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提案回复提点意见

http://www.cflac.org.cn  2005-03-07 16:40   作者:张抗抗   来源:人民网

 

  3月4日 (上午小组讨论)

  昨夜大风不息,高楼呼啸不已,迟迟不能入睡。

  上午讨论很热烈,翟泰丰委员主持,文化部副部长陈晓光谈了“抢救”地方戏曲、剧种所遇到的困难,冯骥才、潘公凯委员、李彦委员的发言是围绕民间民族文化保护、城市文化形象、城市建筑个性特色的话题展开的。会间没休息,一口气谈到11点多钟。

  我今天本来准备谈一点昨天开幕会上贾庆林主席和张怀西副主席的两个报告的感想,但时间不够,只好写成书面文字。

  2004年全国政协的工作是丰富而扎实的。以本人为例,3月初参加“两会”十天;5月份参加统战部六局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无党派人士学习班”一周,这是“学习型社会”中,对政协委员进行思想理论水平补课和一种方法,课程安排生动活泼,受益匪浅。7月份参加全国政协赴内蒙古视察团考察十天。也就是说,2004年本人有整整一个月时间,用于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责,由此而知政协工作务实。

  提案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方式,2003年本人一件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提案,很快得到重视和解决。但也注意到,政府各部门对于委员提案的研究落实,尚有待于加强,以免流于形式。2004年我在“两会”期间提交一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题为“具有原创性的作品标题应得到著作权保护”。其中以电影“五朵金花”被云南曲靖烟厂用作香烟商标品牌。而迟迟未做出经济赔偿一事,强调了作品标题与作品是一个整体,侵犯作品标题即侵犯作品著作权,应在著作权法中加以明确,但几个月后接到国家版权局的提案回复,竟然答非所问,逻辑混乱,不知所云,令人啼笑皆非。于是致电于版权局一位主管领导,被告知不清楚提案内容,回复文字未经研究。无论事实究竟如何,一些行政部门对政协委员提案的漠视、回复时避重就轻、敷衍了事的现象确是存在的。政协委员的提案如不完全正确或在现阶段不具有可操作性,不一定必须要采纳,但至少相关部门应认真研究,不能采纳应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否则,委员们耗时费力所做的提案,又有多少实质性的意义?因此,建议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完善“提案回复”跟踪监测机制,甚至可以建立“委员提案无效回复纪录”。

  当然,提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也对委员的议政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年我递交的几份环保和“北京出现汽车公司应严格遵守《劳动法》”的提案,就是在长达一年的休会期间,通过反复调查研究才形成的。(人民网记者文松辉组稿)

    (张抗抗,女。1950年7月3日出生于杭州,祖籍广东新会。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国家一级作家。代表作:《隐形伴侣》、《白婴粟》、《北极光》、《作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