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联与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签约
互联网时代,文艺工作者维权有新招
栏目:特别报道
作者:本报记者 何瑞涓 来源:中国艺术报
<style type="text/css">.TRS_Editor P{margin-top:0;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1.5;font-family:;font-size:10.5pt;}.TRS_Editor DIV{margin-top:0;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1.5;font-family:;font-size:10.5pt;}.TRS_Editor TD{margin-top:0;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1.5;font-family:;font-size:10.5pt;}.TRS_Editor TH{margin-top:0;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1.5;font-family:;font-size:10.5pt;}.TRS_Editor SPAN{margin-top:0;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1.5;font-family:;font-size:10.5pt;}.TRS_Editor FONT{margin-top:0;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1.5;font-family:;font-size:10.5pt;}.TRS_Editor UL{margin-top:0;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1.5;font-family:;font-size:10.5pt;}.TRS_Editor LI{margin-top:0;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1.5;font-family:;font-size:10.5pt;}.TRS_Editor A{margin-top:0;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1.5;font-family:;font-size:10.5pt;}</style><div class=TRS_Editor><p> 音乐家的歌曲,未经授权出现在付费下载平台上;作家的书,盗版阵地转移到网络,作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各大电子书、听书APP上流传,或被改为网络短剧、电子游戏等;魔术师的魔术,一经推出就被四处拷贝、网上传播或揭秘……互联网时代,侵权途径越来越多,文艺工作者维权变得难上加难。</p>
<p> 4月25日,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与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在中国文艺家之家签约,正式就共同开展文艺工作者版权保护服务建立合作关系。这也是中国文联首次与社会权益保护组织正式签约建立维权合作关系,探索建立社会化维权服务新格局。通过合作,可以为文艺工作者提供版权登记代理、版权使用网络监测、版权纠纷调解等服务,在互联网时代给予文艺工作者更多贴身保护,为文艺繁荣发展保驾护航。</p>
<p><strong> 文艺工作者的困惑:被侵权了到底该怎么办? </strong></p>
<p> 作曲家李海鹰曾面临屡屡被侵权的困扰。 《我不想说》 《弯弯的月亮》 《七子之歌》 《走四方》 《花开花落》等一系列广为流传的作品都出自李海鹰之手,网上能检索到无数版本,令他无奈的是,很多平台上作品署名是错的,有的署成歌手的名字,有的直接署成改编者的名字。李海鹰说,互联网时代,对于消费者来说很方便,音乐搜索引擎就是一个巨型图书馆,问题也紧随而来,这样巨量的内容,是否都得到了授权?“光是互联网产业把钱赚了,文艺工作者权益得不到保护,那是不对的。 ”</p>
<p> 类似的侵权案例还有很多。故宫博物院书画鉴定专家金运昌的书法作品常常被盗版,一方面原因是书法复制较为简单,几百块钱买一台灯箱,上面放一张白纸,描下来就行了。金运昌说,网上有很多他的书法作品的复制品, 80块钱一张就卖了。“书画作假大多是个人或小作坊式的,很难追究源头。是谁造的假?谁侵犯了我的权利?我们找谁来管?如何举报,如何取证,如何得到各方面的支持? ”金运昌说,对于这些问题大家都还糊涂着,亟须有关方面为我们提供一个维权指南。</p>
