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社科界各领域的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社会主义荣辱观进行了深入的学习研究。大家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高度,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今后的道德建设确立了明确的价值标准与评价体系,这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伟大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王伟指出,社会主义荣辱观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社会用以评价人们行为的道德价值尺度,即对履行道德行为的褒奖和不遵守道德要求的谴责;二是指个人对自身行为的道德价值的自我意识,即在良心中所包含的知耻和自尊的意向。简言之,荣辱观包括对人们行为的道德价值所作出的社会客观评价和本人主观意向。社会主义荣辱观重在用更大的力量加强践行机制的建设。这就需要建立健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机制、修养机制、示范机制、评价机制。只有这样,我国的文明发展程度才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韩震教授认为,与其他一切存在不同,人类不只是依据自己的自然本性而活动,而是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生成自己的本质,人必须为自己设立生活的价值目标和意义世界。正确的价值目标可以使人走向富有意义和创造性的生活,而错误的价值追求往往把人带向委琐甚至堕落的深渊。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我们指明了人生追求的价值目标,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构建了新的坐标参照。就培育人而言,大学教师更应引导他们把行为美德和积极的观念内化成为自己的内在力量,不断追求真善美,远离假恶丑。
中央党校原副校长、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会长刘海藩教授表示,“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切中当今时弊。当前社会某些不和谐现象的出现,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部分人荣辱观的缺失。例如在经济活动中,有些人却认为个人利益最大化是高于一切的,只要利我就不惜损人。这使市场经济环境两个最重要的方面:市场竞争环境与人民消费环境都遭到严重破坏。应当说,和谐社会的建构,最重要的方面之一是经济关系的和谐。因此,营造一个规范健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落实荣辱观的关键。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史学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海鹏指出,在当今时代,一些人见利忘义,罔顾法纪,寡廉鲜耻,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很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这个时候,胡锦涛总书记从道德建设角度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指出了什么是荣,什么是辱,这对每一个人都是一种教育,一种激励,同时更对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确立了重要的指标。
学者们表示,社会科学领域的工作人员要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同时还要结合各自的研究领域深入探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具体实现机制,为推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