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从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以前,价值论一度被认为是“反动的资产阶级唯心主义”而被拒斥。随着改革开放以及“实践标准”大讨论的推动,中国价值论研究迅速兴起并取得了长足发展。40年来,广大价值哲学研究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构建中国价值哲学研究的理论框架和学科体系,在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方面均取得了不少成果,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在国际学术界也能独树一帜的价值学说流派。
价值哲学之所以重要,在于对价值问题的思考,实质上触及我们思维方式的现代转型问题。传统的以知识主义和一元真理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往往带来是非善恶美丑之间“两极对立”的简单化思维,不能深刻全面地理解生活实践、伦理道德等层面的复杂多样性。如果承认“实践出真知” ,那么就要知道价值实践中出了什么新的“真知” ——价值现象的“主体性”特征:客体的存在和属性(客观事实)不依赖于主体,而它的价值却取决于主体,是“因人而异”的。因为,价值判断就是以主体的需要和能力为尺度、为标准的,“价值”本质上就是以是否适合主体为标准的那样一种主客体关系状态。从哲学高度看,价值思维作为哲学“观世界”的一个新的角度、一种思维方式,不仅深刻影响了哲学的发展,提升了认知的高度,开放了审美的境界,而且也影响了伦理学、法学、政治学、教育学等等的理论取向。价值现象与艺术和审美问题,在主体性、精神性、多元性等方面,本来是相通的。
价值不是客体自身的存在和属性,而是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 ;价值思考不是形成对象性的知识,而是产生人的“态度”和选择。——这样把握了价值现象的特殊本质和本性,我们观察和处理价值现象、价值问题时,就要自觉地运用一种不同于传统认识论、知识主义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的关键,在于超越“客体中心” ,走向“主体中心” 。
用这种思维,可以实事求是地解决那些看似有趣,实际上很折磨人的“道德难题”或“两难选择” 。
这里举两个例子。一个是西方著名的“电车难题” :面对失控的电车,一个人挪动扳手将电车改道,以一个人的死亡换来五个人的幸免,后来却被起诉为“杀人” 。挪动扳手的人究竟是见义勇为的“英雄” ,还是杀人的“罪犯” ?另一个是我国流行的“妈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类“难题”的陷阱,在于其陷入了一种“价值独断主义”的逻辑:必须首先解决两个对象“谁更有价值”的问题(谁的价值大,就先救谁) 。然而,对方是谁,其价值大小如何确定,实际上的标准是多元的,对不同人的价值也不大可比,况且在当时的紧急情况下也很难断定。硬要沿着这个思路下去,结果只会导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让当事人陷入“最终无解”的困境。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从“谁来救”的主体权力和责任方面入手,尊重主体对自己权力和责任的担当。“谁来救谁决定” ,即是将价值选择权利与责任交还给主体,形成价值主体权责统一的理论与实践原则,那么走出这些“难题”和“陷阱” ,就不那么困难和神秘了。
这种新的价值思维方式,也可以结合当前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事业来思考。历史上的主导价值观,是“丛林法则” 。在丛林主义价值观中,人类总是善恶是非之间两极对立、非此即彼,出路只能是一方战胜、吃掉另一方,不能彼此相容。但“冷战”结束后,“丛林主义”的思维方式正在被当代人类社会发展的现实所超越。对多元化社会的理解和尊重,已是当前的全球共识。面对新的人类历史进程,要寻求和构建新的价值共识。正是基于这种现实,我国近年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主张在全球性问题面前,要以全人类为主体,追求多元主体之间的“和而不同”“和谐共赢”的“百花园”式新格局,而不是继续“强者为王,赢者通吃”的旧格局。这正是在为人类开辟谋求真正幸福的时代之道、历史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