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长荣主演的戏曲电影《廉吏于成龙》成功体现了影视艺术的美学特征
“虚中见实的表现方法,是传统戏曲的特征之一,是‘载歌载舞’的艺术形式的美学基础。 ”这句话在理论上是通的,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观众审美意识在发展,不会是一成不变的。要求叙事艺术在形式上最大限度地贴近生活,却是观众的主要审美需求。
现代观众的审美观念趋向于生活的真实,而影视、话剧跟这种真实之间的距离显然更近一些
我们经常说:中国戏曲的美是写意的美。倘若只着眼于艺术形象,“四匹单骑等于千军万马,一个圆场代表走了万水千山”这两句艺诀在理论上是没问题的,但这种以少寓多的审美效应,不能不以观者之知音为条件。戏曲的语言和动作都具有写意性的特征,关门、推窗、上马、登舟、上楼等等皆有固定的格式。除了表演程式外,戏曲从剧本形式、角色行当、音乐唱腔、化妆服装等各个方面也都有一定的程式。观众在欣赏戏曲艺术时需要同演员达成某种默契,运用大量的想象来配合演员的表演,从而实现双方的顺利交流。观众的审美观念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并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发生改变。
很多人提到戏曲的程式化表演时,自豪之情常溢于言表。戏曲是中华文化的瑰宝,这是对的。但时代总是在发展的,特别是近一百年来世界的变化尤为剧烈。人们的审美需求,特别是对于“真实性”的追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首先应当承认:在表现生活时,艺术的真实性总是相对的,很难有绝对的真实;艺术的真实不同于生活的真实,不同的艺术种类对真实性也有不同的要求。中国戏曲确实有自身独特的艺术规律及艺术真实性,它的舞台真实感要通过虚拟化的程式表现出来,并借助观众的大量想象完成,这是可以肯定的。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是审美主体的变化。当今世界提倡文化多元,艺术欣赏品位表现出多元化特征。写意是一种艺术风格,写实也是一种艺术风格。有人说“人们不应以生活的真实来苛求艺术的真实,不应以话剧的真实来衡量戏曲的真实,不应以西方的真实来代替中国的真实” 。我们或许可以相信:戏曲不以精确、逼肖地再现生活原型为目的,它的美就美在“不似之似”上。但遗憾的是,对我国现在的大多数观众来说,还是对接近生活真实的艺术更有亲切感。歌德说:“每一种艺术的最高任务,即在于通过幻觉,达到产生一种更高真实的假象。 ”即使是电影、电视剧和话剧,也并不等于对生活简单的摹仿,而是将生活进行艺术加工并生动地再现出来的艺术形式。因此,如果用“不能把逼肖自然作为艺术的标准,也不能把对外在现象的单纯摹仿作为艺术的目的” (黑格尔语)作为戏曲优于影视、话剧的理由,是不恰当的。现代观众的审美观念趋向于生活的真实,而影视、话剧跟这种真实之间的距离显然更近一些。
合理利用和丰富虚拟性的程式,使其既有规范性又有灵活性,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戏曲、话剧、电影、电视剧等艺术形式都是在用不同的方式去反映客观世界,观众明明知道它们提供的其实都是假象,但影视、话剧同戏曲相比在叙述故事时耗费的心理资源显然更少,表现生活时也更为直接,观赏时得到的心理暗示往往是“这是真的” 。这并未否定戏曲作为艺术形式的优秀性,它的夸大、变形仍然是一种美,只不过在追求“贴近生活真实”的观众面前显得不易接受罢了。“水上行船,有桨无船;陆上骑马,有鞭无马”仍是中国戏曲中极富特色的表现形式,“甩发” 、“跪步” 、“翎子功”等虚拟性的动作仍然是戏曲艺术的精华。但是我们无法指责观众的“更贴近现实生活”的艺术追求,更无法要求“人们”应该欣赏什么风格,不应该欣赏什么风格。写实的艺术形式更受欢迎,是因为观众审美取向变了。
农业社会的生活方式相对简单,工业社会的生活方式复杂多样。在反映现代生活时,千百年来历代艺术家辛苦总结而成的大量程式语汇(如翎子、帽翅、髯口、甩发、袍带功夫等)也都难有用武之地。人们的交通方式不再限于骑马、划船,生活空间变得更大,新生事物让人目不暇接。开汽车、乘飞机、乘电梯,打电话、发短信、用电脑,听报告、踢足球、逛商场,商业谈判、销售活动、婚礼庆典、公务旅行等等,所有这些现代社会的活动怎样在以虚拟性为主要特征的戏曲艺术中恰当地表现出来,确实需要很多智慧才行。合理利用和丰富虚拟性的程式,使其既有规范性又有灵活性,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戏曲的舞台上本来几乎是空无所有,演员往台中央一站,通过“四功五法”将风云日月、山水花木等剧中人所处的环境、时间、条件等都展现出来,运用精湛的演技让观众在想象中看到大千世界。舞台是虚的,演员才有可能充分施展身段,进行艺术创造,从而不受制于实景。因此,有人称戏曲是货真价实的演员艺术。然而,空荡荡的舞台现在已经不符合大多数现代观众的审美标准,于是有人主张戏曲往写实上靠拢,并在灯光、布景等方面做了很多虚实结合的尝试。虽收到一些效果,但也招致不少批评和质疑。虚与实的问题是值得商榷的,怎样处理好虚与实的矛盾是关系到戏曲前途的大问题,应该引起戏曲界、学术界的重视。
过去人们欣赏戏曲时经常夸奖演员“唱得真好” ,现在人们看电影、电视剧时却更喜欢说“演得真像”
那么,同戏曲相比,影视艺术在写实性上有哪些优势,它是如何成功地征服广大观众的呢?
