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故乡的南太行》 杨献平 著
花城出版社 2018年5月出版
杨献平的“生死故乡”从太行山高耸的峰岭和深陷的涧谷开始,“松树之间夹杂着洋槐、楸子和荆棘丛,满坡茅草杂乱无章地生长” 。他看到老石头的房子,石头的颜色还如同在山里一样,他看到被雨水劈溅得碎烂的窗棂和门板,一种阴森腐朽的气息压着他的颈,变成黑色的黄铜大铁锁零星的黄铜皮上闪着几点明亮的光……这些熟悉的画面像一部老式的默片,缓缓在我眼前流过;每帧画面都是黑白的,模糊的,隐约泛黄——杨献平的个人地理疆域之一“南太行” ,也包括我的故乡。从榆社到沙河,中间只隔着一个左权,车程不到2小时。因此我格外熟悉他的记述,格外理解他的书写,我看着他的文字,在刹那间,往事与消逝,梦境与想象,犹如蝶阵纷飞,鱼群翔集,将我淹没。一开始,我似乎是在看杨献平,然而,渐渐地我似乎走进了我的少年,我的北寨以北的少年。年少的贫穷和苦难的生活带给他迷茫和痛苦,但是也砥砺了他,这种沉郁之坚毅贯穿于杨献平的文学人生。在南太行,在北中国,在我们苦难深重的贫穷的村庄,有多少杨献平,有着多少天真的梦想……在他诗性的书写中,我深切感受到他身上蓝色的冰冷血液在奔流,照亮黑暗的命运,并在成长中得到大释放。
《生死故乡》 《作为故乡的南太行》等“南太行”系列散文作品,没有任何虚妄的东西,只有异常客观的直白,他语言背后那种悲愤和不屑的情感,对过去和血统的质疑与否定,看似冷漠无情,却道出最真实的根系,这是一个农人子弟的根:“我的这些文字,首先是人的,而且关乎大时代下如草芥之人群的生存史和精神史。 ”
是的,每个人都会依据自己的生存史和精神史去阅读。中国农村的宿命,一直是中国文学的大地,耕作几千年了,每一季都在收获,但大地永远不会上升,它踩在我们脚下,换言之农民和农村的命运从来没有改变。农民没有代言者,这正是中国伪乡土文学的繁荣背后透视出的真实。一方面几千年来作为主流文化载体的农民没有历史,一方面主流文化却越俎代庖,以高大上的姿态去代表农民发言。他们说村庄安谧静雅,他们说田野美如诗画,他们说农村处处是原生态的牧歌和美若天仙的姑娘;而真正的农村的丑陋、农人的苦难他们视而不见,或者看到了却无动于衷……历史和文学如果就是这样的荒诞传承,我们的书写多么丑恶啊。因此我欣赏杨献平冷若冰霜的记录。他整合了北中国日益沦落的农耕文明的碎片,又描述了现代文明渐渐渗透却不能融合的迷乱景象,是其个人对农村发展的深度思考,含着深沉的悲悯。
我在看杨献平,我在看我们的故乡:
刘建国的儿子当了副乡长。
黑老三在矿洞里被炸死了,留下半截腿、一些零碎的皮肉和一只不知要送给谁的金戒指。
美艳的四姨妈死于他杀,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没有报案。
王建才疯了。
付二妮老了。
张爱梅不见了。
……
我知道这也是我的故乡。我也曾为自己的宿命而抗争,我也曾饱尝生活的艰辛,父母不能提供温饱无虞的童年,学校不能赐予良好积极的教育,多少梦想还没有来得及生发就在北寨以北折戟沉沙。我的故乡也在南太行,那里也有不丑不傻却只能打光棍的黑老三,那只永远也送不出去的金戒指中凝聚着他们对女人的渴望;我的故乡也有被拉边套的老婆伙同情夫殴辱的王建才;我的故乡也有如付二妮母女一样整个家族的风流女子,也有美好如诗的张爱梅姑娘——他们崇尚权力、暴力,但是也有禁忌;他们没有信仰,但是相信苍天有眼,人死有灵,有看不见的神祇在监督恶行……
