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艺评论与网络文艺几乎同时诞生,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质,或称“互联网精神”。它在话语上表现为擅用“网言网语网感”,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在传播上更贴近圈层化的文艺生态,评者与评者、评者与作者之间有更多直接对话的可能;在价值上则更加多元、立体,避免定于一尊。但是,随着算法技术的迅速发展,原本强调去中心化的网络特质开始被恶意利用。有组织的网络暴力以水军、恶评、炒作,甚至“定点爆破”等形式,将“文艺评论”原本具有的人学立场悄然替换为赤裸裸的话语权力之争。这种“网络文艺评论”,看似也有评有论,但它没有评论者的个人立场,而是一种“伪评”。
抵制伪评,倡导真评,关键要恢复网络文艺评论的人学立场,它必须是针对文艺本身有感而发的鲜活感受、正确价值和鲜明态度。网络只是载体,网络文艺评论本质上当然是评论,它要有人的立场、人的姿态和人的情感,而非仅为求流量;要有评论人的自律与自觉,而非只有商业目的和粉丝导向的利益诉求。
伪评不问价值观,只用暴力
从“伪评”的主体来看,以暴力为表现形态的“网络文艺评论”至少有两种。一是营销号主导的“网络文艺评论”,这种“评论”基本通过蹭热点的方式,好作惊人之语,为引人注目,难免故意要用煽动人心的话语展开攻势。它们不是用富有逻辑与体认的话语展开理性分析,意图引领某种对话氛围,而是刻意拉踩、偷梁换柱。譬如近期热映影片《封神第一部:朝歌风云》获得了很好的票房,就出现了不少题为“浅谈《封神》:揭秘真实历史的商纣王”之类的评论类短视频。他们借用历史学著作《翦商》中的观点,为文艺作品中的纣王翻案,罔顾艺术真实与历史真实的差异,缺乏对“封神榜”传说形成的历史背景考察,更不惜彻底颠覆既有的文艺传统和价值认知,暴露出其对文艺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无知。二是粉丝主导的“网络文艺评论”。这种“评论”只问“爱不爱”,不问“好不好”,将自身喜好、自我意识强加于网络社会,视他人趣味如无物,本质上是自私自利的表现。这种“评论”与真正的评论所应具有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精神是背道而驰的。它是对“评论”的暴力借用乃至玷污。这种“评论”一旦控制不好,就有可能导致谩骂、攻讦,从而败坏了整个网络社会的风气。其中,资本还有可能趁机介入,借势捞钱。2019年,某蔡姓男星走红,粉丝们借助涉案的“星援”APP,大量转发其微博,竟达到1亿转发量;有老艺术家表示不认识这位男星,马上就遭到其粉丝的人身攻击和污言秽语。这种“评论”的形成,从其主导者(粉丝群体)开始,就免不了受算法的作用。算法知道什么样的人有可能喜欢什么样的明星,爱听什么样的话,又会说出什么样的话。于是,就有了“星援”APP这种不到一年就赢利800万的算法产品。
专业评论要开路,敢于亮剑
网络作为一种社会生态,其特征就是人人都能说两句的分享与众创。可是,“人人都能说两句”并不意味着人人都能说得好、说到位。在美与丑、真与假、善与恶等原则性问题面前,文艺评论仍需要专业性。专业的文艺评论家在面对所谓“网络文艺评论”出现偏差乃至暴力时,甚至在那之前,就应该有充分的专业自觉和责任自觉,勇于亮剑,敢于批评,长于对话。
文艺评论家是文艺工作者中最接近受众的群体,理应自觉搭建起艺术与群众之间的桥梁。这一桥梁既要强调学术民主、艺术民主,尊重审美差异,更要尊重艺术规律和专业规范,自觉履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和《中国文艺评论工作者自律公约》,开展健康、专业的批评。这种批评有三重属性:一是立场坚定、方向正确,需以爱国为民、崇德尚艺为核心价值;二是合理反思、“合礼”对话,以紧贴时代、科学讲理为基础;三是朝气蓬勃、秉持操守,以勇于担当、守正创新为追求。它不因为言论的场所在“网络”,就可以肆意妄为、不讲“武德” 。相反,正是因为在网络上展开“众目睽睽”的评论,更需要自觉自律,讲求策略。一方面,专业的批评以严谨而理性的对话姿态提出,是非专业批评的示范,它可以引导言论者朝向规范、有序的言论形态迈进;另一方面,专业的批评以文艺发展史为资源,在大量同类文本的比较中作出判断,也能为文艺创作提供审美价值的坐标,使其创作能够做到有本可参、有迹可循、有的放矢。
对于专业评论来说,网络只不过是言论的载体。虽然它在话语形态、传播形态等方面有着极强的网络属性,甚至批评都不一定以文字形式进行,但是,专业评论的专业性、引导性和对话性却一点儿也不能少。“评论家意识”和“评论家素养”在网络社会中更应得到强化,避免专业评论被舆论带着跑,甚至迫于舆论压力而改变专业立场。
倡导人人都来评,凝聚合力
从书刊报纸到广播电视再到网络,评论都需要借助某个载体才能实现。载体的变迁,不应该影响文艺评论的本真性和基本立场。网络作为文艺评论的载体,便于对话的同时也更有可能形成算法旋涡和权力“山头”。因此,就更需要评论家有意识地倡导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同不合理的算法对抗。
评论家要深刻而清晰地意识到自身职责,意识到文艺评论作为一种知识生产和学术活动,具有“公器”属性,不能只凭个人好恶,更不能拜金失范、见利忘义,而要有“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为自身留清名”的自律与自觉,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文艺评论中来。
只有“人人都来评”,人人都站稳脚跟,客观说理,网络超越一般意义上的评论载体的特殊属性才能发挥正面作用。“人人都来评”的背后还需要有充分的机制和规则保障,让人人都来监督“网络文艺评论”,人人都有对不良风气说“不”的意识和渠道。特别是当某些黑粉捏造事实、恶意攻击的时候,“人人都来评”还需有必要的法律武器,将违规恶评、侮辱诽谤关进笼子里。2022年,电视剧《苍兰诀》大火之后,某主演女星就遭到了黑粉的编造抹黑,那些出现在微博上的“网络评论”言语粗俗,荒诞不经。这位女星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艺应该由人来评,即使在网络时代,人工智能与雇佣水军都不应该是文艺评论的主体。重申网络只是载体,正是要强调网络文艺评论的人学立场。只有评论家先做人,做一个自律自觉的真人,说真话、讲道理、求真理,“人人都是人”的评论生态才有可能在网络时代出现。
(作者系中国评协会员、第二届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哲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