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的观念》
[英]德瑞克·吉尔曼 著
唐璐璐 向勇 译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8年6月出版
文化遗产是人们共同记忆的载体,包括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具有长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等国际组织先后颁布多项与文化遗产有关的国际公约或宪章,让文化遗产成为全球关注的重点议题之一。如果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 (1954年)与《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 (1970年)是国际组织在紧急状况下的应急措施,那么《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1972年) 、 《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 (2001年)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2003年)则是对文化遗产的常态保护与管理。197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世界遗产名录,通过世界级的名录制度让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文化遗产得到世界的关注与重视,有力地推动了文化遗产的综合保护和永续利用。
国际社会对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在于它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及其稀缺性,在于它对个人、团体与群体生命的独特意义。我们成为我们,正因为我们曾是我们。基于自然法和自然权利,文化遗产的审美价值和知识价值甚至构成了英国牛津大学教授约翰·菲尼斯(John Finnis)所提出的基本价值序列。但与此同时,有关文化遗产的主权和治权、保护与开发、文化与商业等议题,也始终争议不断。文化遗产究竟属于全人类还是某个特定群体?这也是《文化遗产的观念》一书作者德瑞克·吉尔曼(Derek Gillman)要重点讨论的问题。
文化遗产能否让战争走开?近年发生在中东地区持续的战乱,给当地文化遗产带来致命的损毁。激战使得在这片土地已经矗立千年的世界文化遗产成为废墟,甚至荡然无存;曾经被珍藏的文物、档案流离失所。这些人类文明的丰碑没有被自然摧毁,却终结于人类的战争。这种痛心疾首的局面,加深了我们对文化遗产的关切。随着现代化浪潮波及全球,乡土被城市替代,承载我们记忆的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样因为“不合时宜”而面临生存危机;由社区、群体和个人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国际层面也往往沦为国家资源参与国家利益角逐的工具。文化遗产的当代处境,激起我们对“遗产何为”的良心拷问。
吉尔曼在此书中从“文化遗产的观念”入手,进行历史溯源和理论梳理,向我们描述何为遗产,如何建构遗产,又如何理解遗产。
吉尔曼的论证逻辑清晰且生动有趣。他围绕有关文化遗产的两起重要论争,即文化国际主义者与文化民族主义者之间的论争、自由派与不同论调的社群主义思想家之间的论争,展开全书的理论铺陈和观点辨析。吉尔曼的论辩天赋在文中最后一章一场假想的“情理”与“叛国”间的论争中达到高潮。他以一种极富画面感的形式,呈现了文化遗产论争的突出矛盾。支持自由贸易的世界主义者被看成“叛国”的一方,而特殊主义者被看成是合乎“情理”的一方。“叛国”一方赞成文化遗产为全人类服务,权利自由应胜于国家干涉,不关乎公共利益;而“情理”一方则认为人民的精神品格与这些文化物件息息相关,它们表达了一种特定的文化,应被视为国家资源。他随之将这场论争映射到社群主义者、自由派和自由意志论者之间的当代论争之中。
吉尔曼熟练地将严肃的学理论证置于鲜活的案例分析中,使得阅读本书的体验鲜有枯燥。他旁征博引,视野开阔,案例丰富。他不仅追溯到爱蒙德·伯克的论述,也援引了罗纳德·德沃金、威尔·金里卡、约瑟夫·拉兹、约翰·梅利曼等人的重要表述。在案例的选取上,他引入了在全球范围内影响重大的争议案例进行讨论。第一部分以《格尔尼卡》的流转、帕特农/埃尔金大理石雕的归属、蓝斯多恩肖像画等问题呈现关于文化遗产主张的不同声音;第二部分以巴德明顿柜,以及两幅中国绘画作品《临流涤衣》和《钟馗出游图》的命运,阐述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遗产建构;第三部分以霍尔汉姆宫的绘画作品,《梦花园》和《戴安娜的沐浴》等作品的争议为例,聚焦于有着稳固私权制度的普通法国家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展现个人与集体的紧张关系。这些焦灼的案例让置身当代文化遗产争论的我们充满好奇,并激发我们与其一起探求解决之道。
值得一提的是,吉尔曼的论述自觉地融入了东西方的理论和案例。他不仅讨论了欧洲和美国的案例,还呈现了亚洲的案例。他从包弼德的“斯文”概念出发,关注了中世纪时期(唐宋时期)的中国。他曾经于1977 - 1981年间担任佳士得中国艺术专家。这种东方视野自然与他本人的研究兴趣、职业经历和学术专长不无关系。
《文化遗产的观念》一书,已在多个国家出版发行。此书既为政府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也为重要的艺术作品与建筑物的艺术评论提供了参考知识。他向置身于当代政治哲学的人们讲述了关于古代遗产的争论,并提供了一种实现道德要求和政府管理的自由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