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事关国计民生,非遗文化的延续与兴旺是提升国家综合国力和稳固民族精神根基的重要保障。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广西瑶族长鼓舞作为广西国家级非遗项目中的璀璨明珠,不仅代表着广西瑶族世代相传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成就水平,同时这一非遗文化在当下对我国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整体发展同样意义重大。由于广西瑶族长鼓舞的“非物质性”,这一非遗文化尽管已经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却依然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环境变迁、思维观念变革等客观原因影响而面临传承困境。因此根据非遗文化的自身性质特点,必须紧紧围绕非遗“活态传承”理念对当下广西瑶族长鼓舞的保护传承问题作出创新规划。
广西瑶族长鼓舞的当代价值
瑶族长鼓舞作为我国瑶族传统民族民间舞蹈,流传于广东、广西和湖南的瑶族聚居区,早在2008年就被纳入我国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广西瑶族长鼓舞在独特地域环境和多样化文化历史背景的加持下更是赋予了瑶族长鼓舞非凡的艺术魅力与文化内涵。纵使岁月更替风云变幻如斯,广西瑶族长鼓舞所具备的艺术、文化、社会、教育等综合价值始终是不可忽视的。
首先,广西瑶族长鼓舞中的舞蹈音乐艺术、民族服饰文化、舞蹈道具技艺等有形文化仍然是当代社会文化创新发展的珍贵资源。广西瑶族长鼓舞独特的击鼓节奏、矫健生动的舞蹈动作、单人双人以及群舞式的多样化类型对于当代我国民族舞蹈的创作发展而言弥足珍贵。同时广西瑶族长鼓舞必须身着做工精致、用料讲究和花纹独特的民族服饰进行表演,并依靠“长鼓”这种便于拍打和舞蹈的独特膜鸣乐器为主要表演道具。如今无论是拥有精湛技艺水平和审美价值的长鼓舞服饰还是高超的“长鼓”乐器制作技艺,都具有极高的艺术审美、工艺制造价值。其次,广西瑶族长鼓舞所蕴含的民族精神信仰和品质追求等无形文化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广西瑶族长鼓舞起源于瑶族“还盘王愿”祭祀仪式,现今已发展为群众性文娱活动,用以表达和弘扬瑶族世代崇尚的英雄主义气概和勤劳勇敢、坚韧顽强的民族精神,其传承发展能对当代人民大众的思想品德和精神意志塑造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广西瑶族长鼓舞还具有强健体魄、娱乐身心、和谐社会等综合社会价值。此舞蹈动作矫健充满活力,具有体育运动健身和娱乐大众的功能,若能广泛普及则有助于人民身体素质提升,丰富大众精神娱乐生活,营造和谐美好社会氛围。最后,广西瑶族长鼓舞的传承发展和走向世界能有效提升我国民族传统文化影响力和国民文化自信。近年来广西瑶族长鼓舞已初步走向世界舞台,以此为契机扩大了中国民族非遗文化的世界影响力,提高了民族文化自信。因此,鉴于广西瑶族长鼓舞在当下不可替代的综合价值,必须加大力度实现这一非遗文化的活态传承。
广西瑶族长鼓舞的活态传承
所谓“活态传承” ,就是在非遗生成发展的环境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进行非遗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展。目前为止,在非遗传承人的努力推动下,广西瑶族长鼓舞已经广泛渗透进当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并建立了专门的长鼓舞表演队伍,这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该非遗文化的社会影响力。但客观来看,当下广西瑶族长鼓舞的传承发展还面临着非遗传承人老龄化后继无人、非遗传承保护经费有限、非遗保护方式单一且脱离文化本位、非遗传承缺乏社会认同、学术理论研究成果和一手资料匮乏等显著障碍。所谓“死水养不出活鱼”,必须基于活态传承理念实现对瑶族长鼓舞的动态传承,为其注入时代的源头活水,建立广西瑶族长鼓舞传承发展的长效机制。
