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是每一位文艺工作者、每一个文艺院团的使命和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文艺舞台硕果累累,大量原创剧目和各种艺术形式推陈出新、层出不穷。但是,在文艺创作百花齐放的同时,还存在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回溯大型舞台艺术创作,会发现经典作品都有一个共同点:作品的主创核心团队皆是由全国最优秀的文艺工作者们组成,作品在他们共同的思维碰撞中,集体创作完成。“独木难成林,百川聚江海”,集体创作,对于创作者而言,往往可以改变自己已有的惯性思维,可以在受到其他创作者否定后,重新激励出全新的想法,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其次,对于艺术手法而言,多维度的视角、多样化的手段,可以相融派生出独特的艺术语言体系;再次,从创作本体而言,可以实现海纳百川、博采众长。在这一过程中,不仅诞生了一部部艺术精品,深得人民喜爱,同时也淬炼出一批批优秀的创作人才和表演人才,他们既是国家文艺院团的中流砥柱,更是这个时代文艺界的中坚力量。
不难看出,有组织的集体创作无疑是一种极具优势的创作方式。为更好地发挥这一方式的优势,建议由文化和旅游部建立国家艺术院团、艺术高校和社会各界中德艺双馨、有思想高度和艺术高度的艺术大家共同组成“国家院团核心创作联盟”,力求更好地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为新时代舞台艺术精品的诞生打下扎实的基础。因此我建议:
一、由“国家院团核心创作联盟”对下一年度舞台艺术剧目重大题材的选定,进行深度讨论、分析、研判、确定,对该题材的最佳艺术表现形式(如歌剧、舞剧、戏曲、音乐会等)进行论证,最终确定并立项,避免因创作者的个人喜好,带来题材选定的偏颇和片面。
二、对确定的重大题材,由“国家院团核心创作联盟”研判,并确定最合适该题材艺术表现形式的主创团队,以及艺术特点最符合的艺术院团进行高度匹配。可调用院团之间同类型的演职人员进行协助,强强联合,共同生产,避免文艺院团横向之间对同一题材的重复制作所带来的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浪费。集中所有优质资源,为该题材剧目生产的全过程提供最佳的、专业化的创作和制作环境,提高精品剧目诞生的可能性。
三、“国家院团核心创作联盟”中应具备一定数量的文艺批评工作者,对已经首轮公演的剧目,结合观众的真实反馈进行研讨。加大加重文艺批评的力度,充分发挥文艺批评的功能作用,杜绝“一味肯定”“不得罪人”等评论现象。成功往往是在批评中锤炼衍生出来的,一部艺术精品的诞生,不是一蹴而就的,凤凰涅槃、化茧成蝶往往是文艺工作者通向成功所必经的心路历程。
四、对已经完成的精品剧目,进行二次转型再创作。在保持原有品位的基础上,全方位转换到智慧云端、数字剧场中,打破镜框式舞台的时空壁垒,最大可能地拓展客户端和受众群,让中华优秀文化和艺术成果作为国家形象向全球传播。
(沈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演艺集团艺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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