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和弗美与温柔敦厚
栏目:经典常谈
作者:李明泉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为儒家的诗教原则,“温柔敦厚”的出现形成了中华民族以和合、和谐、美善、含蓄为主的审美特征。

  据《礼记·经解》记载,“温柔敦厚”是孔子最先提出来的。“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诗歌可以教化人的心性,培养人温和柔顺、朴实厚道的性格,也能以诗进谏,作为传道扬善的工具,崇道德、隆礼义,防止过于柔顺而生“愚”。这一思想早在《尚书·尧典》里就初见端倪。舜命夔典乐以教弟子,使他们具有“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的性格。《诗经》里也有类似反映,如“马之刚矣,辔之柔矣!马亦不刚,辔亦不柔,志气麃麃,取予不疑”(见《逸周书·太子晋解》)。这首诗表现了御夫的高超技艺,马本刚,辔本柔,有如乾与坤,而御夫能使刚者不刚,柔者不柔,以柔济刚,以刚济柔,使马与辔统一起来,使刚与柔结合起来,调和起来。一个贤明的统治者也应如此,方能“志气麃麃,取予不疑”。也就是所谓的“不竞不絿,不刚不柔,敷政优优,百禄是遒”(《诗·商颂·长发》),这是赞美商汤的诗。正如孟子所说:“汤执中,立贤无方。”(《孟子·离娄下》)“无方”就是没有固定的格式和框框,核心还是“中”。“中庸”即用中,也就是处理任何事物不走极端,求其适中。这不同于老子的“用弱”和商韩的“用强”。由“执两用中”到“用中为常道”再到“中和可常行”,这三层互相关联、层层递进的思想,就是儒家典籍赋予“中庸”的基本逻辑和全部含义。

  “温柔敦厚而不愚”(《礼记·经解 ),这里的“不愚”是强调不极端不过“中”,不偏执不失“礼”,也就是温和质朴平正,柔顺笃厚适中。儒家所追求的人德和顺、善美和谐的最高理想,其基本思想内核就是“中立而不倚”(《中庸·第六章》)。孔子主张凡事都要“谨权量,审法度”,“允执其中”,保持和维系事物矛盾的各种因素之间的平衡、协调和适度,不着偏向,理性待物。这既是孔子认为的道德真理,也是他的美学主张。

  在美学追求上,孔子与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都提倡中庸之道、和谐为美、天人合一,都追求真善美的统一,但他们的思考视角和方法论是不相同的。苏格拉底从研究自然转向人的内心世界,追求唯心主义的善美理想;柏拉图注重感觉中的自然世界和理念中的超自然世界,其核心是“理念论”,永恒的真善美就是追求理念

  世界;亚里斯多德认为神是自然万物的第一推动者,确立了形而上学的原因论。而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术文化的主要特征则是人伦主义。中国先秦的哲学则起源于“六经”(即《诗》《书》《礼》《易》《乐》《春秋》),以探求社会政治之术为目的,注重人事与文化的研究,不重视形式逻辑而主张用“内省”的方法悟出真理,反映在艺术观念上,西方侧重追求外在的“真”、形式的“和”、自然的“美”,儒家则指向内心的“善”,情理的“和”、人格的“美”。

  从“温柔敦厚”的审美原则出发,孔子认为美是不过不否的善,善是伦理和合的美,从而达到善美合一。他在回答子张问什么是“五美”时解说道:“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论语·尧曰》)如此才能“尽善尽美”。《乐记》系统地继承和发展了孔子这一审美理想,认为通过音乐歌舞的演奏表现,可以使不同的人在情感上引起共鸣和交融,做到“同则相亲,异则相敬”。这样就可以相亲不怨、相敬不争,达到不争不怨、不过不及、天下安宁、和悦舒心的“人和”境界。这一“美善同乐”的思想,一直流淌在中国艺术的不息江河之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文艺只有向上向善才能成为时代的号角。止于至善,方能臻于至美。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发扬中国文艺追求向上向善的优良传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活泼体现在文艺创作之中,把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东西表现出来,倡导健康文化风尚,摒弃畸形审美倾向,用思想深刻、清新质朴、刚健有力的优秀作品滋养人民的审美观价值观,使人民在精神生活上更加充盈起来。”

