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全国之力加强山西不可移动文物抢救保护
李骏虎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委员、山西省作协主席)
地上文物看山西,山西堪称华夏文明博物馆。2020年5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冈石窟考察时强调:“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山西是文物大省,现存不可移动文物5.4万处,约占全国的7%,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31处,占全国总数的10.5%,居全国第一;现存古建筑28027处,约占全国十分之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0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466处,还有4万余处为未定级保护单位,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重大。除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定级的文保单位之外,还有一定数量的不可移动文物及其附属文物散落在三晋大地,对它们的调查、抢救、认定、登记、定级、公布是一项更加艰巨浩大的工程。
山西文物数量仅现有在册的就难以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尤其是技术来维护,那些没有来得及认定、登记、定级的文物又该如何抢救保护呢?山西的历史文化资源得天独厚,但是这个“得”其实也蕴含着“失”,尤其是低级别文物存在自然消失隐患,因此对更多未定级、未“入保”文物的调查建档和抢救保护工作迫在眉睫。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中,很有针对性地指出要“持续改善低级别文物保存状况”。2023年12月7日发布第30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令,公布《山西省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全面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
山西的文物也是全国的文物,面对海量文物数量,就常规普查和保护来说,仅仅靠文物管理部门有限的工作人员是远远不够的,仅仅靠山西本省之力来做这项工作也是远远不够的。目前山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存在的主要困难为:专业技术力量不够,入保文物存在非专业性修缮行为,比如庙宇构件、造像存在用油漆、水泥等现代材料修补的现象。文保队伍力量不足,搬迁村、空心村文物遗址存在无力看管和被盗现象。产权私有文物管理修缮难度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山西共登记个人产权文物11712处,占全国登记文物总数的21.74%,级别低、私有化造成保护修缮难度大。
长期以来,我关注了几位半专业考古人士的“寻宝”视频号,颠覆了之前对山西文物储量的认知,他们专门在田野深山里、在平常村落里寻找被埋没的珍贵文物,有6米高的北齐大佛残像,有历朝历代残存的古寺、古墓、古村、牌坊、门楼,很多刻有珍贵文献的碑文。有的在荒山野岭被自然风化,有的被民间用作各种建筑材料,有的在村落里被作为水潭里的洗衣板……这与我多年的调研和采访中所看到的状况是一致的。建议举全国之力加强山西不可移动文物的抢救和保护。
建议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建立国家、省、市三级文物管理部门联合县、乡两级政府,包括村委会建立起拉网式的排查工作模式,首先做到底数摸清,完成调查、登记、定级,在保护上至少做到人为止损,使这些遗址、文物、文献不再有自然消失的风险,并由国家文物部门指导进行专业的保护性修复;将完成登记的未定级、未入保不可移动文物及其附属文物纳入检测网,并建立其所在行政区划的县长、乡长、村主任三级保护第一责任人认领责任机制。
由国家文物局牵头,举全国之力加强山西文保队伍建设,组织定期的文保员和看护员培训提升专业水准;山西省政府保证文保员足量配备,并提高文保员工资和补贴待遇,同时招募退休的专业人士和志愿者加入调查和探佚,为村落和田野古建配备公益岗看护人员。
此外,还要对产权私有的不可移动文物采取赎买、签订保护协议,并将重要不可移动文物收归国有。动员全国社会力量来协助政府和文物管理部门进行保护,尝试采取转让和租赁等形式,让有情怀有实力的个人参与保护利用。加大全国宣传保护力度,入户动员将石碑、城砖等用作建筑材料的单位和个人退还文保部门,必要时可以法律介入。国家还须保持对文物违法犯罪高压严打态势,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涉文物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