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二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正式公布,配合举行的戏曲、曲艺、音乐舞蹈专场演出,令观众们切身领略了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们带来的五音戏、山东琴书、华阴老腔等精湛技艺,也看到了这一个个精彩节目背后凝聚着的很多代人的心血与汗水。一时间,来自不同地域、不同门类的非遗传承人成为了大众关注的热点。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田青表示,传承人被评选出来并不是目的,开展传承人的政府认定也仅仅是非遗保护的重要一环,国家建立并完善对传承人的扶持制度,才是切实保障非遗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杜绝不良现象发生的关键。
当前,给予非遗传承人一定的经济扶持,让优秀的民间文化遗产薪火相传,已经成为很多地方政府的共识,并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比如浙江省级非遗传承人每年可获得3000元或4000元不等的补贴;新疆阿合奇县《玛纳斯》史诗的传承人和优秀民间艺人每月可领到500元和100元的生活费等。四川、江苏、甘肃、福建、黑龙江等省也制定了对非遗传承人实施财政专项补贴的规定。据悉,为加强对代表性非遗传承人的保护,文化部将建立非遗传承经费保障机制,而对非遗传承人的扶持方案和资助标准尚在商定当中。
针对这些情况,田青认为,我们现在应当思考的问题是,制定的扶持政策是否能让纷繁多样的非遗项目和传承人都获得最亟需的帮助。“每个传承人的生存状态和其所承载的非遗项目的传承情况并不相同,因此,对于不同传承人的扶持办法还应制定具体细则,要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田青表示,政府在对传承人给予经济扶持的同时,完善传承人责任和义务的制度建设也很重要。据了解,现在有些机构打着非遗的旗号搞商演,急功近利地看重短期收益,使得我们珍贵的文化遗产走了样。近期就有一些现象引起了田青的注意:一个民间曲艺节目的演员们却穿着西服裙上台表演。个别地方的传承人对自身艺术价值的理解存在偏差,走了一条所谓“改良”的路,结果导致节目原有的风格受到了损害。田青说,其实民间艺术的本土特色才是真正需要强调的。
鉴于此,田青建议,一旦非遗传承人被命名之后,应当与国家有关部门签署相关协议,使国家的补助政策与传承人的传承情况相挂钩,用具体的条文来保证传承人履行相应职责,从而使非遗能够健康有序地传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