影视艺术绝对不等于现实生活的简单摹仿,如果单纯用摄像机来记录生活的话,电影和电视剧不可能有如此庞大的观众群。影视较戏曲更擅长讲述故事。如果说话剧的语言、动作和场景比戏曲更接近生活真实的话,那么电影和电视剧则把这种接近生活真实的追求发挥到了极致。虽然电影、电视剧选取的仍然是典型人物的典型动作和特征,但由于其成功地突破了舞台时空的限制,大量运用蒙太奇手法并借助高科技手段,无数令人难以想象的场景被创造出来,其逼真、自然、酷似生活的程度令人叹为观止。讲述故事时不但让人感觉身临其境,而且更朝精细化发展,观众更容易产生共鸣。戏曲舞台上难以表现的细节,如人物表情、眼神在这里都被表现得淋漓尽致。导演和摄影师利用复杂多变的场面调度和镜头调度,交替地使用特写、近景、中景、全景、远景等不同的景别,使剧情的叙述、人物情感的表达更具有表现力和感染力。电影、电视的出现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视听审美需求,引导人们逐渐对“贴近生活真实”的艺术有了更多的追求。
影视的写实性表现在制作过程的方方面面。戏曲舞台上的吃饭、饮酒可以是虚拟的、无实物的,但影视中的却往往是真吃真喝。戏曲的打斗场面讲究“点到为止” ,多为演员个人功夫和技巧的展示;而影视为了追求真实效果走得更远,有时连打斗都是真踢真打,连表现“开枪杀人”都要逼真可信:喷射出火焰的道具枪、开枪后的声音、中弹身亡后身上的血衣,从头至尾都设计得几乎天衣无缝。3 D技术出现后,影视的逼真效果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中国戏曲是含蓄的、虚拟的、写意的,否则可能被热爱传统文化的人指斥为庸俗和无聊。这是中国传统的审美特点,要求观众用大量的想象配合演员的表演。影视与戏曲相比更注重感官的直接刺激。过去人们欣赏戏曲时经常夸奖演员“唱得真好” ,现在人们看电影、电视剧时却更喜欢说“演得真像” 、“简直就是” 。
简单照搬就像一个木乃伊被披上了一件华丽的外衣,外表虽然光鲜,精神却已经死了
多年来有人尝试将戏曲与影视相结合,但虚与实的矛盾一直难以解决。戏曲的本质特征是虚拟性,而影视却具有写实性,影视演员的自身条件与角色要求接近于统一。将写实与写意巧妙结合是一种挑战,这方面的成功作品不多,戏曲电视剧《三请樊篱花》《凤阳情》 ,戏曲电影《廉吏于成龙》等作品就成功地体现了影视艺术的美学特征。二者的结合绝不仅仅是将舞台表演搬上银幕和荧屏那么简单。2012年某电视台播出了电视歌仔戏《红鬃烈马》 ,该片简单生硬地将舞台形态的表演、化妆、布景、伴奏、唱腔等完全搬到了电视上,剧中人物穿戴着厚重的服饰,化妆也是按照舞台模式进行的,布景是写意的,除几个镜头的简单切换外,几乎同舞台演出没什么两样。片中大量使用了近景和特写,人物的眼神、表情全部直接暴露在电视观众面前,性别反串被一眼看穿,演员的胡子明显就是粘上去的,布景带有大量舞台美工的痕迹,总体上很不协调,房屋、门窗一眼可以看出是舞台的布景片,舞台打斗完全写意化,人物戴着厚重的头饰举着宝剑边打边唱,程式化的动作却使用了大量的特写镜头。伴奏上照搬舞台的做法,大量采用锣鼓经,让观众怀疑这到底是舞台剧还是电视戏曲片。戏曲电视剧是荧屏艺术,理应符合电视剧的美学特征。戏曲既然同电视联姻,就不能完全按舞台那一套来做了。简单照搬就会形成舞台剧不舞台剧、电视剧不电视剧的怪物来,就像一个木乃伊被披上了一件华丽的外衣,外表虽然光鲜,精神却已经死了。
每个时代的观众,都有不同于以往的感受方式与欣赏习惯。观众的审美要求其实就是文艺工作者的努力方向。艺术的任务就是缩短与广大观众之间的心理距离。戏曲从业人员应从现代人的审美情趣出发,在把握戏曲特性的基础上,研究观众,理解观众,尽最大努力适应现代观众的审美心理和习惯,广泛吸收其它艺术的精华,丰富戏曲的表现力,以开放和包容的姿态使戏曲这门古老艺术在新时代充满新的活力,并借此获得艺术竞争中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