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文化一旦进入了传播领域,一旦以传播媒介作为社会文化推广、流动的载体,这种音乐文化就在原有功能基础上增加了一个新的特征,即社会覆盖的强制性和社会精神的导向性。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可以把进入传媒领域流动的音乐文化称之为传媒音乐文化,这样就能使我们在新的数字媒体时代,在音乐传播技术高速发展、音乐传播媒介高度普及的时代对很多相关的问题有一个明确、清晰的思路。这有助于我们对中国当代不断发展的音乐电视传播、音乐网络传播中引发出来的多种焦点问题有一个较为合理的解决。
传媒音乐文化的责任人包括了音乐文化主体生产者,音乐文化媒体传播者和音乐受众,这三方面构成了当代中国最重要的音乐传播生态环境,而和谐的传媒音乐文化的创建,音乐文化媒体传播者具有不可推卸和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和谐文化是全体人民团结进步的重要精神支撑。要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正气。我们理解的和谐文化是以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为价值取向的思想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可以为建立和谐社会提供广泛的社会思想基础,因此我们也可以说凡是促进社会和谐、有益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文化都可以统称为和谐文化。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传媒音乐文化作为其中重要的成分更需要和谐发展、良性发展,以正确的舆论导向、社会导向为社会大众树立高尚的审美情操和健康合理的娱乐文化观。当代传媒音乐文化在不断地进步和发展,音乐传播的速度和规模在不断地提升,音乐传播的时间和空间的关系在两个相反的方向走向极端,在这种繁荣、发展的市场经济效益和大众化娱乐风潮的后面,我们会看到一系列在电视、在网络中不利于和谐文化创建与和谐传媒音乐发展的成分,其中我认为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第一,人文含量不足。尽管我们一直重视电视媒介对于民族音乐、严肃音乐的传播数量,但与每天在电视上播出的大量的娱乐性流行音乐相比,其数量仍然相当有限。尽管娱乐性是音乐普遍的美学特征之一,但是极端化、无休止的娱乐也破坏了音乐的美学原则,在大量的娱乐性流行音乐在媒体中造成倾向性局面的时候,必然导致社会文化环境的空虚和无聊。
第二,流行音乐的地位过于强势。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的开播对民族音乐、传统音乐、西方古典音乐的电视传播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但这种努力还不足以改变其他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各个频道中流行音乐传播占绝对优势的局面。流行音乐在电视音乐中的强势地位有着深层的社会和人文原因,流行音乐所具有的娱乐性、消遣性迎合了21世纪大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审美观,所以说存在这种强势地位也是正常的、合理的。但是任何事情一旦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必然导致负面的后果。大量粗俗、低效、内容不健康的流行音乐在最近几年也悄悄溜上了荧屏,还有那些趋于媚俗的“选秀”以及在众多演唱会上一些人露骨的表演,这些现象不仅不利于大众尤其是青少年审美情趣的培养,而且本身也有悖于音乐的发展方向。
第三,电视音乐传播呈现出庸俗化的倾向。今天,有的电视音乐在现代传播技术的支撑下,受到商业利益的诱惑,一味迎合庸俗低级的审美趣味,过分追求感官刺激,致使电视音乐传播呈现出明显的庸俗化倾向,这种电视音乐传播使得当下诸多受众不由自主地树立起了以游戏消遣和大众娱乐为宗旨的电视音乐文化价值观。总之在娱乐化、商业化的大潮下,诸多通过对受众感官欲望的刺激和满足来吸引大众眼球以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电视音乐传播,无论从传播的画面上,还是从音乐的内涵上,都不是在走向大众化,而是在走向庸俗化、低俗化。
21世纪中国电视音乐和其他的传媒领域,比如网络,存在着人文含量不足的问题。流行音乐地位过于强势,电视音乐出现了庸俗化的倾向,民族音乐和严肃音乐处境尴尬,这一切使得当下的电视音乐显得不那么和谐。和谐是生命世界的永恒主题,建立多元兼容、和谐有序的电视音乐文化是我们发展电视音乐事业的需要,如果忽视当下电视音乐文化的一些弊端,不但对电视音乐文化发展不利,而且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宗旨也不相符。
创建和谐的传媒音乐文化,有两点不能忽视。首先要高扬人文精神大旗,提高传媒音乐内容的文化含量。有的学者提出人文精神是影视艺术的核心,影视艺术如果失去了人文精神就会失去灵魂,沦为一堆无聊庸俗的图形和声音。对于传媒音乐而言也是如此,仅靠表面上的浮华、靠浅层音乐不足以维持长久生命力。许多浅层的流行音乐和“选秀”节目,给我们仅仅是一些感官上的发泄和满足,很难有深层的历史人文思考,这样的音乐表现方式其传播效果必然仅仅是短时期的繁荣。只有那些具有一定思想深度和智慧内涵的优秀传媒音乐才具有范围更广、效果更好、更深入人心的传播力。
其次,提高音乐传播环节中把关人的音乐素质。把关人的决策非常重要,把关人的决策就是看传播人是否对音乐文化的精神内涵有正确的理解,是否对音乐文化具有更多的人文追求,是否寻找到了高层次的、更符合音乐艺术规律的传输手段和方法。只有在音乐传播中把关人更为深刻地明白了以上的传播追求,通过不断地建设良性传播渠道,不断地推陈出新,不断提高音乐传播的文化含量,多出精品,音乐传播的文化含量才会首先从传播人环节上得到提升。
(作者为中国传媒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