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评论应重自律、弘美德
作者:曹刚  来源:中国艺术报

文艺评论应重自律、弘美德

曹刚
中国评协道德委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转作风、改文风、树新风”之“风”并非指风格,因为文艺创作总是风格多样、色彩斑斓,并无高低优劣之别,这里的“风”主要指道德风尚或精神风貌,带有总体性道德评价的意味。个体的人格成熟标志是自律,社会的文明程度标志是自律,行业的兴旺发达程度标志也是自律。中国评协道德委是一种行业自律机构,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一要倡导对真善美文艺创作永恒价值的自觉追求,二要对僭越道德底线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惩罚,三要通过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文艺评论工作者的道德养成。文艺是铸造灵魂的工程,但不是所有性质的文艺都能承担如此重任,只有“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才堪造就灵魂的工程。因此,“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是衡量评价作品的三个维度。有筋骨是对终极信念、中国精神、文艺创作底线的坚守;有道德是一种理想性、高层次的“美德”要求,是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文艺工作者的天职;有温度是具有理性和伦理色彩的情感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