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不完全统计,在全世界47个国家、218个博物馆中,馆藏中国文物数量达167万件,而海外民间藏中国文物数量则是馆藏的10倍之多。对于中国文物常年“流浪”在外,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痛心疾首,希望通过文物艺术品进境税率的调整彻底改变这一现状。
近现代文物流散情况较为复杂,主要是西方列强和帝国主义侵略时直接掠夺,外国团体或个人非法偷盗、骗取、低价购买并贩运、走私出境,以及新中国成立后为创外汇出口艺术品。“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创作并留存下来的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唯一性和民族性,绝大多数国家都将文物视为‘不可再生的人类文明’并加以特殊对待。 ”万捷说,让文物回流刻不容缓。
万捷认为,限制文物“回家”的现实原因是进口环节高税率,让民间力量望而却步,无形中将本可以通过市场经济渠道回流的文物拒之门外。近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部分艺术品品类进口关税税率由12%暂时下调至3%—6%,但调整后仍然整体税负较高,对文物回流未起明显作用。
“与中国高企的文物进口关税相比,美、英、法、日、德、意、瑞、荷以及香港、台湾等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对文物艺术品进口实行零关税,国内企业和个人竞争力不足。 ”万捷介绍。由于税收问题,包括国内文物艺术品经营机构、境内买家资金等纷纷外流,海外委托方也不再选择到中国境内进行交易。这不但不利于文物回国,也不利于“文化强国”国家发展战略。
目前我国在“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方面的进口规模较小,2015年进口额仅为3.98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0.02%,减免其税收对整个商品进出口税收并无显著影响,并且不但不会对国内任何相关产业造成冲击,反而会加大国内相关市场份额,从而增加国内相关税收,以及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创造就业机会。
万捷建议,由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对“回流文物”予以调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回流文物”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进行认定、备案。其次参考英法做法,对文物进口关税调整为零,对进口环节增值税则制定不高于6 %的税率。同时,建议征税环节后置,即进口后在国内通过拍卖等合法手段销售后,由买方缴纳。
(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