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铁梅代表:将三峡库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纳入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
http://www.cflac.org.cn    2009-03-12    作者:沈铁梅    来源:中国文联网

    1992年4月3日,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兴建三峡工程的决议。2009年,三峡电站已经全部投产发电。经过全体建设者17年努力,三峡工程建设已取得伟大成就。

    这些年来,国家在三峡库区文物保护上成效卓著,但库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抢救保护还没有纳入三峡工程文化遗产抢救的总体规划,这有其客观原因。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18号文件,12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42号文件,但均是在三峡工程开工13年后,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未能在第一时间被纳入三峡工程前期的抢救与保护的范围。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态文化,会受到人类社会结构和环境改变的影响国。三峡库区大移民改变了库区人民曾经拥有共同生活习俗的社区环境,以及原有的文化生态,因此对三峡库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产生了极大的、深远的影响。

    当前,三峡库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现状不容乐观。重庆市从2005年至今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库区所涉及的区县,据初步统计,共普查到项目1000余个,数量占到全市普查总数的近50%。2006年到2008年间,重庆市先后建立第一批、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而库区区县被列入市级名录的项目只占了市级名录总数的30%。库区区县进入国家级名录的项目有6个,仅占重庆市国家级名录项目的21%。由此可见,库区区县不是缺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而是缺少对这些资源的深入挖掘、整理、抢救与保护。要促进库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保护,需要政策引导,也需要政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财力支持,因此,急需将三峡库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纳入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化部针对长江三峡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做专项调研,将三峡库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纳入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是三峡建委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三峡建委的日常工作;文化部则是负责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府部门。建议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化部针对长江三峡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做专项调研,将三峡库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纳入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

    2009年,三峡工程将完成初步设计建设任务,后续工作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即将启动,这是抢救保护三峡库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极其珍贵的机遇,将三峡库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势在必行。

    二、在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前,由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化部对三峡库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给予特殊政策和提供资金支持。

    三峡库区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亟待抢救保护。如:在库区广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川剧”项目,因三峡水位上升淹没的不少剧场,由于资金缺乏难以重建,很多优秀的、经典的传统剧目难以复排、演出,其传承更加困难。又如,源远流长的巫溪盐文化。据学者研究,三峡地区可能是自然盐最早发现和开发利用的地区,巫溪宝源山盐泉即为三峡原始先民最先利用的三大盐泉之一。2005年巫溪县就将传统制盐工艺列入普查名录,并拟将建立盐文化生态保护区,但因经费缺乏,市级项目申报和盐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却迟迟不能实施。

    建议在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前,由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化部给予三峡库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以特殊政策和资金支持。由三峡库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的相关主体单位具体落实、实施,明确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以确保三峡库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能够得到及时抢救、保护和传承。

    (编辑:晓婧)

|两会图片|
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京开幕
濮存昕发言
张海委员
朱世慧发言
刘秀荣发言
覃志刚委员
冯骥才发言
委员们认真整理提案
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