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代表议维权
群策群力促维权
  来源:中国艺术报

  在分组讨论中,与会代表们一致认为本次会议作为全国文联系统第一次专门就维权工作召开的会议,具有重要意义,对推动全国文联组织的文艺维权工作将起到积极作用。代表们表示,赵实同志的讲话高屋建瓴,明确了文艺维权的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任务,为维权工作指明了方向,让大家充满信心。 《意见》是指导全国文联维权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文艺维权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既具有宏观指导性又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地方文联开展工作。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和团体会员代表纷纷表示,回到单位后一定及时传达贯彻赵实同志讲话精神和《意见》。此外,代表还就当前文艺维权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改进建议谈了各自的看法。

  困难和问题

  1.缺少专门维权机构、人员、经费是反映最突出、最普遍的困难。

  缺少维权机构是制约维权工作发展最突出的瓶颈问题。在当前政府精简行政编制的大背景下,各单位很难争取到新的编制,成立新部门。比如:江西文联至今没有设立专门的维权机构;内蒙古文联2012年成立了权益保

  护部,但没编制,挂靠在办公室;甘肃文联未成立维权机构,文联所属的书协建立了权益保护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联的全部编制只有9个人,靠这几个人搞权益保护很困难;陕西文联的维权工作放在创作评论部,有一个专职人员;吉林文联没有维权机构,也没有开展维权方面的服务等等。

  代表们表示,从文联的长远发展来看,维权的作用将愈发凸显。即使目前尚不能设立机构,地方文联也要积极开展维权工作,抢占维权阵地,可以通过灵活的方式,安排人员负责维权工作。比如,辽宁文联谈到虽然省编办暂未给辽宁文联批设维权机构,但准备把维权职能放进文化产业协调处,先开展工作。江西文联、天津文联、河北文联、深圳文联等也都表示一定积极想办法,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维权工作。

  2.维权意识不高与重视程度不够是开展文艺维权工作的一个主要障碍。

  首先是文艺工作者自身的维权意识不高。来自东北以及中西部地区的多名代表提出,由于地方尤其是边远地区著名文艺家数量少,维权需求特别是名誉权和著作权的维权需求不很强烈,加上基层文联组织自身影响力不够大,鲜有文艺家主动找到文联帮助维权的情况。这方面海南文联的情况较特殊,海南虽自身文艺名家较少,但很多文艺名家都在海南生活创作,海南文联将保护好旅居文艺家的各项合法权益作为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另外,很多艺术家受传统思想的束缚不愿意打官司。更有甚者,一些不知名文艺工作者认为作品被侵权有利于作品传播和扩大自身影响,对侵权现象故意视而不见。

  其次是部分团体会员还没有对文艺维权建立足够认识。部分团体会员对于新形势下开展文艺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等等看”和畏难心理,尚未将维权工作列为中心工作,没有认真研究开展维权工作的思路和具体措施,也是导致其维权工作推动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3.其他困难和问题。

  代表们提到的其他困难和问题包括:现有政策法规不健全,导致侵权认定难,诉讼成本高;有些专业领域,比如书画等行业造假活动猖獗,已形成完整产业链,打击难度很大;部分地方文联的职能被弱化,如陕西文联艺术考级这项职能划给了文化厅。此外,河南文联代表觉得既了解文艺创作发展规律又精通法律知识的律师不是很多。中国影协、中国视协、宁夏文联等单位代表提出要加强行业自律,要争取避免出现艺术家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

  意见和建议

  1.呼吁中国文联和各级地方政府对文艺维权工作给予更大的政策支持。

  2.中国文联和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分工应有所侧重,由各全国文艺家协会负责个体维权,中国文联主要负责机制建设。

  3.加强与公安、司法、教育、科技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开展维权。

  4.文联组织要积极推动成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并加强与现有集体管理组织间的合作,通过集体管理方式维护文艺工作者的著作权。由于集体管理制度的特殊性,相关工作应该由中国文联和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主要来推动和开展。

  5.积极推动相关立法,争取把文联的意图和想法写入法律,为地方文联开展维权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6.加强对文艺工作者和文联工作人员的维权宣传培训,不仅要提高文艺工作者的维权意识,还要教育他们知法、守法,加强行业自律。

  7.要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维权工作。

  8.充分发挥文联组织的人才优势,在文艺界成立专业委员会,界定不同艺术门类的侵权标准,既为司法部门和执法机关处理侵权案件提供参考,也争取话语权。

  9.建立数字版权保护平台,设立版权资源数据库,出具作品数字身份证明,开展作品真伪鉴定、作品推荐等工作。

  10.注重维护文联自身权利,解决诸如文联“被冠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