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修《中国民俗志》的“宜昌模式”
作者:王作栋  来源:中国艺术报

  《中国民俗志·湖北宜昌市卷》从开编到校勘付梓,在组织修志队伍和编纂、评审的全过程中,突出“唯物史观、民俗、志体”八个字,扣紧了三条:

  一、多专业组合的修志队伍

  编纂全市范围内13部县卷本《民俗志》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湖北文化史上无先例可循。多专业组合的修志方阵,保障了各卷体例统一、规范。

  借鉴当代地方志编修人员结构方略,宜昌民俗志编纂队伍由民俗、方志、政协文史、文博、新闻、高校文科等方面资深专业人士组成。 《中国民俗志·湖北宜昌市卷》编纂队伍汇聚了宜昌市大部分相关人才,不少同志参加过2002年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而且其中成批骨干在20世纪80年代经受了“中国民间文艺十大集成志书”工程的历练,在田野调查、采录编纂方面,实战经验比较丰富。

  二、设立市评审委员会,与各县卷本主编、总纂共同把关

  宜昌在2010年开编之初即设立市评审委员会,委员共15位,涉及到经济、方言等不同专业。

  市评审委员会从依据《中国民俗志(县卷本)工作手册》提出详细的操作性要求入手,检查各卷初拟“纲目” ;第二步选定各卷的《饮食习俗》为内容试点,全市评点、以点促面;第三步,对13卷分别进行总体评审。

  设立市评审委员会,在民俗志县卷本编修史上是一个创造性的举措。评委会和各卷主编、总纂发挥群体优势,确保了志书质量的逐步提升。

  三、不断切磋探索,化解民俗志编修的疑点难点

  1 .按志书体例增设《凡例》 ,从确定上下限入手,规范全志

  编纂初期,各县卷本对记载入志内容的时限把握不一,对“旧时” 、“目前” 、“现在”等时段、时间用语的使用不合志书通则。市评审委员会快速拟订《凡例》 (试行稿) ,印发给各卷编纂专班参考。 《凡例》条款既参照志书惯例,又结合民俗专业志内涵,对本志宗旨、修志原则、入志内容上下限、度量衡记述标准化、全称简称、时段代指等项,均作出简明规定,使修志者有章可循、阅志者一目了然。

  2 .区别处理“沿革”

  民俗志是志而非史,将近百年来的民俗流变形态记述系统、全面为本志重心,要求实事求是、对三级目中《沿革》区别处理:可以写准确的,单设;典籍与考古依据双缺的,改作无题小序,即把握准确资料简要记述,对某些历史时段的流变脉络还没有取得话语权的,均不以推测臆断替代。

  3 .适当调整结构,归并重复交叉内容

  针对志稿中有的内容重复交叉问题,宜昌适当调整了全市民俗志结构。第一,将原来的生产民俗等五部分改为“物质生活民俗” 、“社会生活民俗” 、“精神生活民俗”三卷,原五部分所属的二级目,分别按统属关系调入卷一、卷二、卷三。第二,鉴于方言在民俗流变中的稳定性,将原三级目《方言》提升为二级目,力求全面留存近百年来的宜昌方言形态。第三,归并各行业俗谚,在卷三内单设《俗谚》一目。此调整既集中展示了俗谚的地域特征、表述风格,利于查检,也解决了原结构中“民间口头文学”与各行业俗谚的重复交叉之憾。

  4 .单设《民俗人物》卷

  民俗人物是传统民俗的重要载体,理应彰显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人在民俗志中的权重。宜昌单设《民俗人物》卷,为卷四;依据志体,将关涉人物按主次分为“民俗人物传” 、“民俗人物录”两部分,时代印记使新修民俗志比之以往民俗志更趋完备,体例骨骼中更见鲜活的血肉。

  5 .为全志增设《索引》

  增设《索引》 ,置于《附录》与《后记》之间。民俗事象的多样性中,相同性、相似性与差异性并存,由各卷总纂在三级目、四级目、黑体字细目中选定有差异性、特质性的民俗词条,列入《索引》 。

  ( 《中国民俗志·湖北宜昌市卷》执行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