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自媒体为骗取流量而杜撰的虚假消息不时打破网络空间的和谐,发出刺耳的噪音,其靠蹭热度、耸人听闻、炮制谣言以牟利的套路层出不穷。近一个时期以来,向梅、杨在葆、田华、王晓棠、吕中、王馥荔等著名表演艺术家纷纷“躺枪”。这些无良自媒体使用的手段是:不顾受害者安享晚年、家庭生活和睦、其乐融融或仍在影视剧中用心创作的事实,无中生有地捏造“儿子冷漠、儿媳刻薄、经济困难、退休生活悲凉、无钱看病、日子困苦不堪、受亲家欺负”等虚假消息,看上去仿佛一出“狗血”大戏。虚假消息的配图使用老艺术家的照片,行文语气常以第一人称口吻,其字体偏大,明显是充分考虑到方便老年受众的阅读,内容主要聚焦养老、儿女、看病等问题,触及老年人的普遍“痛点”,往往令读者难辨真假、信以为真。这些虚假消息阅读量和转发量都较高,动辄几十万甚至几百万,更提升了其“可信度”,留言里有不少读者不免“真情实感”,一方面义愤填膺地骂“不孝子”“不孝儿媳”,一方面为老艺术家出谋划策,包括如何处置银行卡和房产等。殊不知这其实是一则精心策划的“软广告”——擅自以老艺术家为“代言人”,先引发焦虑,再奉送“人生忠告”,诱导读者产生共鸣、分享转发,赚取流量,为下一步营销甚至诈骗等行为铺路。
近年来,自媒体在“收割流量”方面已经形成垂直细分的产业化运作。针对老年受众,就故意渲染“晚景凄凉”;针对中年受众,则围绕住房、健康、育儿等话题贩卖焦虑;针对年轻女性,更抛出性别歧视、物化等恶劣个案,扩大其伤害力。一些自媒体因相关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理,但是顶风作案、打一枪换个地方的做法仍屡见不鲜,而且呈现打击面大、伤害性强等恶性发展趋势,如有自媒体炮制“返乡体”“地域黑”文章,杜撰了诸多“细节”来“揭露”所谓“人间真实”,实则制造地域偏见、夸大城乡差距,人为挑动阶层矛盾。此类虚设议题、夹带私货、煽动情绪,最终达到流量变现的“操作”,如果说还处于“在违规边缘疯狂试探”的阶段,那么对确有其人的老艺术家指名道姓,罔顾事实捏造与其家人、生活相关的负面信息,则涉嫌侵害隐私、贬损名誉,极有可能升级为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诽谤,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然而,由于这些老艺术家获取相关信息的渠道不甚通达,年事已高、无心无力去一一澄清或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名誉,另一方面也没有保护其权益的专业团队、经纪公司等主客观原因,对于这些自媒体营销行为,他们要么不知自身权利正在受到侵害,要么求告无门、只能被动地置之不理。无奈的沉默,竟成了一些无良自媒体眼中的“默许”,隔一段时间就故技重施、卷土重来以图“赚一笔”。
虚假消息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负面影响,扰乱正常的网络秩序且难以根除、屡禁不止,皆因操作成本低、获取流量容易,维权难度大。对此,各平台、机构、监管部门应以持续的重视和有力的措施积极应对,对于违法违规操作及涉事自媒体零容忍,共同守住底线。同时,老艺术家所在单位、行业组织、协会应形成监督、威慑力量,必要的时候主动承担起保护之责,为当事人维权、发声。
最后提醒一些自媒体,老艺术家为我国文艺事业奉献一生,他们的文艺创作、从艺生涯、艺术精神都是广大人民的传家宝,守护老艺术家及那些熠熠闪光的名字所代表的精神财富,关乎民族文化精神的延续,人民艺术家常香玉的“戏比天大”、“新中国电影22大明星”之一秦怡在生活和影像中传递的“东方女性之美”、歌唱家郭兰英的“永远为人民唱歌”……他们身上还有很多值得媒体人挖掘的宝藏,同时这些宝藏也能吸引今天的人们去关注并引以为人生路上的指南。自媒体既然以“媒体”自命,诚应担起媒体之责,为建设和谐文明社会尽一份力。如果只是占用网络空间、公众资源,却肆意挥霍用户黏性,无度消费读者热情及关注度,随着大众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对网络传播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审美疲劳来临之日,“谣言”“话术”揭破,种种“套路加持”必将消耗殆尽,而且一旦被刑法追责,造谣者那才是真正的“晚景凄凉”,走入穷途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