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曲协召开行风建设与权益保护研讨会,曲艺界、法律界代表认为——
要倡导曲艺界新风正气,
也要维护曲艺家的合法权益
“改革开放40年来,曲艺界涌现出一大批德艺双馨的曲艺家,为人民奉献了很多脍炙人口的艺术精品。但与此同时,依然存在各种负面现象,时时刻刻不断地警醒着我们。有少数艺人经受不住金钱和虚名的诱惑,大肆追名逐利,无视社会道德约束,存在着低俗、庸俗、媚俗的低级趣味。 ”日前,在中国曲协在京组织召开的行风建设与权益保护研讨会上,中国曲协主席姜昆如此坦言。
此次研讨会围绕中国曲协深化改革方案在行风建设、权益保护中提出的新职能、新任务,深入分析曲艺界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就倡导行业新风正气、维护曲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进行研讨,并发布了《崇德尚艺潜心耕耘争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新时代曲艺工作者倡议书》。
暴淑艳、曲华江、黄群、李蓉、陈连升、张文甫、胡磊蕾、刘颖、李丁、张杰、朱铮等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中国曲协、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和专业人士,以及曲艺界老中青曲艺家、曲艺工作者代表共话曲艺行风建设与权益保护。
姜昆认为,广大曲艺工作者要有清醒的认识,珍惜自己的形象、规范自己的言行,“要对曲艺的功能有正确的认识,文艺包括曲艺,是铸造灵魂的工程,承担着以文化人、以艺养心的功能,应该用独到的思想、润物细无声的技艺,熏陶启迪人的心灵,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要对曲艺工作者的影响力有清醒的认识,从事艺术工作的人有了一定名气以后,就成了社会公众人物,受到广大观众的追捧和喜爱,社会关注度高、示范效应强、辐射范围广,一言一行都对观众和粉丝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要对曲协的主导作用有充分的认识,曲协的主导作用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引导曲艺界的行风建设,曲协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曲艺界的团结引导,推动曲艺界行风建设;要努力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新时代曲艺工作者,文艺要塑造人心,创作者首先要塑造自己,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要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坚持倡导和鼓励德艺双馨,制止和纠正失德失信行为。 ”
“一方面要倡导曲艺界新风正气,另一方面还要大力维护曲艺家的合法权益。 ”姜昆强调说,“这就像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既要对曲艺家提出要求,加强曲艺界行风建设,同时也要为曲艺家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进而,姜昆表示,要进一步增强曲艺权益保护意识、进一步普及曲艺权益保护知识、进一步拓宽曲艺权益保护渠道、进一步健全曲艺权益保护机制,“在此基础上,加强与司法及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完善权益诉求表达处理机制,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建立曲艺作品版权登记、查询、交易平台和交易机制,既能为曲艺作品版权所有者提供版权保护,又能为曲艺作品版权使用者提供资源,有效推动曲艺版权交易,提高曲艺作者创作的积极性,繁荣曲艺创作,推动曲艺创新。 ”
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主任暴淑艳认为,加强行风建设首先是加强文艺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和督促文艺工作者增强自身职业素养和道德修为,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让自律成为一种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文艺工作者个人和文艺界的形象与声誉,不做贬低自我、诋毁他人之事。“维权,则是强调文艺工作者要增强法律意识,既要尊重他人的创作成果和知识产权,自觉抵制和杜绝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同时也要珍惜自己的智力劳动和社会声誉、不做侵权之事,敢于对侵权行为亮剑,维护文艺工作者和整个文艺界的社会形象,营造文艺创作和发展的良好生态。 ”暴淑艳说。
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高级编辑陈连升,从曲艺批评的角度切入曲艺界行风建设。在他看来,曲艺批评首先不能让理论工作者和创演者脱节,这样的批评没有构成通达顺畅的“电路” ,只是空对空,解决不了多少实际问题。此外,曲艺批评要杜绝“圈子批评”“面子批评”“票子批评”等现象,不以邻为壑、不文过饰非、不“拿钱消灾” ,保持曲艺批评的公正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江苏省苏州市文艺创作中心创作部主任胡磊蕾认为,曲艺人要立德、立艺、立人,推动曲艺界重塑新风尚、焕发新风貌、形成新风气。“说书唱戏劝人方”不能只停留在嘴上,而要在生活中不断拓宽眼界、精进思想,以朗朗风骨为魂、以正大气象为魄,不被享乐主义、虚无主义、消费主义的创作观牵引。“要用创新思维指导曲艺创作,在曲艺的传承过程中用新的艺术理念、新的题材内容去表现人文的、大众的、主流的精神风貌。 ”胡磊蕾说。
胡磊蕾的发言引起与会专家的共鸣。青年相声演员李丁认为,有的曲艺从业者以观众爱看为挡箭牌,甚至认为一味迎合部分观众就是“接地气” 。“这其实正是没有深入生活的表现。没有素质不高的观众,只有素质不高的演员。 ”李丁认为,一个演员要时刻把“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理念放在心里,扎扎实实创作出能深刻反映生活的作品,而不是为追逐利益而堆砌低俗、庸俗、媚俗。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杰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朱铮,从法律专业角度为如何加强曲艺维权提出建议。他们认为,用法的前提是学法、懂法,曲艺工作者应当在日常工作中明确作品的权利主体,厘清源头,为可能发生的版权纠纷打一剂“预防针” 。“在当前传播方式多样化的前提下,曲艺维权成本高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但曲艺工作者绝不能为此而踟蹰不前。 ”张杰认为,近年来的司法环境和政策环境是良好的,要让侵权成本显著高于维权成本,让侵权人着实感到“痛”的共识也开始逐渐普及,“所以,曲艺工作者今后面对违法侵权,一定要勇敢地站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