  “温柔敦厚”的实质内核是“和”,是“中庸”,注重平衡、均衡、协调、和顺、融合的审美特征和艺术表达。中国的诗论、文论、画论、乐论、书论讲美的少而强调和谐的则比比皆是。《尚书·尧典》就谈道:“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明代书论家项穆曾将千姿百态的书法归于“中和”二字,认为“人之于书,得心应手,千形万状,不过曰‘中和’”(《书法雅言》)。楚国宋玉在《登徒子好色赋》中对美的形象有精妙绝伦的描写,东家之子达到了“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的恰到好处。这是一种古典和谐的范本。朱自清先生认为“温柔敦厚”是“和”,是“亲”,是“节”,是“敬”,是“适”,是“中”(《见《诗言志辩》)。其“和”的宇宙根源在于阴阳谐调融和乃生万物。“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内经》)静者为阴,动者为阳。因此,儒家主张阳刚与阴柔之美的谐调而更强调阳刚之美。《黄帝内经·素问·生气通天论篇第三》讲:“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柔阳刚是一种动态平衡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它是我国古代和谐美的两种不同形态:阴柔之美——优美,阳刚之美——壮美。“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黄帝内经·素问·至真要大论》)阴阳的互渗互进、动态平衡不仅是古人对各种事物的认知,也是对美的规律和呈现的把握和要求。汉代董仲舒在“阴阳之合”的基础上提出“凡物必合”的思想。晋代葛洪一针见血地指出儒家美学的实质是“匪和弗美”(《抱朴子·勖学》)。宋代朱熹强调诗美的言志、情理、虚静、平淡,变而不失其正,在阴阳调和中体现中庸之道的诗词美学特征。明末清初的王夫之提出“天下以和顺为命,万物以和顺而为性”的“中和”思想。阴阳协调的美学原则要求诗歌乃至整个艺术将各种矛盾因子、对立因素转化互生、融会贯通,形成艺术结构和美学意旨的善恶、否泰、盛衰、祸福、破立、正反、刚柔、张弛、方圆、大小、多寡等矛盾复合整一的融合美、复调美、整体美。在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上,主张“意与言合,言随意遣”(叶梦得《石林诗话》);在思想感情与形象的关系上,强调“意与象应”(何景明《与李空同论诗书》)、情景交融;在句与篇的关系上,强调“气象混沌,难以句摘”(严羽《沧浪诗话》);关于色彩美与音乐美,强调“五色相宣,八音协畅”(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等等,皆在于强调矛盾对立双方和多种因素的相互转化、和谐一致,而不是针尖对麦芒、互相排斥、此长彼消。清人贺贻孙在《诗筏》中说:“清空一气,搅之不碎,挥之不开,此化境也。 ”就是要求艺术达到这种融化、完整、和谐的审美境界。

  “温柔敦厚”对作诗的要求“主文而谲谏”(《毛诗序》),用譬喻的手法来规劝,委婉讽刺。这样才能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发挥诗歌“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诗经》)的作用。如果金刚怒目式的直谏,开展猛烈批判,可能事与愿违,还会惹来祸端和厄运。如苏东坡因与王安石推行的新法政见不合,作诗讽刺新法,于北宋元丰三年(1080年)被捕下狱,史称“乌台诗案”。这使苏轼坠入“梦绕云山”“魂飞汤火”的危难境地,饱经忧患。后人杨时以此为训,说明“温柔敦厚”之重要:“若谏而涉于毁谤,闻者怒之,何补之有?观苏东坡诗,只是讥诮朝廷,殊无温柔敦厚之气,以此,人故得而罪之。”(《苕溪渔隐丛话集》引《龟山语录》)这说明,艺术不仅要针对现实,讽刺时弊,而且还要通过委婉曲折的方式,以形象情感感染人,从而达到讽谏的目的。刘勰指出:“《诗》主言志,诂训同《书》,摛风裁兴,藻辞谲喻,温柔在诵,故最附深衷矣。”(《文心雕龙·宗经》)焦循也说:“夫诗,温柔敦厚者也,不质直言之而比兴言之,不言理而言情,不务胜人而务感人。”(《雕菰集·毛诗郑氏笺》)进而要求诗歌艺术意在言外的含蓄美。含蓄而具深刻内涵是“温柔敦厚”艺术最显著的审美特征。怎样才能含蓄呢?白居易在《金针诗格》中讲:“诗有义例七,一曰说见不得言见,二曰说闻不得言闻,三曰说远不得言远,四曰说静不得言静,五曰说苦不得言苦,六曰说乐不得言乐,七曰说恨不得言恨。”如杜甫《春望》:“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全诗蕴含深沉而炽热的兴衰感慨和凄苦哀思,似乎无怨却怨在其中,看似无悲却悲透纸背。

  不管是悲是喜,儒家艺术都要求适度,不可过分,所谓“发乎情,止乎礼”。因此,文学形象少有大怒大骂式人物而多温良恭俭让的形象,哪怕爱而不能得其所爱,也无情感极端化处理,如《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与焦仲卿、《莺莺传》中的莺莺、《错斩崔宁》中的崔宁、《西厢记》中的张生等都具有“温柔敦厚”的品质。中国古典戏剧这种“大团圆”结构,形成了闭环式、圆润型的审美方式和深层次民族文化心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瘅恶彰善、弃恶从善、嫉恶好善、抑恶扬善、采善贬恶等价值观念构成了儒家艺术特有的伦理范式和审美原则,但也培养了非善即恶、非美即丑、好坏分明的二元审美方式,形成了艺术创作的思维定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艺术的突破、创新和超越。

  “温柔敦厚”和“匪和弗美”的审美思想在今天仍具有现实意义。那种以浮躁功利为路径,以偏激片面为深刻的极端思维,曾给我们当代文坛带来不少情感紊乱,也使艺术发展走入误区。因此,贵和持中、不过不及、和谐协调等美学原则和思维方式不仅是我们从事艺术创作与鉴赏,而且是修身养性的人格完善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生命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