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代言“问题食品”理当严惩 |
http://www.cflac.org.cn 2009-03-02 作者: 来源:成都晚报 |
食品安全法草案等三草案有望于2月28日闭会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根据食品安全法草案的规定,社会名人代言不符合标准、不真实的食品广告将受到严惩,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见本报昨日13版)
最近几年,许多名人喜欢为某些产品做形象代言人,因为一旦有商人找上门来,就意味着几十上百万代言费轻松到手。但是由于许多广告产品名人们并没有亲自用过,而其中许多广告含有虚假和欺骗的成份。消费者往往相信名人效应,一旦上当受骗,想要提起诉讼追究代言名人的连带责任,由于此前找不到准确的法律依据,而很难实现。 名人作为公众人物,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珍惜自己的公众信誉。如果自己都没有使用过产品,也不知产品的真实效果如何,只要人家给钱,就不顾起码的职业道德和良心,按广告商的要求“信口开河”,大肆宣传产品子虚乌有的功效,带来的就是非常恶劣的社会效应,理应受到严惩。 (责任编辑 金沙) |
|两会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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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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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团陆续抵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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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代表团抵京[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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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代表团抵京[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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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西藏的全国政协委员抵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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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宁夏的全国政协委员抵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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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京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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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京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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