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英代表建议设立国家文艺荣典制度
http://www.cflac.org.cn     2011-03-09     作者:黄小希 沈洋     来源:新华网

    在即将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文化厅厅长李玉英计划提交关于设立国家文艺荣典制度的建议。

    李玉英代表说,我国的发展需要一批国家级优秀文艺人才,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是催生文艺人才成长的重要途径。因此,她建议设立国家文艺荣典制度,对为国家和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文艺人才给予充分的肯定。

    李玉英代表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文艺类别荣誉体系中低层次评比过杂、过多、过乱、过滥,而国家级高层次荣誉奖项少且知名度低,很难起到应有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与此同时,现行的文艺类别荣誉体系奖励客体以成果为主,缺乏对文艺工作的综合评价。因此,有必要构建一种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国家文艺荣典制度来弥补现行奖励制度的不足。

    “很多国家都建立了国家文艺荣典制度,如美国的国家艺术奖章、日本的文化勋章、韩国的金冠文化勋章、法国的文学艺术骑士勋章。这些荣誉都具有三个鲜明特征:一是具有较高的国际影响力,二是人物奖多于成果奖,三是重视精神奖励。”李玉英代表说,“而我国则缺乏具有中国特色、能够发挥国际影响力的国家文艺奖项。”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设立国家荣誉制度,表彰有杰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李玉英代表说,随着文化发展进入新阶段,在迈向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征程中,设立国家文艺荣典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

    李玉英代表认为,国家文艺荣典制度要具有法定性、国际性和稀缺性。应制订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规范,通过法律形式对荣典制度管理的具体事项进行保障,使其具有权威性。同时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审标准,充分体现国家文艺荣典的权威性和崇高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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