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一个简单的问题:对一部文学作品,你是因为它好才喜欢还是因为喜欢才认为它好?如果因为好才喜欢,你又凭什么认为它好?不是因为喜欢吗?若说因为喜欢才觉得好,你又为什么会喜欢呢?不是因为它好吗?不好的你会喜欢?这简直是个“怪圈” ,看来问题并不那么简单。这“怪圈”正暴露了批评的矛盾,有关批评的主观与客观、感性与理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等问题的基本矛盾。
批评说到底是对批评对象的价值分析、认知与评判,麻烦就出在这“价值”并非实体范畴而是一个关系范畴,表征客体对主体的意义,客体属性对主体——人的需要的满足。因而既与客体属性有关,又与主体需要有关,更与二者在实践中形成的关系有关。正如马克思所说: “忧心忡忡的穷人甚至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没有什么感觉;贩卖矿物的商人只看到矿物的商业价值而看不到矿物的美和特性,他没有矿物学的感觉。 ”因而所谓“价值” ,实际上是客体属性与主体需要间互为因果的一种肯定性关系,即“价值系” 。只是人们对此未必自觉,习惯上总将价值视为客体自身的属性。
显然,客体(作家作品等)固有的属性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是价值的客观来源和基础。就是说,作品本身确实好,才可能“合需要” ,才能使人喜欢。这便决定了价值的客观性。批评家根本无法“赋予”或改变作品的价值,只能尽可能地切合作家作品实际。看现今文坛,夸大其词的任意吹捧蔚然成风,甚至皇帝新衣式的批评也随处可见,信口开河,天花乱坠,还洋洋自得,实自砸牌子而已。也有不少作家四处请人写评论,希望藉此抬高“身价” 。批评家哪有本事拔高作品,纵有也是揠苗助长。作品摆在那,谁比谁傻呀!实事求是的客观性原则当是批评的第一原则。然而,作品毕竟不会自己评价自己,总须经由主体——人才能被认知。俗话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西谚云“趣味无可争辩” ,不同的主体(如不同的时代、民族、阶级、阶层、文化素养等群体主体和个体主体)有不同的审美需要、审美趣味和价值观,甚至同一个人也会有不同层次的多样需要和趣味,因而也就需要各种不同的审美对象(作家作品等) ;而同样的作家作品,也会因主体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价值。这便是文学价值的主体性,以及由此形成的文学价值的多元性与相对性,批评中的见仁见智现象也就十分正常而合理了。如果你的需要和趣味是积极健康的,就可以说只要你喜欢的就是好的、有价值的。批评家一定要有宽容的气度,既各抒己见,又兼听则明,试图谋求舆论一致、话语霸权或一锤定音,是很愚蠢的。按此逻辑批评岂不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全无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可言了?之所以萝卜白菜各有所爱,首先是因为它们都有营养、都有不同滋味,这才为各有所爱提供了可能性。全无营养又味同嚼蜡会有人爱吃吗?一个普通读者大可只凭自己的好恶、口味和感觉来褒贬取舍作品,但作为批评家,由于他的公众性和专业性,恐怕就不能如此轻率了,必须注意将好与喜欢,确实好与感觉好区分开来。
曾经冒出一个念头,假如读到这样一首未署名的诗: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会一下认定是好诗吗?说不定只当作无诗意的大白话,又因字词重复而将它否定,殊不知这是千古名篇。因此,评论家,面对作品首先必须尊重,反复研读,细心体味,认真分析比较,尽力发掘其意蕴,予以较准确的评价,切不可自以为是,轻信感觉和印象而妄下论断。其次,尽量排除自己的偏爱和口味,以更高的理性和更开阔的视野与思路努力理解和体认不同主体丰富多样的精神上、文化上、审美上的需要与趣味,发现和认识不同题材、风格、流派作品各自的特殊价值。再次,还要意识到,不同主体的需要与趣味既有差异性、特殊性的一面,又有共同性、普遍性的一面, “口之于味,有同嗜焉” 。因而批评既是多样的、变化的,又要有共同普适、稳定恒久的标准。这样就可以解释何以古今中外的名著名篇能超越国度、民族、时代、阶级、阶层等界限,受到广大读者的共鸣与喜爱,流传久远,经久不衰。这里无疑有某种公认的普遍标准,我们只能在这基本标准之上寻求多样寻求变化,并以体现艺术未来发展需要的预见性眼光来观察和评判文化现象,为创作发展提供批判性建设性的意见,而不是沦为创作的附庸。所有这些,大约就是批评的科学性原则。在这科学理性之上,才可能产生批评的公正性乃至权威性。
也许,批评的困难和魅力就在于对这些矛盾的克服和驾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