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上讲,荣辱观是中华民族传统伦理中最基本最一般的道德范畴,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家荀子、管仲都把明分荣辱看成是一个人在社会上安身立命的前提。从孔子到孟子,一直到中国传统中的格言,比如说宁可毁人、不可毁誉和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都从不同层面把荣辱放到了人格一样重要的地位,包含了强烈的荣辱观念,对我国传统伦理道德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具有久远的历史意义。
我党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建国以后,从毛泽东到邓小平、江泽民,都有过这方面的教诲,在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同时又着眼于中国当代发展的全局,面向中华民族的未来,赋予社会主义荣辱观以鲜明的时代特征,为我们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确立了新的价值标杆。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体现了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地结合起来,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融为一体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体建设、总体布局的一个战略思想。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又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结构发生深刻变革,我们每个人在社会中所体现出的思想和行为,会直接地反映到社会的形态中,一些人在价值标准和道德原则方面陷入了迷茫,出现了思想混乱、道德缺失、违法乱纪等情况,使党风政风受到不同程度破坏。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背景下,各民族素质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发展中的中国不仅要向世界展示物质建设的成果,也要向世界展示中华民族的新面貌。
就我个人从事的工作来说,社会主义荣辱观给我们指明了一个前进的方向,创作、表演什么样的文艺作品也有了鲜明的警示。一个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的演员,更要注意自身修养,约束自己的行为,净化自己的事业观、价值观,做真正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