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人鹄是鄂中起义领导人,1899年生于湖北黄冈,1917年考入中华大学附中,先后参加恽代英组织的“互助社”、“利群书社”,并成为骨干分子之一。恽代英称赞他说:“云鹄至诚,可以动人。”1921年秋回黄冈陈策楼聚星学校教书,参加陈潭秋等组织的马克思主义学说研究会活动,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4年萧人鹄入黄埔军校学习,次年到河南开封等地从事农民运动,任中共豫陕区委委员,荥阳县农民协会主任和自卫团长。1926年又领导建立杞县农民协会,组织农民武装,后被选为河南省农民协会主席和党团书记,领导了杞县农民暴动,曾率领30名精壮人员到豫北汲县劫狱,营救出被关押的100多名革命同志。1927年3月被选为中华全国农民协会临时执行委员会委员。随后,领导豫东杞县、睢县、陈留武装起义取得重大胜利,有力地配合了北伐战争。6月任叶挺领导的国民革命军第11军24师独立团参谋长,曾奉命回乡招募新兵,首先动员自己的3个弟弟应招入伍。八七会议后,中共湖北省委根据秋收暴动的需要,将全省划分为7个特区,萧人鹄被派到洪湖地区任中共鄂中特委书记。同年9月参与领导沔阳戴家场农民暴动,任鄂中游击队队长。12月参与指挥暴动队攻克沔阳县城,领导组建中国工农革命军第5军,任军长。
1928年6月受中共中央派遣重返河南,担任中共河南省军委书记。11月在开封被国民党当局逮捕。面对敌人严刑逼供,他始终坚贞不屈,不暴露党的秘密。曾担任狱中地下党支部书记,常以京剧戏文“满天风雨满天愁,革命何须怕断头。留得子胥豪气在,三年归报楚王仇”来激励难友。1932年2月10日被杀害于洛阳,时年33岁。(姜铁军、袁明辉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