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霍莱坞”,影视公司该往何处去?
栏目:钟鼓楼
作者:江光煜  来源:中国艺术报

  霍尔果斯位于新疆西部哈萨克自治州,于2010年被国家列为经济特区,享受国家各种税收优惠,目的是将霍尔果斯建设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和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据媒体报道,税收优惠政策推行以来,全国约有1600多家影视文化类企业注册在霍尔果斯,总投资额达200多亿元,其中不乏光线影业、华谊兄弟、博纳影业等这样的影视大企业,也不乏杨幂、范冰冰、黄渤、冯小刚、宁浩这样的出名艺人或导演名下的工作室或者影视公司。有人戏称:这些年只要你进影院看国产电影,绝大部分都能在银幕上的出品方中看到“霍尔果斯”四个字。一个新疆重要的口岸城市,因为扎堆的影视企业而闻名全国,被称为“霍莱坞” 。然而,这些影视公司仅仅是注册地址在霍尔果斯,主要用于财务运作,是为了享受税收优惠而设置的“空壳公司” 。

  今年1月,霍尔果斯开始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当地相关部门提出企业必须实体落地、有固定办公场地、有员工并为员工缴纳社保,并要拿出企业所得税减免的20 %用于当地投资等要求;加上范冰冰偷逃税款事件,影视行业刮起了查税风波,曾经注册地在霍尔果斯的上百家影视公司纷纷申请注销,相关部门开始为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管理拉开了序幕。

  从客观角度上说,“霍莱坞”提供的税收洼地从某种程度上浇灌了国内影视产业的“大树” ,然而,一味地想着为西部城市带来资金活力却在管理制度上没有经过审慎考虑,也是造成影视公司“空壳”扎堆的原因之一。影视行业向来不是孤立的行业,它既需要其他行业的支持,诸如建筑、交通、科技、教育等,也会给诸多行业带来反哺,如文化艺术、出版、制造等,如果当地没有对影视形成支撑的产业环境,那么在那里注册的影视公司,就注定只能是“空壳” 。

  那么,在离开了霍尔果斯这样的避税地后,又遭遇税改的影视行业,该何去何从呢?税改到底是会将影视带向寒冬还是带向新生呢?

  首先,在离开霍尔果斯之后,并不意味着影视公司无处可去,真正有眼光的投资方,更加懂得在寒冬期扩张产业的好处。此外,在发达的江浙沪地区,影视配套的产业链相对丰富,一些地方很早就出台了相对比较成熟和完善的扶持影视公司的优惠政策,比如浙江海宁市的海影基地、江苏无锡影视基地等。其次,无论是税收还是罚款,都只能是手段而不能是目的,只要人民群众对影视的需求是旺盛的,影视行业就终究会发展下去。税收管理的规范应该是推动影视行业朝着更加健康方向发展迈出的第一步。

  正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从影视行业收上来的税款,应有一部分用来解决行业困难。如前不久中国电视剧制作协会副会长王鹏举在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上指出的“高片酬、假收视、拖欠款是行业的三座大山” ——明星高片酬已经成为影视制作上分配不公的一个普遍现象,这与韩国、日本等国家的情况不同,除了行业工会的制约之外,对新兴人才的发掘和培育使得明星竞争压力加大,高片酬反而会成为明星被市场快速抛弃的原因;同样,假收视涉及了技术和法律层面;拖欠款涉及到影视行业的基层工作人员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这三大难题,第一可以通过建立基金扶持新人培养人才,形成热烈的竞争环境,给平台和资方更多选择,从而降低明星议价优越性来解决;第二可以通过完善数据搜集、公开和查看系统来解决收视数据的技术问题,达到统一、公开和透明;第三可以通过成立征信平台帮助维权等来解决维权等法律问题。用财税收入来完善对影视行业的公共服务,推动影视行业朝着更繁荣的方向发展,这才是真正做到了国家、人民和企业三方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