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情丽星汉,落墨映沧桑
——诗人吉狄马加书法一瞥
栏目:书者
作者:石厉  来源:中国艺术报

  书法是中国传统的艺术,如果离开传统二字,书法可能就空空如也,甚至有可能变成符号式的抽象绘画,或者怪异的线条纠缠。从传统的视角观察,吉狄马加的书法,虽能同时捃摭帖学和碑学之长,但还是偏重碑学风格。譬如他秉持帖学的中锋用笔,但结体却趋向碑学的方折造型。书法本质的构成中,既有约定俗成的部分,又有个人创造的成分,这两种成分孰重孰轻,仍然无解。但如果书法没有这些根据,就失去了其传统特性,就是乱写乱划。吉狄马加诗性通达,对笔墨具有自由的驾驭能力。尤其是他的擘窠大字,用笔时而凝重迟涩,倏然又凌空而去,然整体上笔性又能一以贯之;结体大开大合,字与字之间映带成趣,气象不凡。

  书法是中国固有之名象,无法用其他文明的范式观照。西汉扬雄在《法言》中说:“书,心画也。”这是其论述圣人之所以著“六经”的原因,而非论书法之“书”,但后人以之衍义为书法之法,亦可谓是穷弱水只取一瓢,终有收获。东汉末年蔡邕在《笔论》中说:“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总之,书与诗歌一样与襟怀散淡有关,与书写者的心性关系极大,那些鹦鹉学舌的无灵书写不能归入一流。

  李白的《上阳台》行楷墨迹,之所以让历代藏家视为珍品,不仅仅是因为书法的精妙,人们喜欢它,还因为它是大诗人李白的手迹,李白杰出的才华和那些流传后世的不朽诗作是人们欣赏这幅书法作品的基本背景。人们常说一幅具体的书法作品有筋骨有血肉就是好书法,那还要看这筋骨血肉是谁的筋骨血肉。如果是老虎身上的筋骨血肉,藏象就威猛霸道;如果是狐狸身上的筋骨血肉,藏象就狡猾妩媚;如果是一只飞禽,理应比较飘逸。所以书法无法与一个人的修养、认知等完全分开。数千年的中国社会,最流行的书法,无外乎名人书法、文人书法,甚至还有达官显贵的书法,人们会从自己的角度来选择自己喜欢的书法作品。有人奉显贵的字为吉祥物,当然更多的人还是喜欢文气斐然的墨迹。王羲之《兰亭序》之所以1000多年来受人追捧,多种摹本并行,离不开《兰亭序》的文本内容本身是一篇感慨人生而文采飞扬的散文。唐人喜欢它,视为绝世精品,历代藏者视前人珍重而珍重。这幅已被神化的墨迹早已不见真迹面世,但其墨影与这篇文章以及王羲之的个人背景已经共同凝铸在一起,无法分隔。在此意义上,书法从来无法独立,它常常依附于社会背景等,但最有价值的书法,一定是文人的书法,因为只有文人的书法,才能赋予书写深沉的思想与精彩的修辞,这样的书写才是完美的。

  吉狄马加的书法也是如此。其实除了他那些题匾字,他书法作品中最让人倾心的,还是他用笔墨的方式对自己诗歌的再现。他那幅《鹰的葬礼》,是我行书观赏史中见过的最令人赏心悦目的墨迹之一。其诗文如下:“谁见过鹰的葬礼,在那/绝壁上,或是万丈瀑布的/高空,宿命的铁锤/唯一的仪式,把钉子/送上了穹顶。鹰的死亡/是粉碎的灿烂/是虚无给天空的/最沉重的一击!/没有送行者,只有/太阳的使臣/打开了所有的窗户。”他的毛笔书写与他自由体诗歌了无痕迹的结合,仿佛老鹰在天空的翱翔,让无限与力量穿透了时间的纸张。

  如果李白那些摄人心魄的诗歌也能留下墨迹,相信其撼动人心的程度必在书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书法和修辞,不在于那些所谓造句般的一招一式,那都是雕虫小技,非雕龙之文心。吉狄马加的书写,是他卓越才情的一种展现。他的书法境界完全受其诗意的引领,必然显赫于好者,让有识者眼前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