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市建设中重视保护和培育城市文化特色的提案
http://www.cflac.org.cn    2008-03-03    作者:单霁翔    来源:中国文联网

    城市是人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成果的集中体现,每个时代都在城市的建设中留下自己的痕迹,并逐渐积淀、凝聚成为各个城市独有的文化特色。一个城市的文化发育越成熟,历史积淀越深厚,城市的个性就越强,品位就越高,特色就越鲜明。我国城市在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具有鲜明文化特色的历史性城市,国务院从1982年起先后公布的109座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这些历史文化名城所拥有的深厚文化底蕴,赋予了城市鲜明的文化个性,鲜明的城市个性又提升了城市的文化竞争力。因此,城市文化特色是城市建设、发展最可宝贵的重要资源。

    当前,城市化、全球化在带来经济发展和生活改善的同时,也对城市文化特色带来巨大的冲击和挑战。一些城市在建设和发展中,出现了城市记忆消失、城市形象低俗、城市环境恶化和城市管理错位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由于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抄袭、模仿、复制现象十分普遍,导致富有文化特色的历史城区、传统街区不断被"标准化"的开发所吞噬,文化特色在城市更新改造中迅速消逝,城市面貌正在急速地走向趋同。如今,在全国各地面貌雷同的大广场、大绿地、景观大道、政府办公楼占据着越来越显著的位置,导致"南方北方一个样,大城小城一个样,城里城外一个样"的特色危机。"千城一面"的现象日趋严重,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忧虑。保护城市的文化特色,保持历史的延续性,保留文明发展的脉络,已经成为我国城市文化建设中的迫切问题。

    为此,就在城市建设中重视保护和培育城市文化特色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如下:

    一是注重发掘和认知城市文化特色。由于各个城市在地域、民族、历史等方面的差异,在城市发展中逐渐形成了各有千秋的文化特色。这些文化特色既体现在城市的规划布局、历史街区、园林建筑、名胜古迹等物质文化遗产和人文景观之中,也体现在城市的文学作品、民间习俗、生活习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中。因此,发掘和认知城市特色,就要全面调查了解城市的文化遗产,对城市文化的历史积淀做到心中有数;要深入研究城市的文化内涵,探寻城市的历史文脉,凝练反映城市传统特征的文化特色;要在城市的现实生活中认知和把握文化特色,城市文化特色归根到底来源于市民生活,必须得到市民的理解和认同。建议在国务院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中开展城市文化特色的认知活动,通过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进一步明确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特色,并可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专家予以认定,形成广泛的共识。

    二是注重保护和继承城市文化特色。城市文化的延续在于对原有的文化特色自觉地加以保护和继承。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延续历史文化传统、维护自然环境条件、发挥城市功能定位、弘扬地域人文精神,从而形成协调有序的城市整体风貌,经过持续的努力和长期的积累,城市文化特色就必然会得到保护与继承。因此,不仅要重点保护文化内涵深厚、特色鲜明的历史街区、历史建筑,而且要关注整个城市的空间特征、街道肌理、景观环境以至城市精神的保护。城市的形态和布局要认真吸取地域文化和传统文化的营养。城市的色彩、街道的尺度和建筑的风格等各方面都要注重城市文化特色的传承与培育,使城市特色蕴含在每一个细节之中。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就此问题组织专门调研,并对城市规划、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中加强城市文化特色建设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

    三是注重发扬和创新城市文化特色。城市必须在创新中持续前行,城市文化也必须不断吸纳新的元素,在发展创新中延续活力。因此,既要保护和传承好城市的文化特色,又要善于在传承的基础上更好地加以创新,塑造融古代辉煌与现代文明于一体,优雅而独特的城市文化。既保持城市发展的连续性,又创造出城市恒久的文化魅力。创新城市文化特色不能抛开城市的客观实际盲目发展,更不能搞长官意志。既要彰显城市文化个性,拒绝雷同;又要反对有损于传统、有碍于社会风尚的荒诞媚俗。要尊重当地的文化传统和社情民意,兼顾社会各方的利益,照顾不同人群的诉求。建议制定在涉及发扬和创新城市文化特色的重大决策过程中,向市民开放征求意见的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增加决策透明度和公信力。

  大会图片    更多>>
濮存昕委员接受采访
冯小刚委员接受采访
王次炤委员
陈醉委员
阎维文委员
文艺界代表委员联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