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引入制片人制和第三方监管
栏目:本期视点
作者:本报记者 张成  来源:中国艺术报

  赵冬苓对电影《西藏天空》出品方提出质疑:“抽走了核心创意和核心人物关系,编剧如何变成了剧本支持? ”众编剧发声——

应引入制片人制和第三方监管

 

电影《西藏天空》剧照

  一个编剧如何保护剧本创意?

  近日,著名编剧赵冬苓发长微博表示,由作家阿来编剧的影片《西藏天空》 (原名《扎西德勒》 ) ,她为本片写了第一稿剧本,几经波折拍成上映后,赵冬苓发现影片使用了她的核心创意和人物关系,自己却只在片尾被列为“剧本支持” ,且名字还被署成“赵东苓” 。赵冬苓对《西藏天空》的出品方上海电影集团(简称上影)提出质疑,“抽走了核心创意和核心人物关系,编剧如何变成了剧本支持? ”赵冬苓说,“君子绝交,不出恶语” ,她本着尽可能冷静的态度,说出自己所亲身经历的事实。她还把《扎西德勒》剧本电子版上传到了微盘,供网友参阅比对。

  赵冬苓在微博中写到:“最近,上影集团隆重推出了他们的人文艺术大片《西藏天空》 ,在宣传海报上,农奴和贵族青年互为影子,表明此二人的关系和故事为本片核心。导演为上影本土导演傅东育,编剧是著名作家阿来。看到海报我大舒一口气,历经磨难、历时六年,我当初的创意和这对特殊的人物关系还保留了下来。对此,不能不慨叹上影的领导独具慧眼。 ”

  据赵冬苓透露, 2008年,她受邀创作一部名为《扎西德勒》的电影,并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剧本中心签订委托创作协议。她到西藏进行了采风,创作了发生在一个贵族少年和一个农奴少年之间几十年纠葛的故事。贵族少年格桑因为体弱多病,家里找来农奴少年扎西,改为格桑的名字送入寺庙替他修行。在以后的几十年里,两人命运一直纠缠,经历了时代的变迁,最终贵族格桑和农奴扎西成为了平等的朋友。当赵冬苓如期交上剧本后,却被当时定下的导演否定,后来几经波折,剧本就没了消息。直到几十天前,赵冬苓突然见到了《西藏天空》的海报,这才知道电影都快上映了,“见到海报和故事梗概我只能用呆若木鸡形容我当时的感觉” 。赵冬苓说。

  这次,赵冬苓遭遇到的与传统的剧本侵权,像抄袭、剽窃不同,她说:“这件事带给我更大的困惑就是一个编剧如何保护其创意的问题。 ”赵冬苓在微博上写到,“你写了一个剧本,和制片方签了合同,制片方完全可能把其中的创意和人物关系抽走,另做一个剧本,从而导致你原来的剧本不可再用,而你在法律上还挑不出毛病。这困局,如何解? ”电视剧《野鸭子》的编剧田有刚认为,即使为其署名“剧本支持” ,也没有完全用原剧本,仅使用原剧本的人物关系设置也算侵权。他说:“我的一部电视剧就曾被制片人的妻子找了‘枪手’改编,在我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把很多关键的情节和人物设计改动了。 ”

  编剧当制片,可掌控整部戏?

  当被问及为什么制片人和导演都这么爱改剧本时,田有刚说:“比如我的剧,制片人实际上是想让他老婆参与进来,给她挂一个名。从心理层面上说,制片人和导演都有很强的介入意识,制片人总是或多或少改动一些地方,这会让他有一种满足感,说白了就是侵占。从经济角度上看,因为介入了,在利益分配上,制片人或导演会得到一些利益,比如策划费等等。通常说来,电影导演改剧本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电影毕竟是艺术性更强的门类,导演要考虑到每一个分镜头,考虑的层面比较多,但改的前提是要跟编剧沟通。现在的导演只不过是为了从编剧那拿个故事过来,剧本经常被改得面目全非,尤其是电视剧,电视剧是个大工程,允许一些小改动,比如为了节省资金,制造戏剧效果和艺术效果,但是如果改动太大,带有破坏性和目的性是不行的。哪怕要改,原作者设定的人物关系也是不能动的。人物关系是原创的,非常重要的。同理,我认为,赵冬苓这件事上,如果核心的东西被拿走了,对方也是侵权的。人物关系和结构是剧本的核心,但侵权也不被承认,这应该引起官方重视。 ”

  像赵冬苓这样的大编剧都需要维权,那么编剧怎样才能保持自己剧本的完整性呢?田有刚说:“只有编剧自己制片才行,才能掌控这部戏。于正为什么能成功?不说他作为编剧抄袭的问题,因为他是制片,所以能决定很多事,他在核心的位置,像美国和日韩等国的编剧一样,这样就能维护剧本的完整。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编剧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刘和平就经常担任自己作品的制片人。刘和平认为,“编剧中心制是发展方向,但编剧当制片人的前提是编剧要懂戏,懂得拍戏的全部流程,懂得妥协,目前具有制片人素质的编剧还比较少。而且,在目前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作为个体的编剧相对于制作单位来说是弱势群体,再加上我国的《著作权法》在解释细则上还有待完善,文化产业链不够规范,当一个项目确立时,它的随意性也就比较大,经常更换编剧也就很普遍了。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制作的各个阶段都有不同的编剧介入,到最后,很难说清楚谁贡献了创意,谁贡献了故事,谁撰写了剧本。 ”

  电影《父子神探之雨夜迷踪》的编剧江光煜说,因为制片人和导演往往能掌控自己和整个项目,他们的权力过大,没有约束,侵权也是难免的,她建议国内的影视制作应该介入第三方监管。她说:“国外的投资方,尤其是有多个投资方时,他们会把钱放到银行,委托银行做监管预算,避免任何一方做假账或是贪污来保证各投资方的利益,银行也针对这部分有相应的业务,现在很多片方为了保险起见,会给影片投保,这样第三方就变成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给制片方带来很多意见和建议,避免影片拍摄后的风险。如此一来,制片人和导演就无法‘一言堂’ ,而必须尊重市场,尊重观众。总之,其他行业的介入会使得影视行业的制度趋向演进,而且更商业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