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非遗就是保护民族文化基因
栏目:观察
作者:苑利  来源:中国艺术报

  2011年,笔者提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中华民族最优秀文化基因的观点。这是因为作为“活态”遗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具备了遗传一个民族最优秀文化基因的基本属性。

  那么,到底什么是“基因”,什么又是“文化基因”?

  由国外转译过来的“基因”一词并不好理解,相反,日语中的“基因”一词理解起来就简单多了。在日语中,基因又叫“遗传子”,是指生物体中可以记录并传递各种遗传信息的那个被称为“染色体”的特殊物质,其最大特点是它具有超强的稳定性和遗传属性。从这两个基本属性出发,我们也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类比为一个民族最优秀的文化基因。理由是,作为一国文化基因,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样具有超强的稳定性和超强的遗传属性,即或在活态传承的情况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仍能做到历经数百年乃至上千年仍不发生改变,故又被人们称为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块“活化石”。

  生物凭借着染色体可以将上一代的生物属性稳定地遗传给下一代。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样可以凭借着传承人这个“文化染色体”,将上一代所创文明稳稳地传递给下一代,从而实现人类文明的代际传承。与通过典籍、文物等实现代际传承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通过一件又一件泥老虎的制作、一首又一首山歌的演唱、一出又一出小戏的表演,以活态的形式来实现代际传承的。尽管它是以活态的形式、不断变化的形式呈现在我们面前,但这并不影响它所传基因的超稳定性。这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像是一株老榆树,尽管每年都生新绿,新绿的多寡也会小有不同,但作为老榆树的基因从未改变。同理,作为文化基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尽管每次演出、每次制作都会有小的不同,但它们所富含的文化基因却很少发生改变。这同样是由文化基因自身所具有的超强的稳定性和超强的遗传属性决定的。

  既然我们承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最优秀的传统文化基因,当然也就没有任何理由去随意改变它。2002年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启动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抢救工程”强调的是这一点,2003年原文化部启动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强调的同样是这一点。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强调的还是这一点。无论是传承人,还是非遗保护工作者,都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国家每年投巨资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其目的不是让它“变”,而是让它“不变”,“不变”才是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在这个问题上,文物界与非遗界的理念完全相同。

  任何社会的进步,都是在继承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实现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继承前人成果。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笔宝贵的文化战略资源,原因即在于中国是个拥有5000年文明史的古国,历史为我们积攒了数量庞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只有继承好这笔遗产,我们才能在继承祖先智慧的基础上,实现跨越式发展。前提一定是要保护好这笔遗产,而不是在这笔遗产上乱动手脚,将它改造得面目全非。

  我们之所以强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除具有超强的稳定性和超强的遗传属性外,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两个重要属性,这便是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悠久的历时性。

  所谓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是指从空间维度看,与精英文化只代表本人或本流派想法与审美不同,作为民间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所代表的不是某个人的个人想法与个人审美,而是整个民族乃至整个国家全体国民的共同想法与共同审美,这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乃是集体创造、集体传承、集体享用的这一特殊传承属性决定的。要想研究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全体国民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审美观,不了解作为一国文化基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万万不能的。

  所谓具有悠久的历时性,是指从时间维度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代表的也不是当代人的想法与当代人的审美,而是特指祖先们在历史上共同创造、共同传承下来的共同想法与共同审美。正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在历史上的某一时期,是历史的一部分,因而也就具有了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从这个角度来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一个民族千百年传承下来的、最能代表这个民族乃至这个国家的祖先们的智慧与祖先们的审美。能从祖先们的身上汲取足够的智慧与审美,这对于一个民族来说,显然是非常重要的。

  作者系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