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表演者权不再遥远
作者:本报记者 邱振刚  来源:中国艺术报

让表演者权不再遥远

——访国际表演者权集体管理协会主席汉斯·林德斯特罗姆

汉斯先生在接受采访

  当人们从网络中痛快淋漓的下载古典音乐、流行歌曲等各种各样的音乐作品进行欣赏的时候,很多人并没有想到乐曲的演奏者、歌曲的演唱者是否已经获得了报酬,对于很多中国的歌唱家、演奏家来说,表演者权还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概念,真正行使这项权利、从这项权利中获得报酬的情形更是少之又少。现在,这一情况正在逐步改善。由国际表演者权集体管理协会(SCAPR)、中国音乐家协会(CMA)和马来西亚表演者权益保护协会(PRISM)共同主办的“亚洲表演者权益保障国际研讨会”,近日在北京举行。来自中国、瑞典、法国、马来西亚、韩国、印度等14个国家的近40名代表出席了此次研讨会。会议期间,记者(以下简称“记”)对国际表演者权集体管理协会主席汉斯·林德斯特罗姆(以下简称“汉”)进行了专访。

  记:请给中国从事表演的艺术家介绍一下国际表演者权集体管理协会的情况。

  汉:国际表演者权集体管理协会创立于2001年,总部设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其宗旨是为世界各国的表演者权益组织之间开展双边合作提供支持和帮助,使表演者的权益得到保障。此次在北京召开的表演者权益保障国际研讨会,各国代表就亚洲国家表演者权益集体管理方面的工作开展交流和研讨,同时介绍了欧洲一些国家表演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成熟经验,将有助于促进中外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提高音乐家对音乐权益保护的认知,推动中国表演者权集体管理事业的发展。

  记:对于表演者权的保护,国际上有哪些法律规定?

  汉:欧美许多国家表演者权益保障体系已经建立50多年,对表演者的保护主要来自两个非常重要的国际公约。《罗马公约》规定了表演者享有录制权、现场直播权和复制权、向观众传播权和广播权。1996年通过的《WPPT》(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除了包括以上这些权利外,又增加了出租权、向公众提供权等。丹麦、法国等国家相关组织每年都帮助表演者接收数亿美元报酬,使表演者的权益得到保证。像大家熟知的麦克·杰克逊是目前世界上获得版税等各种报酬最高的歌手。在去世的歌手中,约翰·列农、猫王排名最高。

  记:按照国际公约,表演者享有哪些权利?

  汉:《WPPT》中规定,从经济权利角度来说,首先,表演者将从许可他人使用包含自己表演内容的录音录像制品专有权中获得收益。而且,表演者将从许可他人对自己表演进行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不同方法、从整体或者部分、暂时或永存的复制中获得收益。表演者还应从许可他人通过销售或者其他转移所有权的方式把复制品转移给社会公众的行为中获得收益。当一个表演者公平的通过有偿方式转移或者分配他的专有权时,表演者也将保留从发行音像制品中得到公平报酬的权利。精神权利方面,表演者都应考虑到他现场表演或者表演的录音、影像,除了表演使用的口授失误,避免任何其他有损表演声誉的扭曲、改动或删减其表演的行为发生。在一些法律条文中规定,表演者有权决定对其名字是否作出解释或者以怎样的形式进行解释。

汉斯先生向中国艺术报读者致意。

汉斯先生祝愿中国表演者权保护事业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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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