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小戏是《中国民间文学大系》书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大系出版工程可以说是有史以来对民间小戏开展的最大规模、最为全面的有组织采集、精选、编纂、整理、出版工程项目,它不仅要全面摸清当下民间小戏的家底,亦将建构起最为丰富的民间小戏史料库。
如何更有成效地对民间小戏进行编纂整理?尽管《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已经给出了切实的学术指导和操作性极强的细则,但在审阅初稿的过程中我们却发现稿件质量与要求尚存距离。在此,笔者结合审阅稿件中所发现的不足之处及文献编纂整理经验,就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略陈己见,以供“小戏”卷本编纂者参考,供学界批评。
对民间小戏这一概念的理解,我们必须立足于民间文学学科,即要强调小戏的民间性、文学性,而不强求厘清小戏的剧种属性,也就是说,我们主要是看剧本内容、体量是不是民间的“小”戏。在此前提之下认定何为民间小戏,就不会为“小戏兼指剧目与剧种的双重性”所纠缠。当然,在一些民间文学通识教材中,多存在叙述时重点转移的情况,即有意无意地减少对民间小戏的民间性、文学性的介绍,而把叙述视角转向对戏曲剧种的描述,尤其是对民间小戏进行类分的举例,也多是落脚于剧种。这无疑会令人产生小戏对应于小剧种的印象。至于小戏与折子戏,如果能够明确其是立足于全本戏的单折(出)而形成的折子戏或多折(出)而形成的串本戏,且故事情节、人物、唱念、科介等与全本戏相较没有太大变化,显然就不能认定为小戏。那么,具体有多大变化的可以认定是小戏而不是折子戏?目前学界并没有明确的标准。笔者浅见,不妨以剧目唱念文词的50%异同为界,即剧目的唱念文词与全本戏相应折(出)相异少于50%的就认定为是全本戏的折子戏,而多于或等于50%的就认为是新创的小戏。当然,这里仅是提供一种参考,面对具体的剧目还需具体分析。
民间小戏剧目的编选,必然要遵循所确定的编纂原则,即规范性、广泛性、抢救优先性、代表性。在此基础之上,对于民间小戏剧目的选择,还要考虑其内容是否与弘扬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核心思想理念相吻合,是否与弘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相吻合,是否有利于弘扬促进社会和谐、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思想文化。不可否认,民间小戏中多数剧目的思想内容都是积极向上的,但亦不能否认个别剧目有着追求低级趣味、表现不良思想的倾向。故在民间小戏剧目选择时,需要时刻握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衡量标准。
民间小戏的编纂整理要做到忠实记录。大系出版工程的本质工作可以说是民间文学文献的整理,因而需要遵守文献学的基本学理;而民间小戏同时又属于戏曲文献学的范畴,故需遵循戏曲文献学的基本学理。郭英德先生在《论戏曲文献学的学理内涵》一文中明确了戏曲文献学的学理内涵是求真、可靠和适用。要求忠实记录民间小戏,正是对戏曲文献学求真、可靠学理的遵循。对于如何忠实记录民间小戏,《工作手册》中已经做了多方面的限定,我想在此补充的是有关文献整理的基本要求——文献移录或口头文献记录时不要出现讹漏衍倒的现象。民间小戏的主要文献来源有二:一是已形成物质形态的抄本、印本,一是留存于民间小戏艺人心中的口头本。对于抄本、印本的移录整理多被认为是“低级”劳动而不予重视,殊不知恰恰是这种“低级”的移录就可能令文献整理成果变得不可靠、不可信。文献学界有着“书三写,鱼成鲁,虚成虎”的谚语,可见文献移录甚易出现讹误,尤其是手抄本多采用省笔、俗字、行草书写,给正确识辨文字带来一定的困难。如《戏剧文学》2014年第6期刊发的《新发现的清代小戏》一文,通过对比所刊书影与整理文字就会发现多字识辨有误。