<p> 曲艺界维权有其特殊性。山东快书表演艺术家高洪胜说,“宁让十锭金,不让一句春” ,曾经,曲艺人维权意识特别强,但因为曲艺人有师承关系,师父写一段子徒弟唱,或徒弟写一段子师兄弟唱,一个作品出来常常很多人都在唱,比如《闯红灯》 《天安门广场看升旗》 ,全国唱山东快书的人几乎都唱过。有的演员自称唱《闯红灯》 “都挣了二三十万了” ,而《闯红灯》的作者除了发表时的几十块钱稿费,什么也没拿到。互联网时代,很多曲艺作品未经授权就被人上传到网络,或者听书类APP,其中也包括高洪胜父亲、山东快书艺术大师高元钧的作品。曾有一个公司未经同意便将高元钧早年的录音制作成动画片在电视台播出,高洪胜打电话与电视台沟通后,节目虽然停播了,但视频还在网上流传,有的粉丝看到,还下载刻成光盘寄给高洪胜,称赞做得好。“他们不知道自己已经在替侵权做宣传了。我们需要给予更多的指导,来强化曲艺人的维权意识。 ”高洪胜说。</p>
<p> “当下互联网侵权尤为严重,但绝大多数文艺工作者包括我在内,在如何管理、运用和保护自己的权益方面却往往是不得其门而入。 ”青年鼓曲演员杨菲的话道出众人心声,她表示,文艺工作者主要精力投入在创作中,对于维权的具体操作没有精力和专业能力去做,即便维权也常常得不偿失,“文艺工作者一直期盼自己的‘娘家’中国文联能够通过与公益类维权组织合作等方式,为大家提供更加专业、更加可靠、更加省心的维权服务” 。</p>
<p><strong> 强强联合,为文艺工作者提供“贴身保镖”式保护 </strong></p>
<p> 自律维权是党中央在新时期赋予中国文联的一项新职能。据介绍,为文艺工作者提供更好的版权管理、运用和保护服务,不仅有利于抵制粗制滥造、遏制侵权盗版等不良现象和违法行为,而且有利于鼓励文艺创新、推出文艺精品、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同时也是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强国作出贡献。中国文联权益保护工作在机构建设、参与立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纠纷解决、国际合作等方面多措并举,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形成了具有文联特色的维权工作新格局。与此同时,文联的权益保护工作仅靠自身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借助社会力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文艺工作者提供更加全面和专业的服务。与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开展版权服务合作就是中国文联建设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的一次新的探索与尝试。</p>
<p> “侵权像病菌一样时时发生,但一个人面对无形的网络,背后往往是巨型产业或事业单位,个人与之对抗维权非常困难。 ”李海鹰介绍,他的作品的电台广播及公共传播权交给了中国音著协维护,互联网传播权则由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维护,“他们是用新技术来监管,任何数字平台的侵权行为都能够做有效统计,这非常重要。 ”</p>
<p> 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韩志宇介绍说,自2016年开始为李海鹰维权,首先进行作品整理,建立版权资产数据库,然后根据歌曲热度进行网络监测,看谁在使用他的作品,接着核对这些作品哪些获得授权,哪些没有授权,发现数十家网站侵权,部分经沟通妥善处理,严重的进行调解,为李海鹰挽回了损失。</p>
<p> “我们为权利人提供的是全方位一条龙式的版权保护服务。 ”韩志宇介绍,与中国文联签约后,联盟将为文艺家提供“贴身保护” ,可以为文艺家建立版权资产数据库,让他们清楚自己的“家底” ,包括有些授权后自己忘记了的作品,都能一目了然。第一步是版权认证、代理登记、版权资产管理等一系列确权服务,第二步是对作品进行网络监测,包括PC端、 APP端、 OTT端等,根据监测结果代表权利人发布移除通知,如不下架,可以根据权利人要求进行网络取证、留证,并进一步进行版权调解,或代理行政投诉、司法起诉。</p>
<p>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王野霏表示,最近正在研究利用区块链技术来打通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的产业链,寻求新的解决方案,“联盟愿意为中国文联的文艺家做一些服务和探索,一起形成合力,要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局面,形成尊重原创和创新的社会氛围” 。</p>
<p> 中国文联和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签订合作协议,让文艺家们倍感振奋,金运昌感慨道:“过去大家被侵权不知道该找谁,现在应当让全体文艺家都知道,我们背后有一个很大的‘靠山’ ,被侵权,找文联,她会给我们一个解决方案。 ”杨菲说:“这次签约正是想文艺工作者所想、急文艺工作者所急,是为文艺工作者办的实事、好事。 ”</p></div>