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根和魂,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培育民族认同感、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一批传统文化生态示范区已经划定,非遗传承基地遍布城乡。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项目众多,截至2020年12月,已有包括昆曲、古琴、云锦、雕版印刷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10项;国家级非遗146项,包括传统戏剧、民间杂技、民间文学、传统手工技艺、医药、民俗等十余个大类,实现了种类全覆盖。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成绩显著,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如非遗保护传承力度还不够,非遗宣传面不够广,非遗产业化意识偏弱。鉴于此,要补齐短板,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彰显传统文化特色,走进生活、不断传承,植根经济、形成市场。
建议加大传承保护。政府要提供优惠条件和政策,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和荣誉感,支持、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传承人及传承团体。提高非遗传承人的补贴标准、扩大覆盖范围,资助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等活动,对生活有困难的传承人要进行帮助和照顾,除国家级、省级、市级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外,县(市)级的传承人也要进行资金补贴。创建政府、高校、企业、艺术团体与传承人交流合作新机制,培训社会传承人,建设非遗博物馆、主题公园、社区活动室等。
强化产业融合。在文旅融合上,能融则融,应融尽融,整合非遗元素,实施非遗项目进景区、传承人进景区工程,增强景区非遗特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系统推进实施非遗项目触网工程,出台相关奖励政策与鼓励措施,分期分批引导一批非遗项目入驻电商平台,促进传统文化产业提档升级,寻找农村人口就地就业突破口,更好契入乡村文化振兴与经济振兴结合点。鼓励非遗传承人创新非遗发展思路,建设非遗工坊,打造特色品牌,主动融入市场,走非遗产业化道路,形成产业链。
提升社会共识。充分发挥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保护中心的作用,结合区域非遗保护和地方校园文化建设进行全方位、多领域、个性化的战略设计,将非物质文化引进校园,形成校园品牌化;通过“送文化下乡”等惠民文化活动,将非遗及相关知识送到乡村;通过招商推介活动,宣传推介非遗文化;在各市市区通过建设非遗馆、宣传广告、增设非遗雕塑等方式,充分营造对非遗保护及宣传的浓厚氛围。
(莫元花 全国人大代表、扬州国凤乱针刺绣研究所技术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