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剧与和谐社会
http://www.cflac.org.cn  2007-04-20  作者:吕建华  来源:《光明日报》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和谐社会提出了六大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话剧百年,正处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时代,我们的话剧应该有怎样的特点呢?换句话说,我们话剧人要怎样做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呢?

一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下,话剧要发扬与生俱来的战斗性品格。也许有人认为,既然是建设和谐社会,要讲和谐,话剧的战斗性品格似乎已经不适用了。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和谐社会的建设,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在与“不和谐”现象的斗争中得来的。在我国现阶段,腐败问题、“三农问题”、社会治安问题、地区差距和贫富差距问题、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等一些“不和谐”的社会现象依然存在。而要实现社会的整体、全面和谐,就不能离开公平正义。对社会上不公正现象的抨击、揭露,正是话剧反映生活的长处。民主法制、公平正义,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才能实现。话剧在歌颂社会正气的同时,必然要对歪风邪气有鲜明的批判和揭露,这将有利于社会全面和谐的实现。

二是话剧要发扬善于引导人民深刻反思的品格。由于话剧能及时地捕捉生活中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热点,又有思辨、警世的特点,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建立“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风尚,具有一般文艺作品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既需要对生活中讲诚信、讲友爱、讲秩序的好的一面进行歌颂与弘扬,也需要对人民群众自己的不良习惯和愚昧落后的东西进行善意的劝诫,对熟视无睹的恶习给予揭露。在这些方面,话剧的优秀传统必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扬。

三是话剧要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从国家民族发展的角度看,构建和谐社会,指的是整体和谐、全面和谐,而不是局部的、片面的和谐。每个公民自我身心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不同利益阶层之间的和谐等等,都是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要实现这样的和谐,我认为,话剧要有更加大气、祥和、活泼的品格。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人民群众在观赏习惯上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人们在繁忙的劳作之余,希望得到艺术的陶冶、心灵的洗礼、快慰的娱乐。如果我们的话剧能够在表现生活的同时,更多地满足这些方面的多层次的需要,将会给话剧带来更大的发展。

如何实现话剧在参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是一个新课题,但又是一个已经在实践中有所探索的课题。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已经积累了不少好的办法。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级政府进一步重视文化建设,加大了对包括话剧在内的文化艺术的投入,形势越来越好,但仍要做好如下工作:

首先要把创作现实题材优秀话剧作品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最近,文化部副部长陈晓光指出,“我们不排除任何形式任何题材的文艺作品,但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看,目前更需要的是关注现实生活、具有强烈时代精神的优秀文艺作品。”话剧在反映现实生活方面是得天独厚的。要以宽广的胸怀对待现实题材创作,鼓励艺术家积极创作现实题材作品,大力提倡艺术家揭示生活本质,充分发挥艺术家的想象力和创新力。我们的话剧作家还要注意消除艺术创作中的浮躁心态和物欲影响,克服现实题材创作这一当前艺术创作的瓶颈和难点,最大限度地发挥对生活的感知力、想象力和创新力,创作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关注现实生活的优秀作品,使之占据艺术创作的重要位置。

其次要让话剧作品更好地进入公共服务的流通渠道,使优秀的话剧作品在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实现其自身价值、发挥其社会作用。我们已经有一大批优秀的话剧作品,但应当清醒认识到,一部优秀的文艺作品并不意味着不经过努力就能得到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们往往重视抓创作和排练,在这方面现在也舍得投入,但缺少把作品推向流通渠道的办法,或者根本就不重视这方面的工作。一个戏排好了,得了奖,往往就被束之高阁。现在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但舞台艺术作品的流通渠道依然不畅通,话剧的观众还是少得可怜。在新的形势下,如何使优秀作品最大限度地实现其自身价值,使得财政投入有足够的社会回报和公益效应,是我们实现和谐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

此外还应重视和鼓励经营性演出的市场化运作和民间的话剧活动。除了政府主管部门主管的公益性演出以外,如何继续积极开拓演出市场,解决好“走市场”的问题,不光是国有院团安身立命的一个根本问题,也是民营戏剧团体生存发展的根本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不光要积极做好引导和规范工作,鼓励优秀艺术作品的市场开拓,不断提高优秀文艺作品的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要大力鼓励和扶持民营话剧团体,大力开拓话剧市场,培养大批话剧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