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具有系统性、持久性
杨朝明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特聘教授)
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部门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本、进课堂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还明显存在许多地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甚至流于表面化、形式化等诸多问题,存在与应试教育不相协调,价值教育、道德教育和心性教育内涵不足的情况。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是牢固树立文化自信和民族文化复兴的百年大计,因此,必须立足长远,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传统文化教育,优化传统文化教学,把弘扬传统文化的工作做得更深、更实、更有成效,因此,建议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设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第二个结合”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应该学古诗文经典,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传承下去。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要形成尊道德、崇道德的社会风尚,就必须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
落实好“第二个结合”是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时代课题,是使中华民族“强起来”的百年大计,为此,必须在以必修课的方式推行马克思主义教育的同时,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同步以必修课的方式推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目前,马克思主义教育得到系统、深入、全面落实,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至今在很多学校还没有设为必修课,不少人只是通过社会生活、互联网或其它课程的碎片来获取对中华文化的认识,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缺乏规划性、系统性、持久性,似有功利性、纯知识化呈现。调研还发现,传统文化教育发展情况在各地还很不均衡,不少人对传统文化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很多地区的很多学校传统文化教育亟待开展。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统教育应当切实达到“立德树人”的目标,为此建议:
在国家层面设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委员会”,具体领导、指导传统文化的落地,通过正式文件明确《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为必修课,制定各种有利于推动、落实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的各种配套政策、措施,统筹传统文化综合向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滋润和渗透,优化各种传统文化教育与研究机构以通学理、育师资,在学校设置教师专职编制、专项经费投入等。
在教育部设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建设与教育教学的执行机构,负责课程设置规划、教学纲要制定、指导教材编制、教师遴选培训,以及促进落实、监督检查等,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以更好抓内涵、明本质、循次第。
将传统文化必修课教学与整个学校教育有机融通,在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坚持系统完整、持续深入、回归经典、弘扬精华、知行合一、学思并重原则,以文化经典、思想精粹、精神内涵、传统美德、文化常识为主要内容,以理解中华文明、培育核心价值、弘扬中国精神、筑牢民族根基为教育中心。
动员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为学生提供可选择的、丰富多样的优秀传统文化学习资源,同时为学生提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践行基地、学习基地、体验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