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弹词《枫桥夜泊》
《北京条约》作为第一个在我国缔结,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正式生效,这是文艺界的一件大事,也是文艺工作者的一件喜事,更是对从事“视听表演艺术”的人一件激动人心的幸事。
长期以来,我作为一个从事“视听表演艺术”的演员,说书、讲故事、说历史,一直以为这是在传承人类文明、弘扬民族精神、讲述历史真实、启发当代思想。当现代科技传播媒体尚未出现的时候,我们是靠个人的语言和表演直面观众,讲述着历史、现实的英雄人物;演绎着育人、励人的生动故事,完成着宣扬民族大义、传播社会正能量的使命责任。当现代传媒出现,广播、电视、网络普及于社会的时候,我们又借助其传播力量,更大范围地服务于人民大众。我一直以为,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职业,不可缺失的文化艺术。中国五千年的故事靠她传递;中国不同时期的历史沿革靠她表白。然而,她虽是存在的,却缺少支持和弘扬,她在行动着,只是默默地耕耘在观众的心田中。
如今《北京条约》的缔结和生效,将全面提升国际社会对表演者的保护水平,推动“视听表演者”权利保护和视听产业发展,激发其创作热情,促进文化多样性发展。
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认识境界的提高,艺术繁荣的国际化,创作思想的多元化。
如果《北京条约》能够全面地、认真地、切实地实施兑现的话,这将是推动视听产业健康发展的保证。
我的业内同行,有的已改弦易辙,下海经商;有的惨淡经营,却英年早逝。他们未能看到《北京条约》 ,不得不使我为其遗憾和惋惜。如今,我在此坚守阵地,赶上了《北京条约》的缔结和生效,这是我国和国际社会对视听表演者的保护和支持,也将是推动我继续前进的力量。
(作者系辽宁省曲协名誉主席、第七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终身成就奖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