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来关于文艺问题的观念创新
作者:黄中骏  来源:中国艺术报

  以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始,中华民族进入到改革开放的新时期。3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包括文学艺术在内的文化所实现的发展、繁荣有目共睹。回顾30年来文艺发展、繁荣的历程,其本质因素,是我们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不断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在文艺问题上,不断实现着观念的创新。在党的十七大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候,总结、梳理30年来在文艺问题上的观念创新成果,有利于促进文艺工作者对于实现文艺大发展大繁荣的使命承担。

  在文艺与政治关系方面的观念突破

  1978年以前的很长一段时期,文艺作为“政治的工具”,被禁锢于政治范畴之内。尤其是在十年动乱中,文艺从属于“两个阶级、两条路线、两条道路”的斗争。所谓“文艺黑线专政”论,使大批优秀文艺作品遭到批判,广大文艺工作者受到诬陷和迫害,文艺领域被弄得百花凋零,文艺工作者的思想受到压制,文艺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文艺发展也被拖到极不正常的状态。

  伴随着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到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新风也吹拂到文艺界。在被文艺界称为“又一个春天”的新时期,党明确提出“不是要求文学艺术从属于临时的、具体的、直接的政治任务”,“不继续提文艺从属于政治这样的口号”,“因为这个口号容易成为对文艺横加干涉的理论根据,长期的实践证明它对文艺的发展利少害多”。并明确提出,“写什么和怎么写,只能由文艺家在艺术实践中去探索和逐步求得解决。在这方面,不要横加干涉”。还明确提出,“我们坚持‘双百’方针和‘三不(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主义’”,“要着重帮助文艺工作者继续解放思想,打破林彪、‘四人帮’设置的精神枷锁”。

  在文艺与政治关系方面的这些观念突破,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关于文艺问题观念创新的起始。它明示人们,文艺作为一种独立的意识形式,回归到了它本来的位置。文艺虽然不能脱离政治,但与政治不是从属关系。这既从根本上唤起了文艺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也为文艺发展开辟了明媚的前景,提供了广阔的平台,营造了宽松的环境。

  在文艺与意识形态关系方面的观念匡正

  文艺与政治关系方面的观念突破,促进了文艺界的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多样化成为文艺发展的重要趋向。改革开放使各种文艺思潮大量涌入,在为文艺的发展带来借鉴的同时,也使各种文艺观念碰撞、争鸣,各种文化思想相互激荡。其中,在文艺与意识形态关系方面,出现了两种倾向。

  一种是“非意识形态化”倾向。它认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文艺中的意识形态已经被“超越”、被“终结”了,文艺不再具有意识形态功能,只具有人类共通的娱乐和审美功能。一种是“泛意识形态化”倾向。它用所谓“审美”或“文化”来无限放大“意识形态”,使“意识形态”与一般“社会意识形式”没有区别,结果什么都是意识形态,什么又都不是意识形态。例如,有一种意见认为,文艺的本性是“审美意识形态”,其“意识形态性”就表现在文艺是人的意识的产物,具有人类话语活动的特征。这样一来,文艺反映和表达特定意识形态性质的功能和作用,实际上就被文艺表现人类共通情感的功能和作用所取代,历史唯物主义意识形态学说的内涵与实质被抽空了。

  在“非意识形态化”倾向和“泛意识形态化”倾向的相互影响下,在一些小说、影视作品里,在一些文艺评论中,出现了无思想、无主题、无立场、无观念,标榜“为所有人服务”,全然倾注于形式、技巧、观赏性等的主张与现象,宣称文艺要“超越”、“消弭”或“终结”意识形态,极度膨胀文艺的娱乐、审美功能,把文艺完全当作一种“游戏”或“消遣”,完全排斥文艺与审美中的社会功利因素和社会倾向性。尤其是“非意识形态化”和“泛意识形态化”的倾向,经常被当作文艺和审美的本性广为传播,从而导致文艺作品空洞、苍白、虚假,给文艺创作的健康发展带来危害。

  意识形态学说是马克思主义认识文艺本质和规律的重要思想武器,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说的理论支柱和核心组成部分。因此确有必要对“非意识形态化”倾向、“泛意识形态化”倾向,从理论上进行辨析,对文艺与意识形态关系方面的观念予以匡正。这样才更有利于明示出深刻认识、坚持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识形态学说的必要性,体现出要在文艺发展与繁荣中,自觉地用科学的意识形态学说来指引文艺实践,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鲜明地体现社会主义的倾向性,高扬社会主义时代的主旋律,实现文艺的健康发展。