如书影开篇丑白中有:“广读四书不识字,早辰备书打五板,晌午(?)备书打千棍。自己梁山伯,只有师傅叫我送兄弟下山,将兄弟唤来。兄弟那里?转来!”而后附的整理本中,如果说把“备”改作“背”、“辰”改作“晨”犹可,而把“广”识作“先”、“五”“千”识作“几”、“自己”改作“我”、“有”识作“因”,且在“唤来”中增一“出”字,显然不是忠实于原文献的移录整理。又如《巴蜀傩戏》(上海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对《叩师断刀卦》的移录整理,经与找到的抄本相较,发现脱漏了“阴传师父请下马,阴卦落在地当心。传度恩师请下马,胜卦落在地当心”四句。这里所举二例仅是为了说明文献移录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讹漏衍倒的现象。对民间小戏抄本、印本的忠实记录首先应做到避免移录过程中出现讹漏衍倒。同时,对民间小戏艺人口述的记录本,不仅需要仔细核对口述音频或视频,还要确保所记录的文字就是口述艺人所讲述的文字,若记录成音同而形异的文字,可能会带来误读的可能。对此,笔者有微不足道的经验:在小戏文献整理时,多与民间小戏艺人沟通,尤其是遇到识辨有困难的文字或口头讲述字眼时,要多向民间小戏艺人请教。
笔者在对部分民间小戏初稿进行审读时发现,有些整理者可能把忠实记录民间小戏理解为保留小戏文本文字原样,于是在整理稿件中不仅同时出现同一文字的繁体和简体,而且还同时保留同一文字的正体和异体,对同一剧目中的同一人物前后人名使用不统一现象亦原样保留。显然,这是对忠实记录的简单化理解。毕竟民间小戏的编纂是经过富有学术含量的整理这一过程的,需要在不改变民间小戏内容的基础上,对同一文字的字形,对同一人物、事物等做统一处理。
黄涛编著的《中国民间文学概论》,特意于民间文学四大特征——口头性、群体性、传承性、变异性特征之后,增加了民间文学的表演性特征,这一特征显然于民间小戏是尤为适合的,毕竟民间小戏并不是依靠其文本的文学性活态流传,而是立足于民间戏曲舞台的活态表演。对于民间小戏的完整性记录已经强调了对民间小戏的乐谱、曲谱的记录,这是立足于民间小戏的表演性而提出的要求。不过,民间小戏的表演虽然大多不会像传统折子戏那样讲求表演身段、特技的炉火纯青,但绝不能抹杀以载歌载舞见长的民间小戏的舞台表演特性,因而在进行民间小戏的文本整理时,不仅要强调对乐谱、曲谱的记录,还要尽量保留能够体现民间小戏表演性特征的一些文字,如穿关、舞台布景、舞台调度、表演身段等的记录,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民间小戏的整理成为如黄涛所说的“失去了其鲜活的原生态和生动性的干枯的标本”。
对于民间小戏整理文本的规范性,《工作手册》已经做了非常详细、明确的规定。由于民间小戏的整理基本上都是多人分工合作完成,这势必会因对规定执行的宽严不同而造成体例的不统一,缺项、欠规范等现象在初审稿中大量存在。内中原因可能主要是由于规定非常详细,而在整理过程中难以一一对照规定进行。其实,对于剧目整理这一量大、需众人合作完成而又要求体例一致的工作,最为有效的办法就是在进入具体剧目整理工作之初,就按照《工作手册》的规定制作出剧目整理的文档模版,任何人在对剧目整理时都在文档模版上进行填空式操作,这样既能避免剧目整理时的缺项,也能保证注释格式的基本统一。
民间小戏是人民智慧和创造能力的结晶,是不可或缺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但却长期处于被书写的盲区。今天大规模对民间小戏的编纂整理,不仅是要弥补历史上有关民间小戏书面文献不足的缺憾,更是要为今后留存下真实、可靠、全面、活态的民间小戏文献,我们应抱有传世之心全力以与之。
(作者系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编纂出版工作委员会“民间小戏”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