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产品。音乐产业因其产业链长、相关联产业多、渗透力强,在文化产业中居于重要地位,发展空间和市场潜力巨大。根据中国传媒大学项目组完成的《2016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显示: 2015年中国音乐产业市场总规模已达3018 . 19亿元,占国家文化产业总体市场规模的8 %。在中国经济中速增长的“新常态”背景下,音乐及其文化相关产业在国民经济调结构、稳增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以及终端设备的迅猛发展,当代音乐的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发生了很大变化,面临着新的挑战。特别是我国现代音乐产业体系还不完备、版权保护体系尚不完善、原创能力不强、高素质人才缺乏等问题,制约了音乐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制定“音乐产业促进法” ,将音乐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顶层规划,使音乐产业成为拉动内需、促进就业、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变得尤为重要。
音乐版权保护不力,优秀原创音乐作品匮乏
音乐侵权现象泛滥、音乐版权保护不力是制约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首要问题。在盗版音乐产品的挤压下,中国音乐版权方每年收益不到产值2 %,而在发达国家如欧美、日本和韩国这一数字的占比分别为70 %和90 %。无论从立法、司法、行政还是价值观角度,树立尊重他人智力成果的理念,构建鼓励和支持创新的机制,保护版权人的权益,都是支撑音乐产业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健全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一直是音乐界与法律界人士共同努力的目标。制定“音乐产业促进法”是有效改善音乐产业环境、促进音乐产业良性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保护音乐版权的根本保证。
优秀的音乐原创作品是提升音乐的审美价值、繁荣音乐市场的根本驱动力,但目前优秀原创音乐作品的匮乏成为制约音乐产业发展和升级的最大瓶颈。现代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在给音乐传播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一部分广泛传播的低俗网络歌曲拉低了音乐作品的艺术水准和制作质量,影响了受众的审美趣味。更为严重的是,音乐版权保护的不力,以及电信运营商、音乐服务商、唱片公司、原创音乐人等诸多版权利益方的收益分配的不合理,严重损害了专业词、曲作家群体等音乐著作权人的权益,挫伤了原创的积极性,高质量的优秀音乐作品日益萎缩、严重匮乏。
近年来,音乐产业领域的投融资活动较为活跃,但成功的商业模式和案例乏善可陈。在音乐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背景下,音乐企业的“资产评估”信用及“投资风险防控”的不足仍然是影响音乐产业投融资活动的主要障碍。与此同时,音乐创作、演出、制作、出版以及音乐衍生产品等纵向产业链各环节之间,以及音乐与影视、互联网、音乐装备和音乐科技等产业因素的横向融合上,还存在许多壁垒,音乐产业链上下游相互呼应、各环节要素相互支撑的音乐产业综合体系也远未形成,成为制约音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
建议完善音乐版权保护体系,激发音乐原创力
“有法可依”是完善法制、完善音乐版权保护体系的第一步。在制定“音乐产业促进法”中,不仅要填补现有音乐版权保护法律法规上的漏洞,完善建立音乐版权注册平台、明确音乐著作权人的权益范围和归属等;还应该加大音乐侵权的违法处罚力度。就音乐侵权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违反其他行政管理法规的行政责任等,都应作出指引性规定。此外,通过立法,加强消费者的“付费”意识,引导社会形成良好的音乐版权保护的舆论环境。
在“内容为王,创意制胜”的竞争机制下,激发音乐的原创力,多出具有时代特色的原创音乐精品,是制定“音乐产业促进法”的核心任务之一。在完善音乐版权保护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协调和监管电信运营商、音乐服务商、唱片公司、原创音乐人等诸多版权利益方的收益分配,以着力保护原创音乐人的权益,激发音乐创作、传播各环节权益人的创作热情和创新活力;并通过实施精品战略,加强媒体导向和内容监管,鼓励社会各界搭建原创音乐产出和孵化平台,借助赛事评奖、艺术基金等多种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原创音乐创作生产,创作出更多源于生活、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音乐精品。
产业资本的活跃和产业体系的完备是现代音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通过制定“音乐产业促进法” ,搭建音乐产业授信与统贷平台、建立音乐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创新音乐文化金融服务平台,以打造优质音乐产品为核心目标,将更多产业资本和政府财政引向优质精品项目、高素质专业人才教育、音乐原创和消费市场培育等领域。此外,通过打通音乐创作、演出、录制、出版、发行、进出口、版权交易、教育培训、音乐衍生产品等纵向产业链,连接音乐与广播、影视、动漫、游戏、网络、硬件播放设备、乐器生产等横向产业链,基本形成完备的现代音乐产业综合体系。
徐沛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