  在文艺与人民关系方面的观念拓展

  在文艺与人民关系方面,改革开放新时期,在坚持一以贯之的“文艺为人民”的宗旨基础上,又结合文艺发展实际,对这一带有宗旨性的观念予以拓展。

  首先,强调了文艺与人民之间的血肉联系。从文艺观念上更明确地提出,我们的文艺属于人民,人民需要艺术,艺术更需要人民,人民是文艺工作者的母亲。一切进步文艺工作者的艺术生命,就在于他们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提出文艺工作者要自觉地在人民的生活中汲取题材、主题、情节、语言、诗情和画意,用人民创造历史的奋发精神来哺育自己。并明确指出:这就是我们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道路。这些文艺与人民关系方面的观念拓展,使文艺所具有的人民性特征,从本质上得到了深刻揭示;使文艺为人民的宗旨,落实到了本源上。

  其次,强调了文艺的发展、繁荣与人民相伴而行。改革开放以后,国家从文艺观念上鲜明地提出,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在人民的历史创造中进行艺术的创造,在人民的进步中造就艺术的进步。它激励文艺工作者,走出个人的“小圈子”,融“小我”于时代、社会、历史的“大我”之中,以时代之子的心胸和宽广的社会视野,用创新性的文艺形式,为人民代言,报人民之恩。

  再次,强调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从文艺观念上明确提出,随着人民物质生活的改善、提高,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文艺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目的。提出文艺要在培育“四有”新人、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提高民族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提出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文化惠民、文化成果与人民共享,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得以实现。这些文艺与人民关系方面的观念拓展,使文艺的审美性与社会功利性得到了辩证统一。它启发人们,在文艺发展、繁荣的过程中,既要尊重艺术规律,创作艺术精品,发挥文艺的审美性特征,又要注重文艺作品的创作目的、社会作用、情感内容等所必然带有的社会功利倾向,不要以“纯审美”、“纯艺术性”自诩,不要把技巧第一、形式至上、观赏性优先等作为文艺创作、文艺工作的唯一追求。

  在文艺功能、作用方面的观念升华

  文艺的功能、作用问题,是文艺观包含的重要内容。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后,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推动下,人们对于文艺功能、作用方面的观念,也得到了新的升华,主要体现在:

  一是认识到了文艺功能、作用的多方面构成。随着文艺与政治关系方面观念的突破,人们从单一强调文艺教育功能、认识功能的片面性中走了出来。在正确理解、发挥文艺的教育、认识功能的同时,文艺的审美功能被提到重要位置,文艺的娱乐功能更是释放出前所未有的“能量”。这些促进了文艺多样化发展、繁荣的趋势,带来了不同层面文艺竞争的格局,促成了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方针的形成。同时,关于文艺功能、作用方面的观念升华,也启引文艺工作者,要切实把握艺术规律,把最大限度地全面发挥文艺所具有的多种功能、作用,作为实现文艺作品各方面价值的追求。

  二是明确提出了文艺在国家综合竞争力中的重要地位。这方面的观念升华,是与整个文化建设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提升的地位相伴而行的。文化被作为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指出:“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文艺历来是陶冶人们道德情操、抒发人类美好理想、丰富人们艺术享受、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重要领域”。明确文化(文艺)在国家综合竞争力中重要地位的观念升华,使包括文艺在内的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一并纳入到国家整个发展蓝图之中,纳入到科学发展观的统筹框架之列,提升了整个文化(文艺)的发展层面,体现了党和国家及社会对文化(文艺)的重视,给文化建设、文艺工作带来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是强调了文艺在弘扬民族精神方面的重要作用。明确指出:“文艺是民族精神的火炬,是人民奋进的号角。”“在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方面,文艺可以发挥独特的重要作用。”并揭示了文艺与民族精神的不解之缘,指出“中华民族的精神,不仅体现在中国人民的奋斗历程和奋斗业绩中,体现在中国人民的精神生活和精神世界里,也反映在几千年来我们民族产生的一切优秀文艺作品中,反映在我国一切杰出文学家、艺术家的精神创造活动中”。正是这种对文艺与民族精神相互养育、齐驱并进的观念升华,点燃了文艺家们表现中华民族精神和时代脉搏的激情,以对民族精神的继承、发展、弘扬、光大为己任,将在深入现实生活中所获取的感受、题材、主题、形式等,汇入到自己的艺术创作中去,尽力使自己的文艺成果实现民族精神的现代构建,真正为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和谐(油画) 阮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