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首次明确提出,打造“北疆文化”这一具有内蒙古特质的地域性文化品牌,融红色文化和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等于一体,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共同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基本内容,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打造“北疆文化”品牌的指示精神,推动“北疆文化”建设见行见效,内蒙古文联于9月3日举办了“北疆文艺论坛”,组织区内外文艺理论家、评论家围绕“北疆文化”与内蒙古文艺开展学理性研究和阐释,力求为各艺术门类创作实践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本次特邀5位内蒙古文艺评论家撰写理论文章,共话如何促进“北疆文化”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