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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的新文艺组织与新文艺群体数量庞大,形式多样,遍及各艺术门类,特点鲜明,优势突出,是潮州市开展文艺创作、文艺活动的重要力量。如何将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等各种社会文艺资源组织、利用起来,合理进行行业评价,激发其活力,是当前各级文联应当重点关注的课题。潮州市文联组织对潮州市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的行业评价体系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以更好发挥文联职能,引导和推进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更好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全市文艺事业的进一步繁荣发展。
文艺两新发展迅猛文联团结引领有力
近年来,潮州市生产并提供各类文艺产品的公司、民营文化工作室、民营影视传媒广告公司、民办艺术培训机构、民营演艺公司等新文艺组织大量涌现、发展迅速;自由撰稿人、自由美术工作者、自由书法工作者、从事艺术培训等文艺自由职业者数量逐年增加、十分活跃。新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分布在社会各个阶层和领域,并渗透到文艺行业的方方面面,潮州比较突出的主要有艺术培训与创作、舞台艺术设计、艺术表演、民间艺术品的创作与生产、影视摄影制作、文艺传播推广、民间艺术博物馆等板块。
据统计,潮州市工商登记在册的民营文化企业有647家,从事文化经营的个体工商业户54户;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文化艺术的社会团体172个,其中市直和枫溪区118个,湘桥区24个,潮安区27个,饶平县3个,主要包括陶瓷、潮剧、潮绣等非遗文化领域的艺术馆、博物馆、研究所(院)等。潮州作为中国工艺美术之都、中国民间工艺传承之都,民间工艺土壤丰沃,工艺门类繁多,民间工艺遍地开花,从业人员广泛,全市工艺美术从业人员达6万多人,民间艺人手工作坊、工作室超过4000家。
其中个体文艺从业者几乎涵盖各文艺门类,尤以工艺美术制作,美术、书法创作与培训,画廊从业者,广告与艺术设计,自由撰稿人、网络作家等人数众多。文艺工作室主要由三五名人员构成一个小团队,规模较小,分工合作,从事文艺创作活动,形成完整的文艺创作生产链条,主要分布在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民间艺术和广告策划板块。中小型民营文化企业类型多样,规模大小不一,市场化和产业化程度不同,但大都一条龙、立体化运作,比如华声群艺馆、中和文化传播、宝乐文化传播等。半官方性质的文化园区、角落主要是依托政府投资和管理的文化创意园区、工艺展示区,如府学旧治文化、粮仓工艺园、牌坊街青年文艺创意中心等,在推介潮州优秀传统文化、擦亮潮州文化品牌、丰富市民文化生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民间文艺社团主要是各种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文艺社团,以公益活动为主,满足民众闲暇消遣和从事慈善活动,如瀛洲书画院、正德剧团、潮剧票友会。这类社团一般通过社会赞助与承接政府公益文艺活动,维持生存、运作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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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文联注重在各文艺家协会中吸收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的负责人和艺术骨干。在开展文艺活动和文艺创作中,潮州市文联主要发挥文联的主导作用和社会文艺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市公益性质文艺活动主要由市文联牵头组织,依托各文艺家协会,并以之为纽带,动员和组织各层面的文艺家、文艺从业者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文艺志愿服务等形式完成。各文艺家协会广泛吸收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从业艺术工作者进入协会,形成文联——协会——理事——新文艺组织与新文艺群体联动运作模式。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是现有潮州市文艺队伍最主要、最活跃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问题导向顶层设计完善文艺行业评价机制
目前,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的创作能力和行业水平更多只能从知名度的大小来判断,很难通过国家层面的评定给出相对准确的定位。完善文艺行业与人才评价机制,有利于体现党和政府广泛团结文艺人才、彰显为文艺人才真办实事的诚心。制定相对统一的评定标准和评定结果,有利于各种文艺人才的团结协作,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从机制上解决新文艺群体的生活难题,体现党和政府对新文艺工作者的关心。建议如下:
一、以激发人才创造活力为目标,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文艺评价机制。要健全科学的文艺分类评价体系,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坚持共通性与特殊性、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的文艺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取消不合理的限制性评价条件,注重考察各类文艺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实际贡献。建立职称评审和行业评价代表作、标志性项目清单制度,增加艺术创新、成果转化、艺术推广、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对不同领域、不同岗位文艺人才实行差别化评价。同时,按照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对文艺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将其代表性成果的原创价值和学术影响力作为评价基本依据。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注重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继承性和民族性、原创性和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相统一,进行评价。
二、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协调高效的人才评价管理体制。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强化政府人才评价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职能,减少审批事项和微观管理。发挥文联、各文艺家协会、社会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培育发展各类人才评价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逐步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评价职能。建立人才评价机构综合评估、动态调整机制。
三、改革现有职称评定做法,打破申报者职业身份限制,重在针对创作能力和艺术成绩的评判。对无公职的文艺人才,获得相应职称者,除了作为对其创作成绩的认可,还能够在生活、医疗、社保等方面提供相应条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在随因公团组出国出境访问交流等公务活动中得到相应资格,以免他们获得的职称渐成空头支票。建议各国家级文艺家协会拓宽吸纳新的文艺群体、年轻会员和自由职业者的视野,调整入会门槛,对于在国家级艺术大赛获奖或入展的艺术家,应当明确作为评定艺术职称的重要依据,提升文联系统各文艺家协会艺术评价的权威性,同时也拓宽新文艺群体参与文艺评价的渠道。
四、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建立联络服务渠道。在顶层设计上,应发挥地市级文联及各文艺家协会作用,除政府职能部门外,应明确文联系统可以成立艺术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指定为社会文艺工作者中级专业技术水平认定的服务单位。其核发的中级专业技术水平资格证书和初级专业技术水平资格证书,可以对接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从而为体制外的会员提供申报职称的通道,解决体制外文艺工作者职称申报难的问题。
五、切实关注文艺人才成长,建立吸纳培养机制。要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文艺人才,对在各类大赛或艺术创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文艺家,可建立“优秀中青年文艺人才库” ,能入库的文艺人才可以在一系列人才引进、人才奖励、文艺创作专项经费等获得优惠待遇,在解决户籍、住房、子女就读等方面及设立工作室获得政府支持。
(程小宏 广东省潮州市文联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