首先,必须高度重视广西瑶族长鼓舞非遗传承人的扶持与培养,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传承人是非遗文化传承延续的纽带和载体,广西瑶族长鼓舞是以生活为载体,以人为核心的非物质文化,保护好培养好传承人是该非遗文化当下传承发展的关键任务。但是目前为止该非遗文化以黄道胜、赵明华为代表的传承人屈指可数且均年岁渐长,该非遗文化面临后继无人的困局。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广西瑶族长鼓舞传承人的物质和精神扶持,给予传承人良好的物质生活保障,解决其后顾之忧从而使其全身心投入非遗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宣传推广工作,并给予传承人非遗传承工作活动充分的资金政策支持。同时也要继续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优化传承人认定程序,提高传承人待遇,鼓励年轻一辈进入传承人队伍。另一方面,创新瑶族长鼓舞人才培养方式手段。在进一步推进广西当地长鼓舞走进校园教学和学生健身文体活动这一科学举措的基础上,建立专门的广西瑶族长鼓舞培训机构和项目,以传承人为中心开展丰富多样范围广泛的非遗宣传教育活动,在提升广大群众对瑶族长鼓舞认同感的基础上吸引年轻力量加入瑶族长鼓舞传承队伍。
其次,建立完善和创新丰富广西瑶族长鼓舞活态传承的手段模式。一方面,结合时代发展趋势和需求对瑶族长鼓舞的表演形式与传承发展模式进行多样化创新,加强非遗文化宣传力度。广泛引进“非遗+旅游”“非遗+产业”“非遗+文创”等新兴非遗传承发展模式,将广西瑶族长鼓舞与地方文化旅游产业相结合,积极开发设计含有瑶族长鼓舞元素的文创产品投入文创市场,以文旅产业扩大瑶族长鼓舞社会影响力促进其创新发展,同时以经济发展效益吸引当地年轻人加入非遗传承队伍。另一方面,加强广西瑶族长鼓舞的对外交流,在当地建立专门长鼓舞队伍,积极举办长鼓舞体育赛事和文娱表演活动,在此过程中不断创新完善瑶族长鼓舞表演形式内容以符合时代审美价值观,同时提高其国内国际文化影响力,但要注意保护该非遗文化的核心不变,谨防过度商业化倾向。除此之外还可以对长鼓舞进行适当改造,使其以体操舞蹈的形式广泛流传在青少年学生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学习中。
最后,建立健全广西瑶族长鼓舞活态传承的保障机制。其一,舞谱资料是长鼓舞活态传承保护的第一手珍贵资源和基础保障,口传心授的传统传承模式使得这一非遗文化留存下来的文字资料极少,因此要在广泛收集整理民间流传的舞蹈资料基础上,借助现代数据信息技术,以视频音频和数据文档的形式对现存相关教学资源、研究文献进行完整保存保护,并建立专门数据库和网站进行广泛社会传播。其二,广西当地有关部门要同长鼓舞非遗传承人、相关艺术类院校比如中南大学展开紧密积极的学术交流合作,建立瑶族长鼓舞活态传承基地,弥补当下广西瑶族长鼓舞的学术理论缺口,这能为未来瑶族长鼓舞的活态传承实践提供科学理论方向指导。其三,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对于广西瑶族长鼓舞活态传承的学术研究、传承人培养、文化宣传等工作给予充足的财政资金支持,提高和保证非遗活态传承的质量和效率。
以活态传承激发广西瑶族长鼓舞非遗文化的时代活力,必须注意坚持以保护为主,保证该非遗文化在创新发展的过程中不失原始文化本色和价值功能,在保护好其传承载体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元的方法手段扩大该非遗舞蹈的时代影响力,提高当代大众对广西瑶族长鼓舞的认同度。活态传承的关键在于“活”,广西瑶族长鼓舞必须在动态发展中实现保护传承与创新。
(作者系广西科技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讲师;本文系2022年广西省来宾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广西金秀瑶族长鼓舞的“活态”传承研究》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