“列车开动后,我忽然想哭,坐在黑暗的车厢里,看着灯火寥落的北方城镇,特别是生身的南太行莲花谷故乡,一次次来去,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可救药的宿命……”
啊!南太行。我们的生死故乡。
如果说《生死故乡》 《作为故乡的南太行》等让我看到一个地域作家坚守本土经验进而通向另一个世界的内心奋斗,那么《沙漠之书》 《沙漠里的细水微光》等就让我看到这个作家在异次元中披荆斩棘的历程。
我把杨献平的书写视之为一种信仰,这种信仰是超越宗教和神祇的存在。或者说他的信仰本就是宗教化的神性书写。在他时而凝重时而轻捷的叙述中,神秘混沌的巴丹吉林在地平线下慢慢凸现。有时他的信仰是自然的神力,有时他的信仰是历史的深沉,有时,他的信仰是时间、爱情和灵魂。他书写的巴丹吉林,不仅有辽阔的壮美,也有幽暗和诡异,有流沙的遗忘和雪山的疼痛。他写下胡杨树冠后升起的炊烟,沙枣树林前干燥的蒲公英,一个离群索居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多琴,她在胡杨下歌舞,歌声像刀光一样明亮。
巴丹吉林是我迄今为止看到的最具有神性的文学地理疆域,它的神秘与生俱来,与天地同在。杨献平并没有像其他作家一样通过华美的语言或者哲学思想来构筑它,他的叙事和抒情,都混沌而沉厚,这是一种奇异的语言,我不能说它是华美的、精致的,又不能说它是粗粝的、散漫的,它像熔化的黄金,像涌动的流沙,是一种灿烂的会发光会鸣叫的文字,但是又会在特定的时刻变成黑色的无声的河。它与金色的巴丹吉林合为一体,缓慢而黏稠地交织,如一匹辉煌的丝绸。古日乃的黑夜隆起在秋天的帐篷上方,大风扎寨,杨献平的歌声回荡在黑色的戈壁,蒙根沁乐在镜子里远走他乡……那种辽阔的、苍茫的美像蒙根沁乐的皮鞭抽在我心上——作为一个读万卷书的人,要用文本来打动我并不容易,要我从一目十行的阅读中凝眸于某一页某一章节,且从某一行某一段落中唏嘘自己的命运更不容易,而杨献平举重若轻。这本书的文笔与《生死故乡》中那种沉滞的,带有泥土和鲜血的腥气的叙述截然不同,它富含想象,富含诗性和神性。他的语言就是一种沙漠,就是巴丹吉林的本体,它隐匿着光芒和炎热,他和它,和巴丹吉林融为一体,人文合一,这不仅是文学的最高理想,更是生命的最高理想。当我意识到那种金黄色的巨大辉煌与绝望之神谕绝非我目睹的那般单纯时,我听到巴丹吉林沉重的叹息。
“向西的路又开始了,我要走遍整个祁连山,从南到西,我单独行走,没有一个同伴。这令我格外孤单,有时候,我坐在明澈的月光下面,四周寂静,大风在头顶,在身体和灵魂呼啸而过。接着,天阴了下来,黑色的云彩从天际马群一样奔腾而来——大雪下来了,比我眼睛还大的雪花落下来,落下来——我一动不动,也不需要,对于一个孤单者来说,最美的覆盖就是雪花了,大量的雪,沁凉的雪,它们的覆盖使我获得了空前的安静和完美。这时候,世界无声,人类无声,狼群以及其他猛兽进入了梦乡。我多么清醒,在雪中,在祁连山上,多少往事,多少梦想,一匹狼,它是它自己的英雄。 ”
我引用得太长了,因为我太喜欢这一段文字,这是这本书中最击中我心脏的文字。“一匹狼,它是它自己的英雄。 ”多么好啊。可是我还是要说,在我的认知中,杨献平不是一匹狼。如果一定要类比,我觉得,他和他的文字都是有颜色的,是那种金黄的颜色,他是沉郁的、坚韧的、宽厚中带一点偏执的,他更像一匹马,一匹在巴丹吉林的夕阳中萧萧长鸣的,不得志的汗血之驹。像我在年少时看到的,独臂的杨过牵着那匹瘦骨嶙峋的黄马走过襄阳城头,他和它都那么孤独;那匹马,它有伤,有病,它挨过鞭子,驮过柴火,它喜欢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