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与诗歌在历史上结伴而行,一路催生着文化故事与人间传说。历史上的大诗人很多也是出色的书法家,如苏轼、黄庭坚等,能在中国书法史上占有一席之地,成为后世书法楷范,堪称诗歌与书法结缘的奇迹。若从诗歌与书法的“共象”或“互象”出发,说中国书法美在诗意,中国诗歌美在书法,并不为过。缺少了诗意的书法,自然缺少性灵,缺少诗性逻辑想象与精神作为的空间;缺少了书法造型艺术的诗歌,也是干瘪的语言堆砌,没有了飘逸与浪漫。因此,诗歌与书法彼此相依,又彼此融合和碰撞,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大放异彩。
要赋予书法以生命形式,就必须与诗歌进行互动,共享诗歌中的意象之美,用诗性智慧升华书法的生命力。诗性智慧属于文化人类学概念,中国古代书论中以己度物、以人喻书,就是浸透了书法生命化和人格化的思考,彰显出文化人类学背景下书法所摄涵的思维方式、生命意识、审美观念和艺术精神——这些都是人类特有的诗性品质和书法艺术的本质力量。诗歌与书法,在彼此的隐喻中,又成为彼此的隐身,彼此寻找着新的生机与动力,换一种说法,书法在历史的发展中比其它传统艺术更接近于诗歌。
诗人王爱红对书法与诗歌的这一本质有着清醒的认识。他写诗,也写书法,且二者成就皆不凡。偶尔的画画,属于诗歌与书法之间的一种补充。他对诗歌、书法乃至绘画的共性认识,都是抵达事物本质的,在人的身体内寻找着一种精神指向,建构起自然万物与人类的灵感相似性,也即是,使笔下物事具有人类的“内感觉”和“内意识”,通过笔墨的浸润、情感的侵入,将自我体验模式积淀为人类的“一种普遍倾向”的思考,因而写出的诗,虽然短小,但有生命力,给人以“活在世上”的感觉;写出的书法,融入了“万物有生”“万物同形”的精神理念,是一种人格化的生命艺术载体。尤其王爱红的草书作品,大有“细筋入骨如秋鹰”之感,这是苏轼称赞颜公的一句妙诗,千百年来流传不已。当然,在书法与诗歌之间,达到文本与形象上的对话关系,形成互文性,这是永无休止的抵达之美。在这条路上,只有勇力的穿越、奔赴,永不停息地思考、前行,才可能抵达艺术的真核位置,成为这种互象的坐标。
在诗歌与书法之间,王爱红一直探寻着嫁接二者的关键词:互象。互象所追求的正是两种意象之间的彼此相似、彼此象征、彼此隐喻。以前人们认为“意象”仅属于诗歌,这是远远不够的。书法在人类的童年时期,就是线条组成的画,随着中华文明史的发展,演变为汉字书法。因此,书法从汉字的原始阶段就是一种“意象”,是由人们根据主观意志创造出来的符号,在艺术表达过程中,它构建为“形象的形象”。这也就是现代学术术语“互象”的根本含义,一个物象因为表现自身的需要,因而处于与其他形象的关系之中。王爱红的书法与诗歌之间,就体现出这种艺术创作的“互象”,书法与诗歌通过彼此的文本表现,在更为深层的形象关系中建构了一种新的“互象”——形象是以纸本为界,但“互象”由多个形象的交互作用而形成之后,没有了纸张笔墨的空间界限,而直接在读者(观者)心中创立一个广阔的形象世界和精神视界,书法作品因为诗意的凝结,此时它已变成具有逻辑性的系统图式。因此,打通书法与诗歌之间的界限,“互象”就成为不可回避的关键词,也是我们对诗人王爱红的另一种读法。
法国思想家克里斯蒂娃说:“所有文本都有互文性。”书法与诗歌作为文本,必然具有“互文性”,这也是产生意象的“互象”之后应有的效果。任何一个形象,如果失去了与其他形象的关系时,就变得简单而乏味,经受不住读者(观者)的探问与思考。王爱红书法与诗歌的“互象”现象,使艺术作品摆脱了形象的所有钳制和时间顺序,在新的空间生成图像间性,也使其“意象”表达上具有新的语义或哲学的可能,值得人们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