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交往:网络影视评论的别样价值
栏目:观察
作者:肖帅 尹如月  来源:中国艺术报

  互联网时代,个人博客、影视论坛、微博空间、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相继出现,让普通观众获得了与学者和专业影评人同样的话语空间,大大拓展了影视评论的疆域。与学术化的影视批评相比,网络影视评论更倾向于借助时下热映作品的相关话题发表意见、分享观点、展开对话与价值讨论,这种情况下,社会交往显然已成为评论的主要目的和功能。随着5G时代的到来和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的普及,随时观影、即时分享观感已越来越成为大众日常,网络影评的社交价值也将愈加得以彰显。因此,网络影视评论社交价值的实现方式和相关特征及其价值走向值得深入探讨和关注。

  一、通过话题热议,实现情感分享与价值认同

  没有话题,交流便无从谈起,网络影视评论正是借着各式各样的话题而迅速将人们聚集起来的。不像学术化的影视批评那样通常聚焦于作品本身,围绕文本进行主题性的纵深挖掘和“非功利性”的审美观照,基于互联网的社交性和互动性等特征,网络影视评论更侧重于对作品所引发的话题进行社会化的讨论,以期形成全网围观和热议,实现情感认同与价值分享的“功利性”目的。

  互相分享是人的社会性,英国学者汤姆·斯丹迪奇曾说过,人类使用语言的主要动力是交流社会信息,高效地维系社会纽带,进而扩大群体规模。在网络社会空间中,个体通过相互交流社会信息而存在,而且个体也只有获得群体的认同才能确立自我的身份。网络影视评论借助影视作品引发话题热议,就是一个互相分享个人情感和观念获取价值认同的过程。电影《你好,李焕英》上映后,《你好,这是我的“李焕英”》《〈你好,李焕英〉为什么火了?》 《哭着看完“李焕英”,他决定带妈妈做件事》等微信公众号文章迅速火爆微信朋友圈,这几篇文章的阅读量均超过10万次,在评论区内,很多留言就电影情节和文章内容讨论时也互相分享了个人的母爱故事,吐露了类似的情感,同样也获得了大量点赞,此时个人分享顺利地转化为群体的情感共鸣。电影《最美逆行者》中的抗疫精神、《我和我的家乡》中的家国情怀、《八佰》中的爱国主义精神、《送你一朵小红花》中的生命关怀,电视剧《山海情》中的脱贫攻坚故事、《觉醒年代》中革命先驱的奋斗历程等,无不成为网络影视评论热衷的话题。例如,在B站影视区,有很多“UP主(内容生产者)”用视频的形式发表对这些作品的评论,获得的点赞、评论、转发、打赏等更是直观地体现出读者和观众对于评论的情感与价值认同。

  在互相分享中获得认同的是情感和价值观,而伴随其产生的往往是更加直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电影《我不是药神》上映后,影片所反映的药物贵、治病难等民生问题迅速引发观众共鸣,网络影评上的话题发酵一度引发舆论热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此作出特别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要“急群众所急”,加快落实抗癌药降价保供等相关措施。当然,更多时候影视剧所引发的网络评论和话题效应并不会立即产生这么直接的社会影响,但在一番话题讨论后,真理愈来愈明,在某种程度上势必起到促进社会发展和人类认知进步的积极作用。至于情感分享与价值认同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则更加明显,一篇小小的网络影评在人际传播过程中经过无数次的转发、点赞后形成的口碑效应,对于影视作品的宣传往往能够产生难以估量的效果,今年春节档《你好,李焕英》的排片比和票房逆袭就是明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网络影视评论仅将作品作为话题的触媒,随着话题的热议而完全将作品抛之脑后,那便是舍本逐末了,长远来看显然不利于网络影视评论的质量提升。而对于甚嚣尘上的话题消费和话题炒作,将影视评论沦为道德说教或为资本“背书”,同样需要评论者和观众保持警觉,不能让其侵蚀网络影视评论这个具有相对自发性、民主化和社交化的公共空间。

