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荣幸也很高兴我的论文《论美情》 ,获评今年的“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优秀作品。感谢评委的肯定!感谢大家的厚爱!感谢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设立这个很有意义的表彰活动,引领、推动、激励文艺评论事业的发展!
中华文化具有浓郁的诗性精神和人文情怀,历来重视文学艺术对人和社会的重要作用,以美育人,以文化人。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高屋建瓴,与时俱进,提出了“中华美学精神”的重要概念,强调“知、情、意、行相统一”的民族美学风范。
西方经典美学经康德确立了知、情、意鼎足三分的思辨体系,这种独立于知、意的粹情构想,既为西方现代美学奠定了理论基石,也使情抽离于鲜活完整的人及其实践,为唯美的、形式的种种现代文艺思潮,预留了通道。
美情是中华文化的诗性内核之一。美情精神在中华文化、美学、艺术思想中源远流长。美情不是让情与知、意相分离,也不是让情疏离于行,而是倡导在美与艺术实践中,涵情、明情、炼情、正情、提情,以审美化的情贯通知、意,创美与审美相谐,升华艺术品格,超拔主体情怀,践之于行。
20世纪初年,梁启超曾就中华文化建设问题,提出“结婚”论、“化合”论、“四步走”等思想,倡导立足本国文化,化合创新,最终是要使全人类获益。他的趣味说,朱光潜的情趣说,宗白华的情调说,都是中华美情思想的现代创构,影响迄今。
“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 ,“实现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是时代赋予文艺工作者的重要使命,任重道远,责无旁贷,愿共勉互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