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