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在“群体心理”引导
于平(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司长)
体现“群体心理”的“公共文化” ,值得我们高度关注的或许不是它的“文化”含量而是它的“公共”体量,特别是社会大众那类自我表现、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文化”或“准文化”活动,如青少年的网吧“通关”街头“跑酷” 、中老年的牌室“搓麻”广场“跳操”就是如此。公共文化服务的项目供给的确要对接“群众文化需求” ,但也需要在“对接”之时加以“引导” ,关键还在于服务“内容”的供给。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有时是供给方的单向传导,有时则可能是接受方通过某种“惠民项目”来自主选择并进而自主创新。如果仅从“网瘾少年”和“舞瘾大妈”来理解某些群体的“文化需求” ,我们就可能在一味地“迎合”中失去有益地“引导” ,这不是“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真正的“有效对接” 。公共文化服务要引导“群体心理” ,在“内容”供给上就需“寓教于乐” ,而当下最基本的“教”应该是“讲和谐、促凝聚” 。
在我看来,公共文化服务不仅是重要的、基本的文化建设,也是与健康、教育、安居、社保等同等重要的社会建设,特别是重要的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化人”的功能,很重要的方面是引导“群众心理” ,是促进“社会和谐” 。我们要引导“群体心理”由“小康”而走向“大同” ——这个“大同”就是内化为大众精神操守、外化为大众行为遵循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