  在B站影视区,很多“UP主(内容生产者)”用视频的形式发表对影视作品的评论

  二、依托感性诉说,实现从“我”到“我们”的自然融合

  学术化的影视批评在论证过程中讲求客观和理性,尽管批评者也要有主体介入,但在显性层面上通常表现为置身事外和情感的“零度”介入,以理服人才能保证学术的客观公正性。网络影视评论则天生带有互联网传播的个人化和情感化特征,因此,为了实现情感分享与价值认同的目的,感性的诉说往往胜于理性的辩驳。为产生“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效果,寻求彼此之间的“一致性”往往成为关键性的认同武器。

  网络影视评论大多从评论者自己的观影体验出发,通过观后感式的分享,将自己的情感、观点和态度讲述出来。网络分享的实质是将“我”的体验说给“你们”听,最终使“你们”和“我”融合在一起变成“我们”,“我们”便成了拥有同样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共同体,而认同便在这种一致性中悄然产生。美国学者肯尼斯·博克曾说过,认同的神秘莫测和千奇百怪就集中在这个复数第一人称代词“我们”上。当然,在影视评论中不一定非要出现“我们”这一具体词汇,“我们”已然是一种深植于情感化诉说过程的观念。网络影视评论通过评论者有名的“我”的发声与隐匿着的无数个“我们”的点赞、评论和转发的融合,往往能够达到同频共振的舆论效应。

  社交化影视评论的感性诉说极易形成情感与价值的共同体,但有时为引人注目,某些评论时常语不惊人死不休,将个人好恶毫不掩饰地极致化为“捧”和“骂”,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不同程度的碰撞与撕裂,甚至引发各方的口水战。同时还要注意的是,许多网络影视评论的个性化表达,自由随性处却暗含着排他性与话语独断,甚至采用道德绑架,缺乏多元协商与和谐同一。因此,感性诉说应该是建立在对话基础上的,而不是自我的情感宣泄,成熟的网络影视评论应起于感性而归于理性。

  三、借助“符号化”叙述,实现传播效果的最大化

  “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但在“得意”之前,语言的工具作用却必不可少,而且有时候单凭语言还难以“尽意”,于是古人“立象尽意”。毕竟,如瑞士语言学家费尔迪南·索绪尔所说,语言只是符号系统中的一种。表意往往需要更综合的符号系统,尤其在互联网时代,随着表意符号系统的丰富驳杂化,一切媒介手段和符号都可以拿来作为表达观念的工具。对于社交化的影视评论来说,为了实现情感认同和价值分享的效果最大化,采用一切可以表意的工具和多元化的符号系统发言和评论,从某种角度来说,正是使话语回归社交本质、使符号回归表意本质的体现。

  因此,与学术化影视批评相比,网络影视评论除了用文字表意外,还大量运用视频、图片、动态图片、表情包、自创Logo,甚至是由影视作品形成的特殊“暗码”等,多种符号系统天马行空、不拘一格,目的只有一个——达到最佳的社交与沟通效果。与单一运用文字进行概念化的叙述相比,这种多位一体的“符号化”话语表达系统是场景化的、情境化的,对于社交而言,其传递的不仅是信息,更是构建了一个全方位交流的信息场。在这个场中,评论者将自己对于作品彼时彼地的感受,力求原汁原味地传达给交流对象,使阅读者获得“此时此地”感同身受的沉浸式、全景式体验。

  网络影视评论话语的“符号化”,是话语方式的大众化回归,在一定程度上抹平了表意系统与传播过程中由受众知识差异而导致的对事物认识与理解的“知沟”,使社交效果最大化。同时,网络影视评论叙述话语的“符号化”转向,体现出很强的网感化和社交圈层化,语言符号的互文性、超链接性、即时性和消费性特征十分明显,因而这种“符号化”的话语或许无法如语言文字那样产生深远的、跨越时代的影响。

  结语

  如果说学术化的影视批评主要关注影视作为艺术实践或作为审美对象的一面,那么社交化的影视评论则是对影视作为社会文化实践的一面做出的积极回应,而这种回应真正反映了广大观众的志趣和心声。换个角度审视,社交化的影视评论还处于一种“众声喧哗”的无序状态,非理性的特征尤为明显,且随时存在被道德或资本绑架的风险,但也正因如此,我们才应该对其给予更充分的关注。

  (肖帅系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河南大学影视艺术研究所研究员;尹如月系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