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比利时画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Christian Sil - vain)指控中国著名艺术家叶永青抄袭其画作。西尔万表示,自己的作品是1985至1986年开始创作的,而叶永青1993年之后才开始创作与其作品高度相似的作品。叶永青近日则通过微信发了一封公开信,信的最后还附了一份律师声明: “不希望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对叶永青先生进行肆意指责,甚至进行有罪推定。 ”这桩事件的孰是孰非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借鉴?挪用?抄袭?
@吴其伦
叶永青是抄袭吗?我不太认同!艺术借鉴,还是临摹抄袭,应该有个标准。我觉得,作品相似,只能算是借鉴,作品完全一样,才是临摹抄袭!艺术品创作,和创业项目一样,很多项目看似模仿成功模式,可其团队的运营却是实实在在的创新,最起码,他们不可能完全复制成功企业的运营,而且,在运营过程中,他们也会不断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模式进行修正。艺术品创作,借鉴者的作品,其成就不见得不如原作,创业项目也是如此,模仿者干掉先驱者大有人在。
@葛霈不来也行
挪用和抄袭很容易区分。挪用者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作品是挪用,只有公众对原作有普遍的认知,挪用和原作的互文性才能成立。所以挪用的都是大众熟知的东西。而抄袭者则最怕别人知道他是抄的,所以抄的都是非常冷僻的东西。每个抄袭者背后一定都有一个不知名的倒霉蛋。
@楚西北2018
跟人家学并不丢人,人类文明就是因继承和发扬才得以延续的。丢人的是行骗,比如说,你明明是学人家的,却大谈创新、独创、个性,除自己外否定一切,这就是行骗。
板子打向艺术本身
@越光芒
有一种翻唱(无版权)三线日本歌手作品在中国成为一线歌手的感觉。
@笑雨酱
当我看到有人说,叶永青事件宣告了中国当代艺术的破产,说只有“写实主义”才代表艺术家有真诚人格的时候。我的感觉是“坏了” ,这件事发生的意义完全偏离了主题,板子打向了艺术本身。
@无画不悦
多年前我去欧洲看设计展时,很多品牌的展馆不让中国人进,因为当时中国被称作“拷贝国家” ,我担心以后国外的艺术展中,有的画廊也不让中国人进了。
态度是通往真相的入口
@韩浩月
在法律与专业鉴定介入之前,态度是通往真相的入口。叶永青想要还自己清白,必然要先在态度上不封堵通道。最真诚而坦然的态度,必然要包含以下几个要素:对自己的创意源头与创作过程进行主动而全面的阐释,对画作“雷同”进行主观意义上的分析或辩驳,接受专业人士的比对与鉴定,把法律作为保护自身权益的最后、最有力的保障。
(以上言论均选自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